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申请使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下列简称为“中国科大”)校友会提供的校友邮件服务。请您(下列简称为“用户”)仔细阅读以下全部内容:
如用户不同意本服务条款任意内容,请勿注册或使用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
1.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的所有权、运作权和解释权归中国科大校友会所有。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必须按照中国科大和中国科大校友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科大校友会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
2.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简介
中国科大校友会通过与邮件服务提供商合作的方式为中国科大校友提供邮件服务。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是免费的,用户必须为中国科大校友本人。中国科大校友的身份认定权和最终解释权由中国科大校友会所有。
3.中国科大校友邮件账号注册规则
用户注册中国科大校友邮件账号,必须依照中国科大校友会的要求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用于中国科大校友身份确认。
若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无法或者不足以确认校友身份,或者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或含有违法或不良信息,或者出现中国科大校友会认为不宜接受注册的其他情形时,中国科大校友会有权拒绝用户注册,并保留终止用户使用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同意,其提供的真实、准确、合法的个人身份信息是作为认定用户与其中国科大校友邮件账号的关联性及用户身份的唯一证据。中国科大校友会提醒用户,用户注册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或更新注册信息时填写的证件号码等个人身份信息,在注册成功或补充填写后将无法进行修改为他人的个人身份信息。
4.服务条款的修改
5.服务的变更或中止
中国科大校友会及其邮件服务提供商始终在不断变更和改进服务。中国科大校友会可能会增加或删除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的某项功能,中断或终止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用户同意中国科大校友会有权行使上述权利且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6.用户隐私制度
中国科大校友会及其邮件服务提供商尊重用户的个人隐私权,并努力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
电子邮件传送是发信人与收信人之间的私人信件的传送。中国科大校友会及其服务提供商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邮件内容,除非符合以下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的要求及/或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要求;或
(2)维护中国科大、中国科大校友会的知识产权及其它重要权益;或
(3)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其它社会个体和社会大众的安全;或
中国科大校友会不会公开或透露用户提供的用于校友身份确认的各项个人信息和其他信息。除非中国科大校友会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在以下几种情况是必要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的要求及/或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要求;或
(3)维护中国科大和中国科大校友会的知识产权其它重要权益;或
(4)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其它社会个体和社会大众的安全;或
7.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应维持密码及账号的机密安全,并对其帐户中的所有信函、程序负全部责任。如果用户未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而对用户、中国科大校友会或他人造成损害,用户将负全部责任。用户同意,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有义务立即通告中国科大校友会。
8.不可抗力条款
9.禁止服务的商业化
用户承诺:
(1)用户不能利用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和中国科大校友邮件账号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
10.用户管理
用户对服务的使用是根据所有适用于服务的地方法律、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标准的。用户承诺:
(1)用户使用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a)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j)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k)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使用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时还必须符合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3)用户不得利用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a)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b)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c)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d)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e)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5)用户不得利用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发送垃圾邮件或分发给任何未经允许接收信件的人。
(6)用户应遵守《中国科大邮件服务管理办法》等中国科大有关规定和中国科大校友会的有关规定。
若用户违反以上规定,中国科大校友会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暂停或终止对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包括锁定、注销、删除用户中国科大校友邮件账号等措施。
用户理解,如果中国科大校友会及其邮件服务提供商发现其利用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上段第(1)条所列内容之一,依据中国法律,中国科大校友会及其邮件服务提供商有义务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并且删除含有该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
如用户或其它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等法律责任。
如用户利用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中国科大校友会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中国科大校友会接到通知后,因自身过错若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按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11.拒绝提供担保
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的提供是建立在免费的基础上。中国科大校友会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中国科大校友会均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用户明确同意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的使用由用户个人承担风险。用户理解并接受通过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取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取决于用户自己,并由其承担所有风险和责任。对于用户因使用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使用校友邮件服务而造成的用户权益、个人信誉、资料损失或其他有形或无形损失),中国科大校友会及其邮件服务提供商不承担赔偿责任。
12.有限责任
中国科大校友会对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来自:不正当使用产品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类似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损害会导致中国科大校友会及其邮件服务提供商形象受损,所以中国科大校友会及其邮件服务提供商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中国科大校友会及其邮件服务提供商对本项服务下涉及的境内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的故障、技术缺陷、覆盖范围限制、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或其他非中国科大校友会及其邮件服务提供商技术能力范围内的事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用户发送的信息的内容丢失、出现乱码、错误接收、无法接收、迟延接收不作担保。
用户同意中国科大校友会及其邮件服务提供商对任何他人的威胁性的、诽谤性的、淫秽的、令人反感的或非法的内容或行为或对权利的侵犯(包括知识产权)不承担责任;且对任何第三方通过服务发送和/或在服务中包含的任何内容不承担责任。
13.结束服务
用户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的变更或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不满,用户只有以下的追索权:
(1)不再使用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
(2)结束用户使用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的资格。
(3)通告中国科大校友会停止该用户的服务。
结束用户服务后,用户使用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的权利马上中止。从那时起,中国科大校友会不再对用户承担任何与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有关的义务。
另外,中国科大校友会有权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本服务条款的要求,如果用户违背了本服务条款的规定,中国科大校友会有权中止或者终止其使用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
14.通知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知都可通过电子邮件、常规的信件或在网站显著位置公告的方式进行传送。中国科大校友会将通过上述方法之一将消息传递给用户,告知他们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情。
15.内容、商标的所有权
中国科大、USTC等,以及中国科大和中国科大校友会的其他标志,均为中国科大之驰名商标(以下简称“中国科大标识”)。未经中国科大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中国科大标识以任何方式展示或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您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中国科大标识的行为。
16.保障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中国科大及中国科大校友会的利益,负责支付由用户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其它人使用用户的电脑、账号而产生的费用。
17.信息储存及限制
中国科大校友会对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将尽力维护其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对服务中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发送的信息)删除或储存失败不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应清楚知道,超出系统存储量限制将会造成邮件丢失。因此,中国科大校友会及其邮件服务提供商不对超出存储量而造成的电子邮件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对于已被用户接收到本地计算机,或者用户自行删除的电子邮件,或者因不可抗力、用户不再继续使用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或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被终止的,中国科大校友会及其邮件服务提供商不负责保存邮件数据和提供邮件恢复。
18.法律
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且排除一切冲突法规定的适用。
如服务条款之任何一部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则该部分条款应按法律规定以尽可能接近的方法重新解释。部分条款之无效或重新解释不影响其它条款之法律效力。
用户和中国科大校友会一致同意,对于使用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产生的争议,中国科大校友会有权根据双方的合作协议选择受理该诉讼的有管辖权的法院。
19.邮件服务提供商
中国科大校友会与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易公司”)合作,以网易公司为邮件服务提供商提供校友邮件服务。双方协商决定合作内容与方式,以及合作关系的持续、中断和终止。双方合作终止后,中国科大校友会视情况采取适当方式继续提供中国科大校友邮件服务,并依照与网易公司的协议转移用户数据,尽力保障用户使用的连续性,但不对此提供任何担保。
网易、NetEase等,以及网易公司的其他标志及网易产品、服务的名称,均为网易公司之商标(以下简称“网易标识”)。未经网易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网易标识以任何方式展示或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您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网易标识的行为。
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约定,网易公司有权根据用户投诉、第三方技术服务提供商或网易公司自身系统之监测结果等为依据,立即停止涉事用户的服务账号,中国科大校友会和网易公司不对因此对用户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20.其他
中国科大校友会不行使、未能及时行使或者未充分行使本条款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中国科大校友会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如本条款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服务条款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且具有约束力,中国科大校友会及用户均应尽力使该条款设定的本意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