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区法律援助中心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以及《宜昌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1.开展12.4法治宣传活动。在解放路步行街活动现场,西陵区辖区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就群众提出的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劳动争议等法律法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答;就法律援助申请程序、范围、对象、条件等知识进行了宣传讲解,深受群众的欢迎。
3.在西陵区法院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增强了法律援助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司法公正。近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印制宣传指南1万余份,并发放至各个司法所。
1.2018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50件。其中民事案件193件,刑事案件156件,行政案件1件。
1、提升法律援助为民服务水平。以提高办案质量为切入点,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高效、便民,实现对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审查、办理、结案等环节的“全程无缝式”质量监督管理。
2、完成法律援助档案自查工作。对近年所受理办结的民事、刑事案件进行了全面的自查。提高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律师的责任意识,将法律援助档案自查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
依法保障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探索建立制度完备、标准统一、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体制机制。
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范围,人民法院通知辩护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机构一律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实行非普通程序法律帮助制度;建立高效畅通的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完善人民法院保障辩护权利工作机制;完善通知辩护工作机制;强化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最大程度地保障了被告人的法律权益,实现了司法公正,促进了社会的公正公平。
主要获奖情况
2018年1月15日,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被省人社厅、省妇联表彰为“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关于表彰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鄂人社奖〔20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