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涉及治安管理的6项便民利民措施
第一条提供急需人员身份证明服务。对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而忘带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具备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条件的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可根据实际需要为其开具临时证明,用于当次乘机、乘车和入住旅馆。
第二条为新生儿取名提供重名查询服务。对群众为新生儿取名的,派出所根据群众需要,免费提供本市、县范围内重姓名人数查询服务。
第三条提供节假日户籍受理服务。大中城市城区派出所户籍窗口节假日照常受理户籍事项,城镇和农村派出所户籍窗口节假日实行预约受理。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提供上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服务。
第十二条设立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在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复杂的重要路段、上下学时段设置执勤“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学生儿童上下学安全。
第十四条健全“网上公安局、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依托各级公安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健全“网上公安局、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和“网上交警、网上消防”服务网站,推行公安行政管理业务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积极搭建联系群众、沟通民意、服务民生新平台,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提供网络安全防范便民服务和赃物失物网上招领服务。
1.全省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出入境管理部门、户籍管理部门的窗口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对于群众需要紧急办理的事项,按规定预约办理。
4.居民申请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材料齐全的,现场办结;需调查核实、审批的,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定时办结。
5.居民身份证申办时限由30天缩短至15天,居民需要时可办理邮政速递。
6.对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1天内办结。
7.在公安机关门户网站设置丢失居民身份证招领专栏。
8.节假日期间,城市公安派出所照常受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申领事项,乡镇农村公安派出所实行预约受理。
9.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公安派出所提供上门办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