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第一千零二十六条【合理核实义务的认定因素】认定行为人是否尽到前条第二项规定的合理核实义务,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二)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三)内容的时限性;
(六)核实能力和核实成本。
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二十八条
第一千零二十九条
【信用评价】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查询自己的信用评价;
发现信用评价不当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采取更正、删除等必要措施。
信用评价人应当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第一千零三十条
民法典1024条只规定的是名誉权的内容,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