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的登记:任何会员国缔结的一切条约应于生效后在联合国秘书处登记,并由秘书处公布;未经登记的条约不得在联合国机关援引,但未经登记的条约本身的法律效力并不受影响;我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由外交部按照《联合国宪章》的有关规定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
真题练手
解题要领
答案:A
02条约的保留
不得保留的情形:
(1)条约不允许保留(比如《联合国宪章》《世界贸易组织多边协议》均不允许成员方提出保留。)
(2)条约准许特定的保留,但保留不在条约准许的保留范围内。
(3)保留违反条约宗旨。
保留的效果:
(1)在保留国与接受保留国之间:适用保留后的规定。
(2)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保留所涉规定视为不存在。
(3)在未提出保留的国家之间:适用原来条约的规定。
甲乙丙三国为某投资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在参加该公约时提出了保留,乙国接受该保留,丙国反对该保留,后乙丙丁三国又签订了涉及同样事宜的新投资公约。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因乙丙丁三国签订了新公约,导致甲乙内三国原公约失效
B.乙丙两国之间应适用新公约
C.甲乙两国之间应适用保留修改后的原公约
D.尽管丙国反对甲国在原公约中的保留,甲丙两国之间并不因此而不发生条约关系
答案:BCD
03国家主权豁免的放弃
(1)国家豁免权的放弃:放弃是国家的一种主权行为,必须是自愿、特定和明确的。
(2)放弃的方式包括明示方式和默示方式。默示放弃包括:①国家作为原告在外国法院提起诉讼;②正式出庭应诉;③提起反诉;④作为诉讼利害关系人介入特定诉讼等。
(3)不认为是默示放弃的几种情况:
①国家在外国领土范围内从事商业行为;
③一国同意适用另一国法律;
④一国代表在另一国法院出庭作证;
⑤一国未在另一国的诉讼中出庭。
(4)管执放弃分离:国家对管辖豁免的放弃并不意味着对执行豁免的放弃。
A.如合同中有适用甲国法律的条款,则表明乙国放弃了其管辖的豁免
B.如乙国派代表出庭主张豁免,不意味着其默示接受了甲国的管辖
C.如乙国在本案中提起了反诉,则是对管辖豁免的默示放弃
D.如乙国曾接受过甲国法院的管辖,甲国法院即可管辖本案
答案:BC
04领海的无害通过
领海的无害通过制度: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安宁和正常秩序的条件下,拥有无须事先通知或征得沿海国许可而连续不断地通过其领海的权利。
“通过”
①船舶必须连续不停地迅速通过,除非发生不可抗力、遇难和救助,不得停船或下锚,潜水艇通过时要浮出水面并展示船旗。
②无害通过不得损害沿海国的和平安宁和良好秩序。
③无害通过无须事先通知或征得沿海国许可。
④该制度只适用于船舶,不适用于飞机。
⑤沿海国可制定有关无害通过的法规,指定海道或分道航行,为国家安全可在特定水域暂停实行无害通过。
“无害”
通过必须是无害的,有下列行为即为有害:
①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军事演习、搜集情报、进行危害国防安全的宣传。
②在船上起落飞机或接载任何军事裝置。
③违反沿海国有关法律规章以及上下任何商品、货币或人员。
④故意和严重的污染行为。
⑤捕鱼、研究或测量、干扰沿海国通讯系统。
⑥与通过没有关系的其他任何活动。
“青田”号是甲国的货轮、“前进”号是乙国的油轮、“阳光”号是丙国的科考船,三船通过丁国领海。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丁国有关对油轮实行分道航行的规定是对“前进”号油轮的歧视
B.“阳光”号在丁国领海进行测量活动是违反无害通过的
C.“青田”号无须事先通知或征得丁国许可即可连续不断地通过丁国领海
D.丁国可以对通过其领海的外国船舶征收费用
05外层空间法之责任制度
责任制度:
(1)损害赔偿应由该物体的发射国承担;
(2)发射国包括:实施发射的国家、促使发射的国家、为发射提供领土的国家;
(3)责任承担:
①绝对责任:“空对地”。
②过错责任:“空对空”。
③绝对或过错责任:“空←→空”对地,前两国承担共同的绝对责任;“空←空”对空,前两国依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4)《责任公约》不适用的情况:该国的国民;在空间物体从发射至降落的任何阶段内参加操作的外国公民;应发射国的邀请而留在紧接预定发射或回收区的外国公民。
乙国与甲国航天企业达成协议,由甲国发射乙国研制的“星球一号”卫星。因发射失败卫星碎片降落到甲国境内,造成人员和财物损失。甲乙两国均为《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缔约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如“星球一号”发射成功,发射国为技术保密可不向联合国办理登记
B.因“星球一号”由甲国的非政府实体发射,甲国不承担国际责任
C.“星球一号”对甲国国民的损害不适用《责任公约》
D.甲国和乙国对“星球一号”碎片造成的飞机损失承担绝对责任
答案:CD
06中国国籍的取得
中国国籍的取得:
双系血统主义为主:
①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的。
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的。
出生地主义为辅:
③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的,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
不具有中国国籍的情形:
本人出生在外国,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在外国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
中国公民王某与甲国公民彼得于2013年结婚后定居甲国并在该国产下一子,取名彼得森。关于彼得森的国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具有中国国籍,除非其出生时即具有甲国国籍
B.可以同时拥有中国国籍与甲国国籍
C.出生时是否具有甲国国籍,应由甲国法确定
D.如出生时即具有甲国国籍,其将终生无法获得中国国籍
答案:AC
07外交保护
外交保护:
一国国民在外国受到不法侵害,且依该外国法律程序得不到救济时,其国籍国可通过外交方式要求该外国进行救济或承担责任,以保护其国民或国家的权益。
实施条件:
(1)实际损害原则,即一国国民权利受到侵害是由于所在国的国家不当行为所致。
(2)国籍继续原则(自受害行为发生时起至外交保护完毕一直拥有保护国国籍)。近来,在国际实践中,还提出了“国籍实际联系原则”,要求受害人和其国籍国之间具有实际的真正联系。
(3)用尽当地救济(包括行政和司法救济手段)。
甲国公民廖某在乙国投资一家服装商店,生意兴隆,引起一些从事服装经营的当地商人不满。一日,这些当地商人煽动纠集一批当地人,涌入廖某商店哄抢物品。廖某向当地警方报案。警察赶到后并未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而是袖手旁观。最终廖某商店被洗劫一空。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对此事件的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该哄抢行为可以直接视为乙国的国家行为
B.甲国可以立即行使外交保护权
C.乙国中央政府有义务调查处理肇事者,并追究当地警察的渎职行为
D.廖某应首先诉诸乙国行政当局和司法机构,寻求救济
08冲突规范
冲突规范:指明某种国际民商事关系应当适用何种实体法的法律规范。
1.单边冲突规范:直接规定适用某国法律。如:“合营企业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当适用中国的法律”。
2.双边冲突规范:并不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而是规定了一个可以推定适用的法律。如:“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3.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规定了两个或两个以上可以适用的法律,并且要求同时适用。如“离婚之请求,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
4.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规定了两个或两个以上可以适用的法律,选择其一予以适用。
①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可供选择的法律中没有适用的先后顺序之分。如:“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或者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
②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可供选择的法律中,在适用时有先后顺序之分。如:“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
A.单边冲突规范
B.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C.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D.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答案:D
09外国法的查明
外国法的查明:
外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确定应当适用的外国法时,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
查明方法:
1.《民通意见》第193条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
(1)由当事人提供;
(2)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
(4)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解释(一)》
第17条第2款……当事人应当提供外国法律,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供该外国法律的,可以认定为不能查明外国法律。
第18条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各方当事人对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的意见,当事人对该外国法律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均无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确认;当事人有异议的,由人民法院审查认定
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不能查明外国法律,适用中国法律
B.如果中国法有强制性规定,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C.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方当事人利益的,适用中国法
D.外国法包括该国法律适用法
答案:AB
10涉外代理的法律适用
涉外代理的法律适用:
(1)当事人意思自治优先;
(2)无协议的:①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②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
样题练手
A.佟子梅肖像权的内容适用中国法
B.佟子梅隐私权的内容适用新加坡法
C.佟子梅与尹峰之间的民事关系适用中国法
D.佟子梅与尹峰之间的民事关系适用美国法
E.哈泼公司为佟子梅开办影展的行为适用美国法
F.哈泼公司为佟子梅开办摄影展的行为适用中国法
答案:BCE
11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物权):
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
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使用:
(1)协议优先;
(2)无协议的,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合同的有关规定。
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
(1)协议优先,但只能协议选择法院地法律;
(2)无协议的,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
A.关于本案的定性,应适用中国法
B.关于专利权归属的争议,应适用德国法
C.关于专利权内容的争议,应适用英国法
D.关于专利权侵权的争议,双方可以协议选择法律,不能达成协议,应适用与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12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船舶物权:
(1)一般适用船旗国法律。
(2)两个例外:①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法律;②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船舶碰撞侵权:
(1)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2)不同国籍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不同国籍船舶在其他地方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海事赔偿的责任限额:
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共同海损理算:
适用理算地法律。
中国甲公司将其旗下的东方号货轮光船租赁给韩国乙公司,为便于使用,东方号的登记国由中国变更为巴拿马。现东方号与另一艘巴拿马籍货轮在某海域相撞,并被诉至中国某海事法院。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两船碰撞的损害赔偿应适用中国法
B.如两船在公海碰撞,损害赔偿应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C.如两船在中国领海碰撞,损害赔偿应适用中国法
D.如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在租赁期间将东方号抵押给韩国丙公司,该抵押权应适用中国法
13涉外遗嘱的法律适用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
(1)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2)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尹峰是美籍华人,长期居住于美国夏威夷。2010年尹峰在英国伦敦某医院治病期间订立了一项遗嘱。2013年回国定居,2015年尹峰病逝于其在中国广州的居所。尹峰的子女就该项遗嘱产生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尹峰立遗嘱的方式不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即可认定该遗嘱不成立
B.只要尹峰立遗嘱的方式符合中国法、美国法或英国法中的一个,即可认定该遗嘱成立
C.只要尹峰的遗嘱符合中国法、美国法或英国法中的一个,该遗嘱即为有效
D.该遗嘱必须同时符合中国法、英国法和美国法的规定才有效
解题要领:
1.涉外遗嘱方式的法律适用
2.涉外遗嘱效力的法律适用
答案:B
14平行管辖与一事不再理
平行诉讼管辖:
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向外国法院起诉,另一方向中国法院起诉的,中国法院可以受理。
一事不再理:
(1)中国法院受理后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或当事人再请求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不予准许。
(2)中国法院已承认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某外国公民阮某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张某。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阮某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B.受阮某委托,某该国驻华使馆官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并在诉讼中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D.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的,如张某向外国法院起诉,阮某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法院不能受理
15涉港委托调取证据
(1)机构:
内地高院←→香港政务司行政署
内地最高院→香港政务司行政署
内地人民法院委托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提取证据,应当提供加盖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印章的委托书。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委托内地人民法院提取证据,应当提供加盖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印章的委托书。
(2)期限:尽量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5)受委托方应当根据本辖区法律规定安排取证。委托方请求按照特殊方式提取证据的,如果受委托方认为不违反本辖区的法律规定,可以按照委托方请求的方式执行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涉港居间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强峰公司需要申请法院调取香港的有关证据。根据2017年3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供证据的安排》,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将委托书递交香港高等法院
B.香港高等法院为香港特区的联络机关
C.香港特区的联络机关应当自委托书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受托事项
D.香港特区的联络机关因执行受托事项而产生的翻译费由受托方承担
答案:ABCD
16信用证之法律关系
中国甲公司(卖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由设在中国境内的丙银行通知并保兑。信用证开立之后,甲公司在货物已经装运并准备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接到丙银行通知,称开证行已宣告破产,丙银行将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据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公司应为信用证项下汇票上的付款人
B.丙银行的保兑义务并不因开证行的破产而免除
C.因开证行已破产,甲公司应直接向乙公司收取货款
D.虽然开证行破产,甲公司仍可依信用证向丙银行交单并要求付款
答案:BD
17国际货物买卖之知识产权担保义务
卖方知识产权担保义务:
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依据买方营业地或合同预期的货物销售或使用地的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
知识产权担保义务的免除:①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②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
A公司和B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签订合同,由A公司将一批平板电脑售卖给B公司。A公司和B公司营业地分别位于甲国和乙国,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丙国C公司的“潇湘”号商船承运,装运港是甲国某港口,目的港是乙国某港口。在运输途中,B公司与中国D公司就货物转卖达成协议。如货物运抵乙国后,乙国的E公司指控该批平板电脑侵犯其在乙国取得的专利权,致使货物遭乙国海关扣押,B公司向A公司索赔。在下列选项中,A公司无须承担责任的情形是:
A.A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这批货物可能依乙国法属侵权
B.B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这批货物存在第三者权利
C.A公司是遵照B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
18承运人无单放货的责任
承运人应承担无单放货的责任:
(1)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由此造成损失的民事责任。
(2)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
(3)提货人凭伪造的提单向承运人提取了货物,承运人承担无单放货的责任。
(4)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的范围:
(1)赔偿额: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CIF价)。
(2)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承担民事责任的,不适用《海商法》第56条关于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
A.甲公司应对雷击造成的货损承担赔偿责任,因损失在其责任期间发生
B.甲公司可限制因无正本提单交货的赔偿责任
C.丙公司可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甲公司应以货物成本加利润赔偿因无正本提单交货造成的损失
答案:C
19对外贸易法
适用范围:
(1)适用于: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权保护。
(2)不适用于:
①特殊物质或产品的进出口;
②边境地区贸易;
③单独关税区(港澳台)。
外贸经营者:
(1)外贸经营者范围:依法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外贸经营权的获得:采备案登记制,未办理登记,海关不予报关验放。
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1)自动许可;
(2)进出口限制和禁止;
(3)配额、许可证管理。
根据我国2004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个人须委托具有资格的法人企业才能办理对外贸易业务
B.对外贸易经营者未依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C.有足够的资金即可自动取得对外贸易经营的资格
D.对外贸易经营者向国务院主管部门办妥审批手续后方能取得对外贸易经营的资格
答案:ACD
20反倾销措施
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条件:
(1)倾销: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正常价值三种计算方法:首选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没有国内市场价格的,以出口到第三国的可比价格或者结构价格为准。
(2)损害:对国内产业的同类产品造成①实质性损害,或②实质性损害威胁,或③对建立国内产业构成实质性阻碍。
(3)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调查:
(1)机构:商务部(涉及农产品会同农业部)
(2)方式:①代表国国内同类产业产量半数以上的自然人、法人申请;②特殊情况下,商务部主动立案调查(依职权)
(3)终止调查:①申请人撤销;②没有足够证据;③幅度低于2%;④数量或损害可以忽略不计;⑤商务部认为不宜继续进行。
A.构成倾销的前提是进口产品对我国化工原材料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B.对不同出口经营者应该征收同一标准的反倾销税税额
C.征收反倾销税,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作出决定,商务部予以执行
D.与反倾销调查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事宜由外交部负责
21反补贴措施
采取反补贴措施的条件:
(1)专向性补贴:
②接受者获得了利益。
专向性。下列补贴为专向性补贴:
①由出口国政府明确确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
②由出口国法律、法规明确确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
③指定特定区域内的产业、企业获得的补贴。
④以出口实绩为条件获得的补贴。
⑤以使用本国产品替代进口为条件获得的补贴。
(2)损害: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的同类产品造成①实质性损害,或②实质性损害威胁,或③对建立国内产业构成实质性阻碍。
(3)专向性补贴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反补贴措施:
与反倾销措施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反补贴措施的承诺可以由出口国政府或出口经营者作出,前者作出取消承诺、限制补贴或其他有关措施,后者承诺修改价格。
反倾销中的价格承诺作出者只能是出口经营者,而反补贴中价格承诺的作出者可以是出口国政府或出口经营者。
反补贴与反倾销针对的均是不公平贸易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下列哪些选项属于补贴?
A.出口国政府出资兴建通向口岸的高速公路
B.出口国政府给予企业的免税优惠
C.出口国政府提供的贷款
D.出口国政府通过向筹资机构付款,转而向企业提供资金
22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最惠国待遇原则:
(1)特征:普遍性、自动性、相互性、同一性。
(2)例外:一般例外、安全例外、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边境贸易、普惠制、反倾销反补贴、收支平衡、对特定成员豁免等例外。
国民待遇原则:
例外:政府采购例外、仅对某种产品的国内生产商提供的补贴例外、一般例外。
关税减让原则:
约束性关税。
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例外:粮食等短缺、归类或分级或销售标准、农渔产品过剩、保障金融地位和收支平衡。
1.对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修改,必须经全体成员同意才有效。
2.关税减让原则是指约定好的关税,除非经其他有关规则允许(如征收反倾销税)或重新与其他成员谈判,否则只能降低不能提高。
甲乙丙三国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丁国不是该组织成员。关于甲国对进口立式空调和中央空调的进口关税问题,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下列违反最惠国待遇的做法是?
A.甲国给予来自乙国的立式空调和丙国的中央空调以不同的关税
B.甲国给予来自乙国和丁国的立式空调以不同的进口关税
C.因实施反倾销措施,导致从乙国进口的立式空调的关税高于从丙国进口的
D.甲国给予来自乙丙两国的立式空调以不同的关税
23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禁止的措施:
违反国民待遇原则:
(1)当地成分要求。
(2)贸易平衡要求。
违反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1)进口用汇限制(限制进口)。
(2)国内销售要求(限制出口)。
注:TRIMS协议仅指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A.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属于禁止使用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B.因含有国内销售的要求,是扭曲贸易的措施
C.有贸易平衡的要求,属于禁止的数量限制措施
D.有外汇平衡的要求,属于禁止的投资措施
24伯尔尼公约的基本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双国籍):
①“作者国籍”指公约成员国国民和在成员国有惯常居所的非成员国国民,其作品无论是否出版,均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
②“作品国籍”针对非公约成员国国民,其作品只要是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出版,或者在一个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30天之内),也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
自动保护原则:
成员国国民及在成员国有惯常居所的其他人,在作品创作完成时即自动享有著作权;非成员国国民,在成员国又无惯常居所者,其作品首先或同时在成员国出版也享有著作权。
独立保护原则:
甲国人迈克在甲国出版著作《希望之路》后25天内,又在乙国出版了该作品,乙国是《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甲国不是。依该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希望之路》首先在非缔约国出版,不能在缔约国享受国民待遇
B.迈克在甲国出版《希望之路》后25天内在乙国出版,仍然具有缔约国的作品国籍
C.乙国依国民待遇为该作品提供的保护需要迈克履行相应的手续
D.乙国对该作品的保护有赖于其在甲国是否受保护
居民税收管辖权:
(1)概念:一国政府对于本国税法上的居民纳税人来自境内外的全部财产和收人实行征税的权力,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3)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①法人登记注册地标准;②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地标准;③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2)范围:①营业所得;②劳务所得;③投资所得;④财产所得。
A.里德是甲国人,中国不能对其征税
B.因里德在中国停留超过了183天,中国对其可从源征税
C.如中国已对里德征税,则甲国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里德征税
D.如里德被甲国认定为纳税居民,则应对甲国承担无限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