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对他们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明年起施行

取消对他们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明年起施行

2024-09-2619:57

《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已于2024年9月26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立法的必要性和意义

适应新时代改革发展的需要《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于2004年7月22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年3月26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进行第一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2022年1月1日施行,对立法价值导向、基本制度和今后较长时期的发展方向作出了规定,对部分法律援助制度进行了调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遇到许多亟待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既是持续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现实需要。

推进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及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对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修订前的《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存在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与上位法不一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认定办法待完善;部分条款与上位法的非必要性重复等情形。因此,结合我市实际,对上位法进行细化和补充,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加切合实际。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需要法规支持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制度,也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扶贫济弱的民生工程。通过地方立法,适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使经济困难群众依法获得平等享有法律服务的机会,切实感受社会公平正义,真正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的主要内容

(二)取消经济困难公民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修订前的《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采用针对部分特定群体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的立法模式。目前,我市已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取消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此次修订按照“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改革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取消经济困难公民法律援助事项的范围限制,为困难群众提供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三)另行制定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与核查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规定,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工作需要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修订前的《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以内执行。该条款仅对收入作出规定,并未涉及申请人家庭拥有大额资产,以及长期刚性支出等因素。此次修订,将健全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体系另行制定我市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与核查办法,与《条例》修订同步推进,同步实施。

(四)加强川渝法律援助一体化。此次《条例》修订将进一步推动川渝两地法律援助机构异地协作,诉讼事项的办案机关、非诉讼事项的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在四川省、重庆市两地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可以就近选择向两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法律援助申请,充分保障两地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五)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明确市司法行政部门统筹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数字化建设,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和数字应用实现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之间的多跨协同及信息数据共享。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提交法律援助申请,查询办理情况,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也可以在线上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办理法律援助事项,通过数字赋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智能、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条例的特色和亮点

本次条例修订,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深化“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改革精神,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认真总结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经验做法,既切合工作实际,又突出重庆特色。

(一)聚焦“广覆盖”,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一是规定经济困难公民、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且不再受援助事项限制。二是进一步放宽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情形,聚焦军警遗属关爱、未成年人保护、务工人员基本保障、乡村振兴等给予优待。三是推动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在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明确所有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辩护。

(三)聚焦“更便捷”,跨省协作创新法律援助模式。一是推进川渝一体化协作。申请人可就近向川渝两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审查结果互认,降低办事成本。二是鼓励优质法律服务资源跨区域流动,提升川渝两地法治保障水平。

THE END
1.法律援助条例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第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http://www.changyuan.gov.cn/sitesources/cyxrmzf/page_pc/xxgk/bmxxgkznhml/zcwj/articlede139dffb65f4fc6a39140f38b3fec0f.html
2.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被请求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被请求人经常居住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都可以受理的法律援助事项,由先收到法律援助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出现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法律援助机构指定。 http://m.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47807&page=4
3.《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6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在4月18日召开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规专场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介绍,条例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将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经验提升固化为长效机制,对于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96684956678765042&wfr=spider&for=pc
4.彭琳听取《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工作情况汇报9月11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工作情况专题汇报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听取汇报并讲话。 会上,司法厅厅长刘志诚围绕立法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特色亮点等内容作了汇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围绕部门机构职能职责、法律援助主体和对象、http://xzyq.org.cn/show-256910.html
5.四川法律援助条例的内容是什么法律分析 第一条为了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问答https://m.66law.cn/v/wenda/1109149.aspx
6.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确定公民经济为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贯彻落实《条例》确定公民经济困难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济困难标准:城镇居民按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1年以上)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城市居民https://www.cbi360.net/gov/a37502.html
7.四川法律援助程序细则及案件质量标准编委会.PDF四川省法律援助程序细则及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编委会主编陈明国副主编王强编委成员王晓林刘伟奉光明费元吉胡小君刘蕾章郑慕琼张杰序言法律援助是政府为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而设立的司法救济和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年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年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9/0406/7045124140002016.shtm
8.早安丨@2025研考生,网上报名开始了近日,新修订的《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详情>> ▲13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正式纳入医保 近日,记者从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从2024年11月1日起,将“取卵术”在内的13项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和乙类先https://www.sctv.com/news/detail?id=1843662241797844993
9.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全文《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最新全文共七章六十二条,2024年4月3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和服务指南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https://www.0797cx.com/page37?article_id=113509&pagenum=3
10.2024年5月即将生效和失效的法律法规及4月公报案例“两高”典型案例北大1.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2024修订) 20240329公布/20240501施行 2.河北省电力条例(2024修订) 20240328公布/20240501施行 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4修订) 20240328公布/20240501施行 4.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24修订) 20240327公布/20240501施行 https://www.chinalawinfo.com/Feature/FeatureDisplay1.aspx?featureId=1063%20&year=2024&data=2024/4/30%2018:16:00
11.四川省法律援助程序细则川司法发(2016)40号(1)第一条为了规范法律援助事项的办理程序,保证受援人得到及时、高效、便捷和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提高法律援助事项办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诉http://www.360doc.com/document/16/1212/23/2543594_614195974.shtml
12.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全文第三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业务相衔接,提供全天候法律咨询服务。 第三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建设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并依托该平台,提供线上法律咨询、法律查询、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信息查询、法律援助申请、公证办理、司法鉴定预约等公共法https://lx0797.cn/zc?article_id=113509&pagenum=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