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新华社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宣布从5月1日起《劳动保险条例》正式废止。
《劳动保险条例》是我国为工人建立的最早的退休制度,为我们的现在的退休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退休制度不断改革和完善,慢慢的退休各项制度都有了新的替代法律法规,但是原本《劳动保险条例》的一些规定一直执行到现在。到2024年,执行了73年的《劳动保险条例》终于可以退出历史的舞台了。
《劳动保险条例》究竟为我国退休制度哪些内容奠定了基础呢?
《劳动保险条例》的参保范围主要包括:
这是以企业或单位为参加范围,缴费比例是单位工资总额的3%,将所有工人和职员都纳入到了保障范围。
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是女同志50岁,男同志60岁。特殊工种是女同志45岁,男同志55岁。
在当时由于建国初,并没有统一实施周岁的概念。这种情况使用了没多久,1957年《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就使用了“周岁”的表述。
从退休年龄角度上讲,我国退休年龄70多年也没有变化了。我们的人均预期寿命由建国初的不到40岁已经提升至2021年的78.2岁,再加上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因此国家才规定要在十四五期间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
《劳动保险条例》中提出的退休,不仅仅要满足相应的年龄,还要满足相应的工龄。男性是一般工龄满25年,女性是满20年,同时还要求本企业工龄满5年。
本企业工龄指的是后来的连续工龄,在我国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连续工龄又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来使用。
现在我们的退休条件是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下一步伴随着推动延迟退休,有关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也会提高,或许会回到过去25年和20年的要求。
最初的退休待遇是跟本企业工龄挂钩的,相对来说也是考虑到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历史背景。当时的退休待遇都是跟本企业工龄挂钩,工龄5~10年、10~15年和15年以上分别领取本人工资的50%、60%和70%。
我们从90年代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才取消以前按工龄、缴费年限划档发放基本工资的退休待遇计算模式。现在的养老金计算公式虽然不是说每几年一档,但确确实实也是跟工资的一定比例挂钩的。
比如说,基础养老金部分按照60%基数缴费每缴费一年领取0.8%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又跟社平工资挂钩,所以两者还是相互关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