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了美籍就不是中国人?真相不是你想的那样海那边海外社区

国外定居和外国籍,将被强制注销国内户口!

这一新政的发布,立刻引起了海外华人的热议,尤其是一手持美国绿卡,一手持中国户口和身份证的华人们,更是慌了神....

娘亲这是要抛弃我们了吗?!

重磅新规:

强制注销国内户口

本月3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印发《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定居国外者必须注销户口,一个月内不主动注销户口者,将由公安机关强制注销。

针对人群:外籍绿卡和外籍公民

新规内容:新近《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

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这其实也并非“新规”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就早有规定,但是上海算是首要个给出如此“强制性规定的”!不知这是否是全国即将全面实施的一个先兆。

《出入境细则》第七条规定:”居住国内的公民办妥前往国家的签证或者入境许可证件后,应当在出境前办理户口手续。出境定居的,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注销户口。

新规解读:

强制注销户籍总归意味着什么?

1、为什么会被注销户籍?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理的依据。

之所以有注销户籍一说,是因为他们已经不在户口本所在长期居住和生活了,不便于统计人口和管理。

被注销户籍,是因为在规定看来,他们已经属于长期“定居”国外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侨办》的规定:

①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视为国外定居。

②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绿卡)或者永久居留权(公民),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视为国外定居。(出国留学生在外学习期间;因公出国人员在外工作期间都不算定居。)

2、注销户籍≠注销国籍

听到注销户籍你可能有种被“娘亲抛弃”的失落感,其实大可不必,因为

注销户籍不等于注销国籍!

国籍与户籍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国籍代表着的是公民权利,是享受国家赋予的权利一种身份权。基于国籍权利可以享受国家对于自身区别于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员的特殊保护,如领事保护,所对应承担的义务则特征是只有本国公民可以履行的如兵役义务等。

户口则代表着一种所在地的居住和福利权利,户籍系统的全称就是常住人口管理系统,在这个管理系统里面实际上还是有很多外国人或者是无国籍人员的,只是在日常生活中并不会将外国人或者是无国籍人员归为户籍人口范围的。

在我国可以将国籍看作是户籍的一个前提,户籍的存在则基于国籍的取得。也就是说有户籍就意味着有国籍(国籍丧失但户籍保留等非法状态除外),但是有国籍的人员并不一定都是有户籍的,比较常见的有新生人口、注销户口的华侨(长期定居国外的中国人)、正在服刑的罪犯等。

3、申请美国国籍=放弃中国国籍(理论上而言)

中国国籍认定的“血统主义"即:父母是什么国籍,生的孩子就是什么国籍。“血统主义”主张的是不论婴儿在哪儿出生,其国籍都依据其父母所属的国籍定夺,即凡是中国人所生子女,均为中国国民,不论其出生于何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九条还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也就是说: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说白了父母双方都没美国绿卡,该孩子是中国公民;如果父母一方有绿卡,该孩子没资格成为中国公民(除非18岁前随父母回中国定居),是美国公民。

但这只是在理论层面上的法律定性,这种客观的国籍变动,却无法立即反映到国籍管理查询系统上。

4、美国是否承认双重国籍?

据美国1868年宪法第14修正案规定:“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在美国归化,并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以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执行任何削弱美国公民权利或豁免权的法律”。所以,只要孩子生在美国领土,包括美国的飞机上、游轮上,都可获美国国籍。

总的来说:在美国出生即有美国国籍,只是有些情况下中国并不承认。判断在美国出生的孩子,是否还同时具有中国籍,要看孩子出生时他父母的身份。中美均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在18岁之前(父母未选择国籍)的情况下,处于“默认”双重国籍的状态。中国无权剥夺一个人的美国国籍,同理美国也无权剥夺一个人的中国国籍。

5、只有中国护照,回国会有什么麻烦?

日常生活中,其实不会感到明显的不便。但是这些情况下,你还是有种小心的“失落感”。

①国内登机:

中国民航总局明文规定,承认中国护照,可以作为国内登机的凭证之一。

但根据网友反馈表示,在实际操作中,国内不同城市的“认可度”不一样:

②换汇

根据我国新近的换汇政策,任何中国公民,只要有外出旅游或者留学的证明,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和人民币现金,到各地任何有外币兑换窗口的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按当日现钞卖出价格兑换成美元、日元、欧元、港元等十余种可通兑货币。

③买国内保险

④养老金、退休金

参保者都需要持有效身份证到社保局领取。仅持有护照的话,可能无法领取,这也避免了“福利两头吃”的现象。

⑤房产过户需要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这项新规,会给你的回国生活带来不便吗?你是支持还是反对?

THE END
1.中国国籍法最新版本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最新修订版自1980年颁布以来,中国国籍法一直承载着无数炎黄子孙的民族梦想,见证着国家的繁荣昌盛,我国对国籍法进行了最新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国籍制度,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障中华民族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让我们共同走进这部法律的修订历程,感受其中蕴含的民族精神和家国情怀。 https://wap.pugao.com.cn/post/4303.html
2.深度解析,移民过程中是否必须放弃原有国籍与法律规定的权衡2、法律解读:移民分为获得绿卡和入籍两种途径,持有绿卡意味着在外国拥有居住权,但仍然保留中国国籍;入籍则是成为其他国家公民,此时将不再拥有中国国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若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http://legal.kacled.com/2fc565670524.html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都适用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https://www.gqb.gov.cn/node2/node3/node5/node9/node99/userobject7ai1279.html
4.2021最全恢复中国国籍指南(新规+条件+申请表及材料+时间收到退籍证明后,到出入境国籍事务窗口,上交翻译公证件。会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原件。出入境会给人口管理总队发机要函,一周后带复籍证书原件及房产证结婚证等等材料,到人口管理总队办理户口手续,领取“入户通知单”,再到管片派出所落户口办户口本及身份证。身份证号跟以前一样。 https://www.extrabux.cn/chs/guide/6768091
5.在国外工作或留学超过10年者,将被取消中国国籍?造谣!以“新规”“注销中国国籍”等词为关键字进行搜索,我国并没有任何官方机构新颁布过关于“在外国工作或者留学超过10年时间的华人就会被注销中国国籍”的政策。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十一条规定,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http://www.piyao.org.cn/2019-01/25/c_1210047302.htm
6.国外工作或留学超10年,就被取消中国国籍?谣言!以“新规”“注销中国国籍”等词为关键字进行搜索,我国并没有任何官方机构新颁布过关于“在外国工作或者留学超过10年时间的华人就会被注销中国国籍”的政策。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十一条规定,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https://m.guancha.cn/politics/2019_01_25_488233_s.shtml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单选题】()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基本原则。 A. 自由选择国籍原则 B. 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C. 自愿申请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 D. 不承认双重国籍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单选题】行政处罚遵循( )原则。 A. 公正、公开、公平 B.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C. 处罚与https://www.shuashuati.com/ti/cfe992191fab4a2a84d29661532fba22.html?fm=bd4651082c95186d6b8464b44edbb3a31a
8.中国旅行证新规怎么办理律师普法区中国公民; (3)定居海外、未持用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中国台湾居民; (4)未持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证件,需返回澳门申请特别行政区护照或旅行证的海外澳门中国公民; (5)在国外出生的儿童,其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且未获他国家永久居留权(绿卡)者; (6)其他不能或不便持用护照而需要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https://www.110ask.com/tuwen/11436361592364052782.html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入境事务处(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8条及附件3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自1997年7月1日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考虑到香港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作如下解释:https://www.immd.gov.hk/hks/residents/immigration/chinese/la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