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培养要求:本专业毕业生应满足如下在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的要求:
1.掌握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经济法、中国法律史、国际私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法学基础知识。
3.将所学的基础知识与专业理论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法学和法律实务之中。毕业生应特别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1)思辨能力。掌握法律思维的方法,思考和解决问题具有严密的逻辑思维。
(4)创新能力。掌握进行创造活动的思维方法,能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创业思维和探索能力
(5)社会交往能力。能够与人较好的沟通和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6)表达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文书写作能力。
专业核心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经济法、中国法制史、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实践、律师事务所实习、司法部门实习等。
毕业学分要求:本专业学生必须修满160学分。
学制及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就业方向:法学专业毕业生能够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等从事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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