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10月,日本宇都宫市有名的律师大贯大八接待了一个中年农村妇女,她的名字叫“香”,她29岁的女儿幸子因杀死亲生父亲,即将面临死刑或无期徒刑的重判。
当时,县城里所有律师都没把握打赢这个案子。
因为根据日本旧刑法的第200条“尊属杀”,即在犯人杀死祖父母,双亲,叔父母等长辈亲族的情况下要重判。
律师们告诉香,去找大贯大八律师,也许还有一线希望。
于是,香带着一袋土豆上了路,底层妇女,确实贫穷,身无长物,但哪怕还有一丝希望,她也要为女儿再努力一把。
为了反抗这样的生活,幸子选择杀死父亲,然后自首。
律师大贯大八听完香的叙述后,泪流满面。当即决定即使这起案件再难打,他也要接,也要打,哪怕律师费只有一袋土豆,因为这个女孩才是需要被解救的人。
世界很烂,但所幸,还有光。
被强奸的15年
这起案件罪恶的源头要从幸子14岁那年说起。
1953年的一个晚上,父亲政吉偷偷爬进幸子的被窝,他趴在幸子的身上,一只大手在幸子的身上摸索,用另一只手捂住她的口鼻,同时威胁:“你别喊,如果你敢告诉妈妈,我就打死你。”
那一晚的沉默,是幸子人生悲剧的开始。很快,政吉就又实施了第二次、第三次、以及后面无数次性侵犯。年幼的幸子不懂如何反抗父亲,虽然被威胁不准告诉母亲,但被强迫的屈辱和痛苦,让幸子还是决定悄悄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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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知道后,立刻去质问呵斥了政吉。秘密曝光后,政吉不仅没有羞愧、害怕,反而变本加厉,喝酒之后不是殴打香就是侵犯幸子。
那个年代的农村底层妇女,地位比之现在更加低下,也更没有话语权,香所能想到的办法只是把幸子安排到亲戚家里,但这治标不治本,政吉只要从亲戚家把幸子接回来,母女俩就会遭受更残暴的二次伤害。
为了保护幸子和其他孩子,香还试图离家出走,回了北海道的娘家,依然没用,政吉追过去,假模假样地发誓,自己不会再继续侵犯幸子。可是,没过几天,他本性难改,即使在岳父家里,还是每晚都会性侵幸子。
知情的人越来越多,叔父上前劝阻,政吉一块儿殴打。
一个大家庭,居然没有一个人能阻止得了政吉的恶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幸子一次又一次被折磨?
与其说他们阻止不了,不如说他们没有全力阻止。政吉参加过二战,当过兵,战争结束后,他开始酗酒,变得非常暴躁。亲戚们害怕他,附近的邻居们也不想给自己找麻烦,正如日剧《legalhigh》那句经典台词:“欺凌的本质是气氛”,是所有知情人的漠视,纵容了欺凌。
逐渐长大的幸子,也曾想过借助自己的力量逃离,可政吉的控制欲实在太强,当他发现幸子想逃跑,他甚至会当众扒光幸子的衣服。
1957年,幸子怀孕,生下长女,自己孩子的父亲亦是自己的父亲,接下来的很多年,幸子就在这样混乱的关系中,不停的往下掉,深渊之下还有深渊。
杀父
25岁那年,幸子已经成为5个孩子的妈妈,她已经很久没有逃跑了。
一大家子需要糊口,政吉的收入远远不够,所以他同意让幸子去印刷厂工作,正是在这家印刷厂里,一个名叫坂井的男孩走近了幸子,让她第一次体会了什么叫快乐,什么叫爱。
幸子告诉坂井,自己生过孩子,没有生育能力了,坂井也不在乎,他想娶她。这样的承诺,给了幸子对生活的另一种向往,为此她勇敢的向政吉提出自己要结婚的想法,控制欲超强的政吉毒打了她,甚至扬言要杀了坂井。在强力威胁之下,幸子辞去了印刷厂的工作,但政吉不满足于此,他将幸子囚禁在家整整10天,稍有不满便对她拳脚相向。
每次喝醉,政吉还会嚷嚷,如果幸子跟别的男人跑了,他就弄死幸子生的孩子,无论幸子走到哪里,他都会找到她、杀掉她。
其实活着的每一天都生不如死,如果没有见过光明,幸子也许还能忍受黑暗,但她见过了,人都是渴望自由和爱的,幸子也不例外。
被囚禁在家的整整10天,她不知道坂井有没有找过自己,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终于,在政吉又一次的凌辱后,崩溃,绝望,忍无可忍的幸子将半醉半醒的父亲勒死在床上。
新生
如果说幸子前半生没有温暖没有阳光,那从律师大贯大八和他的养子大贯正一接受了幸子母亲的委托后,她的世界终于开始被一点点照亮。
在接手这个案子的时候,大贯大八年事已高,也已经身患癌症,但是却依旧竭尽全力地去帮助幸子。
案件不好打,刑法违宪,这是日本法律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事情,没有人敢轻易质疑法律条文,这是一桩挑战权威的案件。而大贯大八并没有放弃,他为一审做足了准备,他提出刑法200条合宪的基本理由应该是人伦道德,而在这件事里,违反人伦道德的是政吉,任何一个正常人都能判断,受害方是幸子。
一审很成功,地方裁判判处刑法200条违宪无效,可是到了二审的东京高裁,法官由于还是偏保守,于是推翻了原判决,认为刑法200条合宪,量刑给到了最轻的3年6个月。
而大贯大八的目标是给幸子做无罪辩护,他坚持认为幸子应该得到更公平的待遇。此时的大贯大八已经病入膏肓,仍旧放心不下幸子,他把最高裁陈述给了自己的养子:大贯正一。
大贯正一在陈述时说:“被害人的一系列行为都表明他根本不是一个父亲,是一个放弃做父亲的责任和尊严,堕入畜生道丧失理性和人性的男人,他的行为只是遵从了原始的兽性。不应该作为尊书被刑法200条保护。如果这样的法律合宪,那我们宪法的目的又何在?”
最终,日本高裁判定刑法200条违宪,对幸子以一般杀人罪判决,2年6个月,缓刑3年。
这起官司,打了4年,经历两代律师,在等判决结果的那天,大贯大八已经去世,是养子大贯正一捧着遗像接受的判决。
案件结束后,幸子有了新的生活,也有了婚姻,她每年都会给大贯正一律师寄贺年卡,而大贯正一给她回了这样一段话:”谢谢给我的贺卡,但每次收到贺卡我就想到这个案子,我想你在给我写贺年卡的时候也一定会回忆起这段辛酸往事吧,所以,请不要再给我寄贺年卡了。你应该忘记这段过去,也请忘记我。堂堂正正的生活下去吧。“
看完大贯正一的这段话,沉重的心情有了些许暖流。
不幸的幸子,终于拥有了堂堂正正活下去的机会,被剥夺的遍体鳞伤的人生有了重新修复机会。
幸子的案件,虽是个案,但也是很多性侵案件的缩影。
直到在知乎上看到一个有关此类案件的回答:身份感,是社会关系和血缘赐予的,而不是人性,所以我们需要道德来围住人性里面的“恶”。
像政吉这样的父亲,早就丢失了身份感,道德也围不住他人性里的恶。
一个抛开所有身份做出强奸这样的犯罪事实的人,就是一个强奸犯。
它分成:利益型强奸,证明能力型强奸,权力自信型强奸,愤怒报复型强奸,性虐待狂型的强奸。
其中对”权力自信型强奸“的阐述,引起了我的注意:
幸子案件中,父亲政吉就是很典型的”权力自信型强奸“。
根据现有资料显示,政吉曾经是一名公务员,战争时期在日本军队服役,二战结束后回到家乡经营一家杂货店。在此期间,他沾染上了酗酒的恶习,变得喜怒无常。
从这些来看,政吉很有可能患有战争创伤后遗症,而没有及时的心理干预,让政吉彻底丢掉了人性。
战场上的失败,杂货店经营不善倒闭的挫败感,让政吉内心逐渐畸形扭曲,通过侵害自己的女儿平衡内在认可度。
要知道,对于政吉这样的底层男性来说,性是权力最直接的一种体现。他是有取舍过的,众多孩子中,幸子是最好的目标,14岁刚成年(日本当时法定14以下为未成年),长女,好控制。这一切都体现了,一个强奸犯基本都是早有预谋,这样的场景在他的脑海里上演了无数遍。
这也解释说明了为何那么多年,他都只控制幸子这一个女儿,那是因为他对幸子根本不是性需求,而是权力的需求。
而且我交叉对比了很多父亲性侵子女的案件,发现大部分的案件里,母亲都是失声的,虽然幸子的母亲有做过保护幸子的努力,但是都无济于事。
一是因为女性地位低下,在家话事权不多,二是因为很多母亲不愿轻易打破家庭平衡,宁愿不声张。
在健康的家庭环境里,母亲和父亲都是不可缺失的。父亲和女儿之间,母亲和儿子之间,除了血缘关系,还有生理差别,若父母之间有一方严重缺失,人性本能有可能会突破人伦的制约。
幸子的遭遇是不幸的,但她的案件改变了日本司法进程,这是日本第一个法律违反宪法的案件,1995年,随着日本刑法的大幅修改,旧刑法第200条的尊属杀被永久消除。它体现着法律并非一成不变不近人情,它会进步,会随着对人性更深的探索变得更完善。
纵使这个世界有太多我们无法理解的人性的恶,但这些细微的,闪着光的人性的真善美,总会给人带去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