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我校以“复兴栋梁、强国先锋”为新时代人才培养目标,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导向,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接国家法治建设重大战略需求和行业发展需要,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治领军人才,我院2024年继续招收全日制法律(法学)和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专业介绍

为培养应用型高层次法律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于1996年开始设置和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首批招生单位。法学院是第一、二、三届(现任)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委员和秘书处所在单位。

法学院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已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1998年,在全国高校系统中第一个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教育部历次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均排名第一或A+;2018年在教育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评A+;2017年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2019年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一流专业”;2022年入选新一轮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深厚的学术积淀、良好的学术传承、强大的师资力量保证了法学院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的高质量、高水准。在法律硕士人才培养上,定位于培养实务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法学院为全日制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以往学业奖学金基本能覆盖70%的全日制学生,具体学业奖学金发放情况以发放当年政策为准),鼓励学生学有所成并全面发展,同时为其提供了丰富的国外访学、国际机构实习等国际交流机会。此外,法学院还在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各级法院检察院以及各大律师事务所建立了教学实践基地,安排学生通过实习获得实务经验。同时,法学院还聘任了资深的法律实务人士担任法律硕士实务导师,与校内教师联合培养法律硕士学生。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以及各行业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我院在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开设了工商业与人权法、食品安全治理、数字法学、律师、亚太法律精英、国际商事争端预防和解决、涉外律师、国际仲裁、立法、企业合规等培养方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招生信息发布

三、考试形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同时符合(6)所述条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同时符合(6)所述条件。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6)对按以上(3)或(4)条件报考的考生,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还须符合《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8.在校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推荐免试硕士生的申请条件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五、报名程序

(一)推荐免试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网上报名要求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0)我校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确认要求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上述证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变造证件时,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报考点在网上确认时核验。

(5)在校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9)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及录取阶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1)在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七、考试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要求提前自行准备,带入考场后,应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4.初试地点:

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在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5.初试科目:请通过“研招网”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2024年硕士专业目录。

6.初试成绩查询:

7.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招生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并提前公布。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信息发布

2024年3月上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或法学院网站。

4.复试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或报考学院网站。

5.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报考全国统一考试、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6.复试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①专业课和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查学生对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刑法等基本知识的理解能力及其运用能力)

②外语能力考核(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复试的具体考核形式、科目组成、分值及合格标准由招生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并在复试前另行通知。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我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根据我校要求向我院提交《复试通知》、《准考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学院在复试时核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其他材料按照以下要求提交:

(1)应届考生复试时另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出具单位红章);

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③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

(2)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另须提交下列材料: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复试时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奖惩及其他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还要承诺已如实填写在校期间奖惩情况,以及承诺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合格,能够在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八、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在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要求的拟录取考生,我校将于2024年6月下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费标准、学习方式、学习年限、培养校区和住宿情况

我校办学地点包含北京中关村校区、通州校区和苏州校区。国际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智慧治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地点在苏州校区,其他专业学位和所有学术学位硕士生培养地点在北京中关村校区。

(一)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学习,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可为全日制学生安排住宿。

(二)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学习,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十、奖助办法

十一、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和录取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研招网”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十二、其他

(,二)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五)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崇德东楼四层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明德法学楼617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2)

THE END
1.法律法学和法律非法学区别法律法学和法律非法学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科性质 法律法学:这是一门研究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的学科,它侧重于对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法律原则、法律规则以及法律实践中的问题的深入探究。法律法学更偏向于理论研究和法律体系的完善。 法律非法学:这个表述可能指的是与法律相关但非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7682186abb8a1c000617
2.考研法学和非法学有何不同?法学和非法学硕士的区别在考研改革后,出现了法学和非法学硕士这两个专业,与传统的法律硕士有所不同。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介绍这两者之间的区别。1.针对学员不同法学硕士是面向法学相关专业的本科生,而非法学硕士则对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开放。这样设计是为…… https://news.koolearn.com/kaopei/kyzx/142312/
3.关于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https://www.moj.gov.cn/pub/sfbgw/jgsz/jgszzsdw/zsdwgjsfkszx/gjsfkszxdt/202306/t20230612_4805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