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首先需要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那么供应商投标(响应)都需要提供哪些资格证明文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非法人组织,提供执业许可证;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即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财务状况报告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投标担保函。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如特定产品的生产、销售,专业服务的提供所需法定许可、认证等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另外,需要注意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还有资格限定条件,包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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