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区别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区别

在西方历史上,由现代国家兴起过程中形成的国家法一元主义法治只是一个短暂的现象,这种法治秩序出现在罗马–基督教多元法律秩序崩溃碎片中领土主权国家兴起的短暂历史时刻。

随着地理大发现,西方领土主权国家变成列强(greatpower)并出现在全球舞台上纷纷建构殖民帝国时,法律多元主义始终是其国家法治秩序的内在组成部分。只不过此时的法律多元主义不再是中世纪教会法、封建法和国家法的并存格局,而是国内法、殖民地法和国际法构成的法律多元主义局面。这种多元主义帝国法律秩序尤其体现在英美海洋帝国的历史发展中。

近代法哲学家霍布斯

因此,美国宪法中的重要议题就在于如何处理联邦法与州法、州法与州法、州法与印第安部落法的关系以维持帝国联邦构造;如何处理美国宪法与域外准殖民地法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国际条约和外国法与美国宪法的关系;如何处理公民个体与帝国联邦主权建立之间的关系等等。一句话,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它处理的是法律“多元”之上如何捍卫“一体”的问题,而不是日常法律纠纷和司法治理的问题。

中国有很多从事司法改革研究的人研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但是研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一回事,试图按照这个模式来改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乃至地方法院就变成了另一回事。

如果不明白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帝国多元法律体系中的定位,不明白中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法院乃是解决纠纷进行司法日常治理的机构这些事实,可以想象,这种改革要么难以实现,要么带来负面效果。如果一定要在中国找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对应物,那么香港回归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实际上就是在处理国家宪法、香港基本法、香港本地法律之间的复杂关系,无疑发挥类似国家宪法法院的职能。

在这个意义上,不能简单地从国家法一元论的视角出发,消极地将法律多元主义看作是法律移植的产物,或者看作是传统社会迈向现代社会的过渡性产物,从而把“道路通向城市”看作是消灭法律多元主义的历史必然进程。相反,必须将法律多元主义看作是法治秩序的常态,尤其是类似帝国形态的大国法治的常态。法律多元主义乃是大国法治的必然产物。目前,不少中国学者开始思考中国的大国法治问题,但还没有认真对待法律多元主义问题。

THE END
1.美国刑事法律v.中国刑事法律法律制度 美国与中国法律系统大不同。美国法律制度被称为“普通法制度,是一个“对抗性”制度。被告在被证明有罪之前被认为是无辜的,而法官和陪审团制定了法律。他有很强的防止自证其罪的保障措施,并且保障对抗律师的权利。而中国法律系统被称为“民法体系”,被告是被判有罪的,而标准由专家或议员定义。此外,国家http://www.wanglawoffice.com/%E7%BE%8E%E5%9B%BD%E5%88%91%E4%BA%8B%E6%B3%95%E5%BE%8Bv-%E4%B8%AD%E5%9B%BD%E5%88%91%E4%BA%8B%E6%B3%95%E5%BE%8B/
2.欧美法律体系和中国法律体系有什么区别?主要是我们和美国的区别,我国是标准的大陆法系国家。实际上我们和德国这些大陆法国家的法律体系比较接近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21878997/answer/664667161
3.中国律师和美国律师的区别:了解他们的角色和职责在全球化的今天,中国律师和美国律师在他们的角色和职责上存在一些明显的差异。了解这些差异对于企业和个人在中国和美国寻求合法支持和法律建议至关重要。本文将探讨中国律师和美国律师之间的区别,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他们在各自国家的专业角色和职责。一、教育背景和资格认https://www.gtzxhk.com/a/121368.html
4.中国公司法和他国公司法区别,任说一个,美国,英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国公司法和他国公司法区别,任说一个,美国,英国都可以,简要概括几条就可以,不需要特别详细。 中国公司法和他国公司法区别,任说一个,美国,英国都可以,简要概括几条就可以,不需要特别详细。 你不懂我笑的多牵强1回答· 8176人浏览 我来答 最佳答案 帮考网答疑老师 资深老师 10-20 TA获得超过9986个赞 https://www.bkw.cn/gjsfks/ask/1847744.html
5.美国法系和英国法系的区别两者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法律渊源不同。 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https://www.64365.com/question/22310530.aspx
6.文章精选浅析中国和美国专利创造性判断之异同我国对专利创造性的规定在主体上借鉴了欧洲的专利制度,与欧洲的创造性规定和判断方法比较接近,而与美国的创造性规定和判断方法则差异较大。本文将对中国和美国有关创造性的法律规定以及创造性的判断方法的区别和联系进行介绍,以期帮助专利相关从业人员在实践中更好地应对专利的授权和确权程序中遇到的创造性判断问题。https://www.liu-shen.com/Content-3398.html
7.美国法对死刑的限制适用及对中国的启示单义律师自进入20世纪以来,非原意主义的解释方法始终是美国司法体系内法律解释的主导方法。也即,法官的法律解释,已然超越了宪法文本以及制宪者意图的制约,跟随社会情境的变迁,填充法律原则的意涵、弥补法律的漏洞、矫正错误的法律规则。法院不再扭扭捏捏地固守知识考古学的解释模式,不再试图摆脱创造法律的嫌疑;而是积极承担起法律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6980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