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大陆特殊教育法规政策教育法律教育法律教育法规教育法规教育规划文件及其他教育规划文件及其他教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5条“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残疾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中国发展特殊教育才获得国家根本大法的支持。义务教育法1986年人大颁布的义务教育法第9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明确指出要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2006年对义务教育法进行了修订,在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治国理念的指导下,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大大充实了有关特殊
3、期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特征和要求。第二,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进一步强化对残疾人的权利保障,进一步扩大对残疾人的特别扶助范围,进一步明确侵害残疾人权利的法律责任,对于保障残疾人各项权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三,残疾人保障法的修订过程正好与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制定过程契合,残疾人保障法充分吸收了联合国公约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教育法1995人大颁布的教育法第38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时时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职业教育法1996年颁布职业教育法,其中第七条提到“扶持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发展”;第十五条:残
4、疾人职业教育除由残疾人教育机构实施外,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纳残疾学生。教育法规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1949年,周恩来签署了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其中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聋哑、盲目等特种学校,对生理上有缺陷的儿童、青年和成人,施以教育。”把特殊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确立了特殊教育是国家的事业。残疾人教育条例1994年国务院颁布残疾人教育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残疾人教育的专项法规,它的出台改变了以往特殊教育
6、行相结合的原则,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和指导下进行。第十二条学校办学经费应依据国家职业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地方有关法规,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落实。生均经费标准应不低于当地中等职业学校的3倍。教育规划文件及其他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单独将中西部地区的特殊学校建设提出来,又其中特别强调农村的特殊教育;资金安排上中央专项资金对县级新建学校建设项目重点给予倾斜,原则上不要求地方配套,地
7、级的投资则是包干使用;“对地理位置特殊、交通不便、施工条件艰苦、需统筹集中建设学校的个别西部省份加大中央专项投资”;都体现的政策上的倾斜,体现了国家促进义务教育的平衡发展及教育公平,同时这是提高整个国家和地区教育水平的重要举措。新建特殊教育学校应率先定位于区域性的“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在政府予以相应的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支持下,与本区域内的随班就读校、点共同支撑、服务于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教育教学工作,形成全方位的特殊教育服务网络。将新建学校发展成为区域性的“特殊教育研究基地”规划的出台,势必带来短期内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快速增长。在数量增长的同时,还必
8、须保证这批学校的办学质量。教育教学研究是最为有效的措施之一。将新建学校建设成为“特殊教育研究基地”,可以促进特殊教育学校与教科研部门、高校等研究机构形成研究与实践的合力;学校成为科研实践和检验的基地,研究机构成为学校教育教学实践提高质量的推进器,共同促进特殊教育质量不断提高。项目学校建设也要适当与当地残疾人事业的系统工程相结合,特别是康复设施的利用上,提倡资源共享、互通互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第十章特殊教育(二十八)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各级政府要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把特殊
9、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全社会要关心支持特殊教育。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二十九)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重视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
10、育。(三十)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国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地方政府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比例。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扩大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推动残疾人教育条例的修订工作。继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推动各地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建筑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积极创造条件接受残疾人入学,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扩大“医教结合”试点。积极开展针对自闭症儿童的早期干预教育。开展多种形式残疾人职业教育,使残疾学生最终都能掌握一项生存技能。推动出台和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接收残疾人就学的鼓励政策,保障残疾人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加强特殊教育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