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中生态环境责任制度的构建和安排
汪劲、吕爽(18)
3.生态环境责任编的比较法借鉴及编纂思路
竺效(29)
4.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的体系解释与完善
——以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为视角
窦海阳(39)
5.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中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
吴昂(50)
【思想】
6.中国立法效率影响因素的再审视
——基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实证分析(1991—2019年)
杨惠、于晓虹(60)
7.民事简易程序改革实证研究
左卫民、靳栋(77)
8.矫饰的技术:司法说理与判决中的偏见
李学尧、刘庄(91)
9.人们为什么不守法
——守法理论研究述评
肖惠娜(107)
10.涉罪未成年人诉讼参与权的中国实践
尹泠然(122)
【影像】
11.七秩辉煌筑基业德法兼修创未来
——中国政法大学建校70周年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135)
【批评】
12.环境利益的享有者和维护者
——气候变化防治法建设的视角
徐祥民(141)
13.作为“权利”的环境权及其反思
范进学(150)
【策略】
14.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主要矛盾及试点建议
龙宗智(164)
15.我国禁诉令的建构与实施
张卫平(173)
16.金融创新三元悖论和金融科技监管困局:以风险为原点的规制展开
沈伟(186)
17.风险评估内在不确定性的法律规制
金自宁(201)
18.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法治逻辑和推进路径
石泽华、彭国亮(210)
19.滥用职权行为的认定
——兼论职责规范的功能差异
赵学申(219)
论具有中国特色环境法典的编纂
作者:吕忠梅、田时雨(中国法学会,清华大学法学院)
中华民族煌煌千载文明为生态环境“良典善治”铸就具有中国特色的血脉根基。中国共产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征程中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为中国环境法治的发展演进提供了最为坚实的政治保障,是环境法典最根本的中国特色。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天人合一”生态观和“寓道于术”的实质法治思维,为现代环境法典编纂提供了传统资源沃土,是环境法典具有中国特色的深厚精神养分。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这一历史方位,中国环境法典编纂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态文明法治理论为指引,将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及其法治实践成果转化为体系化的环境法律制度,通过环境立法的价值重塑与体系创新实现生态智慧传承与法治传统复兴,从而成就一部赓续红色血脉、弘扬中华传统、体现时代特征、贡献中国方案的环境法典。
【专论·环境法典之生态环境责任】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劲和博士研究生吕爽的《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中生态环境责任制度的构建和安排》一文提出,责任编不能将传统的民事、刑事和行政责任规定全盘纳入,而是应规定各类生态环境法律责任形式的基本规则。具体而言,应通过提取公因式的方式规定行政命令、行政处罚及行政处分的一般规则;对环境刑事责任应采用转致衔接规定;应以《民法典》为基石吸收整合创新具体的生态环境民事责任承担规则;在责任追究程序方面须注重与既有诉讼法律之间的衔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竺效基于比较法研究撰写的《生态环境责任编的比较法借鉴及编纂思路》一文提出,责任编应集中规定行政责任一般性规则、民事责任规则、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规则、刑事责任规则以及法律责任的追究与衔接规则。其中,行政责任应以各分编分别规定与责任编抽象化一般规定相结合;民事责任应先解决与《民法典》的引致衔接,并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等特殊规则进行细化集中规定;以专编集中构建系统化的生态、环境本身损害的修复、赔偿等救济责任制度;可在引致条款之外探索“独立型附属刑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吴昂以《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中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一文探讨,为了确保生态环境责任得到落实、生态环境损害得到救济,应在责任编中设置生态环境纠纷解决机制。应在适度法典化思路的指导下,根据生态环境纠纷的非诉和诉讼制度的发展情况,分别采取“确认规定”“转致规定”“确认+转致”规定等不同设置方案,并就各制度之间的衔接作出规定。
中国立法效率影响因素的再审视
——基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实证分析(1991—2019年)
作者:杨惠、于晓虹(通讯作者)(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
民事简易程序改革实证研究
作者:左卫民、靳栋(四川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实证研究发现,2020年试点的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对简易程序调整幅度不大、改革成效不太明显,相应地,2021年《民事诉讼法》对其修改条款较少。原因在于,一方面,民事简易程序具有“相对性”的实践特征,其并非立法预设的“简单”案件的审理程序,而是基层法院排除难案之外、绝大部分“相对简单”案件的审理程序,程序简化的改革空间较小;另一方面,简易程序无法在不压缩审限的背景下追求效率的大幅提升,效率提升的改革目标受阻。未来中国需要怎样的民事简易程序?或可从程序定位中找到答案,即民事诉讼三大程序“由简到繁”之阶梯式定位:极简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相对简单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复杂案件适用普通程序。
矫饰的技术:司法说理与判决中的偏见
作者:李学尧、刘庄(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香港大学法律学院)
内容提要:我们用严格的实验方法证明:几乎所有法律人引以为豪的说理技术,都可以成为“矫饰的技术”——用看似精密的法言法语,遮掩实际的判决理由,粉饰价值判断或法外因素对判决的影响。这些技术包括:策略性地解释法律概念,选择性地适用法律条文,从预先判定的判决结果反推因果关系、可预见性及其他事实判断——很多时候,法律只是判决的工具,而非判决的依据。而由于这种工具的隐秘性,受不当影响的判决往往又难以被识别和纠正。这些发现呼应了历史上各种批判性理论对形式主义法学的批评,同时提醒我们,各种繁复的法教义学理论和与之对应的司法技术,有可能成为滋生司法不公的温床。司法决策需要直面其试图掩盖的价值判断实质,才能使得法律说理更透明、更公正。
人们为什么不守法?
作者:肖惠娜(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规制和治理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是人们为什么守法或不守法。本文总结了守法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威慑、认受性、同伴压力(或社会规范)、违法机会和法律的表达等。这些影响因素的组合构成了不同的守法结构,从而形成不同的守法行为样态。不同的规制和治理领域(如环境污染、逃税、违反交通规则、食品安全等),守法因素的影响力也呈现差异性。新冠肺炎疫情下,不同国家民众对疫情防控措施的遵守程度及其影响因素呈现多样化,而守法理论的研究对疫情防控政策的制定和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在规制者与受规制者的互动视角下,对受规制者的守法行为研究将为规制者的规制策略和效果提供评估与依据。
涉罪未成年人诉讼参与权的中国实践
作者:尹泠然(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本期影像题为《七秩辉煌筑基业德法兼修创未来——中国政法大学建校70周年》。七秩芳华,桃李天下。2022年5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将迎来建校70周年。70年弦歌不辍,薪火相传。70年砥砺前行,硕果累累。在法大70年的办学历史中,流传下很多闪闪发光的人和事,这些都汇聚成了法大的精神和风骨,成为每一个法大人的财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学者讲座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徐祥民撰写《环境利益的享有者和维护者——气候变化防治法建设的视角》,通过认识应为“自然地理环境保护法”之保护对象的良好全球气候这一环境利益,寻找环境利益的享有者和维护者,为编纂环境法典做奠定理论基础的努力。
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范进学撰写《作为“权利”的环境权及其反思》,围绕环境权是何种意义上的权利、“环境权”何以未被立宪者“入宪”以及作为“法律权利”的环境权何以证成等三个基本问题展开反思性讨论。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宗智撰文《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主要矛盾及试点建议》,在对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方案研判并对某些试点法院进行调研的基础上,针对主要改革举措,试析推动此项改革可能遇到的主要矛盾,并提出若干试点建议。
烟台大学黄海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卫平撰文《我国禁诉令的建构与实施》,探讨禁诉令所涉及的诸多诉讼法理问题,以推进禁诉令的理论研究,并为我国禁诉令制度的建构和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沈伟撰文《金融创新三元悖论和金融科技监管困局:以风险为原点的规制展开》,主要讨论由于高新技术渗入金融业而带来的金融业态变化的金融科技,侧重从金融视角审视金融科技给金融监管带来的挑战。
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石泽华,武汉大学纪委副书记、研究员彭国亮撰文《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法治逻辑和推进路径》,分析了将高校领域纳入国家监察范围在高校治理层面、立法要求层面、现实基点层面蕴含多重法治逻辑,并提出推进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在对象认定、体制机制、执纪执法贯通上的实践路径。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赵学申撰文《滥用职权行为的认定——兼论职责规范的功能差异》,从对具体法律关系中的职权概念分析入手,以实践问题为背景,对职责规范在滥用职权行为归责中的功能差异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