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号起,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活中又多了一个新名词——居住证。国务院正式对外公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共23条。《条例》明确,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记者梳理出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比如,居住证如何申领?《条例》规定,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材料。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明、就业证明等。居住证的签住年限为每年签注1次。
可享六大服务七项便利
强调执政为民理念
居住证相当于“准市民证”
居住证取代暂住证,这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从最新条例来看,居住证持有者基本能够和当地居民享受相同福利。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宏山说,居住证相当于“准市民证”。
杨宏山:它对于在城市长期居住,但是没拿到户籍的人群来说,对他们的福利标准的保障有所提高。虽然居住证不同于城市的户口,但是它能够享受准市民的待遇,因为这里已经很明确提到,城镇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要向常住的人口全面覆盖。在城市化的大背景下,大量流动人口在城市里工作就业,有的并没有实现市民化,居住证实际上就是准市民证。
落户特大城市限制严格
不过,持有居住证的人要想落户,仍然有一些限制,其中最严格的是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瑞分析,这是基于城市发展不平衡的合理选择。
刘瑞:还是基于中国国情现实考虑,我们的城市也是不平衡的,特大城市非常拥挤,一系列的城市病随着人口的涌入越发严重,短期内也不可能彻底得到缓解。在这样的情况下,把城市分成若干类型,然后对人口进入区别对待,这也是一种合理的选择。
“准市民”到市民的破解之道
从“准市民”到市民,居住证制度未来还有多远的路要走?马庆斌认为,代际传递和举家迁徙是破解问题的关键。
马庆斌:能不能让公共服务具有一定的代际传递性,这是很重要的。另外,我们现在解决的往往还是某一个单体进入城市的居住证问题,但是咱们国家现在有百分之十几是举家搬迁,百分之八九十的农民工和家庭还是分离的,这个时候带来很多的社会问题。真正破解这些,一是解决代际传递问题,二是举家搬迁问题。
【新闻链接】居住证的“前世今生”
1985年,我国对流动人口实行以“暂住证”为主的管理办法。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流动人口规模迅速扩大,居住证制度最早出现在北京、上海、广东等东部发达地区,常常直接被称为“工作居住证”或“人才居住证”。
2010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提出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2014年3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2014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年以后的12月12号,也就是昨天,《居住证暂行条例》公布,明年1月1号起,“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迎来实质性推开阶段。
编辑短评:让居住证更加“接地气”
2.53亿人,这是当下中国流动人群的总规模,相当于两个日本、3个德国或4个英国的人口。到2020年,这一数字将接近3亿。对于这个庞大人群来说,小小一张居住证,涉及医保、生育服务、子女教育种种现实利益,“含金量”十足。
但从一些城市之前在居住证方面的探索来看,好政策要落到实处,却并不容易,这样那样的门槛总是隐隐闪现。真正落实居住证制度,不仅需要不断完善顶层设计,更要让居住证“接地气”,打通政策的“最后一公里”。
而要让居住证“接地气”,让群众看得见也能摸得着,需要城市治理观念转变,从“管理员”变成“服务员”,尽快撤除“关卡”,破解“中梗阻”。实现这些的关键在于,信息公开且便于监督。只有这样,才能让数亿流动人口,少一些“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喟叹,多一些“此心安处是吾乡”的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