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歌曲著作权包含了表演权,即允许或禁止他人公开表演该音乐作品。
2.复制权也是歌曲著作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以任何形式复制音乐作品的权利,如印刷、录音、录像等。
3.广播权和网络传输权使得音乐作品能够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进行传播。
4.除了上述权利外,歌曲著作权还包括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等人身权,以及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财产权。
(1)署名权是指作者有权在作品上署名,表明自己的身份;
(2)保护作品完整权则是指作者有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
这些权利共同构成了歌曲著作权的完整体系,确保了音乐作品得到全面的法律保护。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词曲著作权人还享有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财产权。
这些权利使得词曲著作权人能够对自己的作品进行充分的利用和保护。
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的有效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不同类型的作品和权利的保护期限有所不同。
2.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等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则根据作品的性质和作者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1)一般来说,自然人的作品的发表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的发表权保护期为五十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