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声名狼藉”的金斯伯格大法官和她难以复刻的网红之路美国声名狼藉的金斯伯格

原标题:hualun、忽左忽右:“声名狼藉”的金斯伯格大法官和她难以复刻的网红之路

[文/Hualun,“忽左忽右”程衍樑]

戴着黑框眼镜的长者——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鲁斯·巴德·金斯伯格去世。

忽左忽右:金斯伯格一生的经历,也引发不少争议,尤其是关于大法官终身制的讨论。再者,她本人可以说是美国真正的“网红”,甚至这几年也逐渐往外渗透到中文社交网络领域。特朗普上台后,金斯伯格仿佛成了左派的一位“图腾式”人物。为什么金斯伯格如此重要?

忽左忽右:甚至有北美的一些年轻人、饶舌歌手,把她的判词等正式文件内容纹在自己身上。

Hualun:对,“NotoriousRBG”(可译为“声名狼藉的金斯伯格”)这个叫法就来自传奇饶舌歌手明星“NotoriousB.I.G”,一个壮硕的黑人男性与一个瘦小的白人老奶奶,形象上的鲜明反差,让这个称呼深入人心。

Notorious,在中文里的意思是“臭名昭著”,NotoriousB.I.G,显然是借用了这个意思。21世纪的美国文化中,反英雄主义是一大特点,在这种文化语境中,可以自称“罪大恶极”“臭名昭著”等等,其真正内涵是让人闻风丧胆、威名远扬。所以,“NotoriousRBG”,绝对不是美国右派或保守势力对金斯伯格的贬义,而是来自支持者的呼声。

虽然人们对金斯伯格的传奇人生故事并不陌生,但有几个关键问题或争议,还是值得在此重提。首先,金斯伯格进入法学院学习的年代,绝大多数美国法学院并不招女学生,所以她从学生时代开始就直面女性受到的性别歧视。她从法学院毕业后去找工作,没有律所愿意聘用女律师。而金斯伯格在上世纪70年代开始出名,是因为她打了几个民权运动官司,是对女性权益有奠定意义的官司,成为早期女权运动的捍卫者,这也是金斯伯格后来一直被纪念、并成为女性追逐的偶像的原因之一。

到了80年代,也就是吉米·卡特任美国总统时期,她才进入联邦法院系统,起初从地方法官做起,逐渐升到区域法官。她此前的身份是民权律师、大学教授,活跃在性别权利、战后美国女性运动领域,同时也是最早一批开放性别与法律课程的教授之一。当时,女性律师和教授实在不多,事实上金斯伯格也一直到1993年才进入美国高院工作,直到现在,已经整整27年。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终身制,法官可以选择提前退休,也有法官会在任上去世,这些现象都有。比如2018年,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宣布退休,他是当时美国最高法院中的中立一票。不过现在美国总统在任命最高院大法官时,比较跟着党派立场走,民主党的总统可能会选择一位观点比较偏民主党的,共和党亦然。但在金斯伯格进高院的年代,大法官任命还没有如此政治化的倾向,后来随着党派竞争越来越激烈极端,政治化的影响也随之增加。

最高院大法官正式上任前,都需要参加国会听证会,实际上也是两派斗争的场所。在金斯伯格的听证会上,可以看到不少熟面孔,比如现在的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拜登,拜登是推荐她进高院的政客,还包括一些非常有名的保守派政治家。

金斯伯格1993年进入最高法院,也被视为捍卫女性权益的一大标志性事件。不过从1980年代到1993年期间,金斯伯格担任区域级别的联邦法官,不再是民权运动一线女律师上。这十几年仿佛成了一段“真空期”,期间有些右派大法官趁机借着一些案子,把她和其他奋斗者已经迈出去的一步又往回拉。金斯伯格进入最高法院后,又重新站回了这个位置上。

金斯伯格,以及比她稍早些进入最高法院的奥康纳大法官,这两位女性大法官一定程度上成了女性大法官的保障,也是法律圈女性奋斗的标杆。

忽左忽右:我们都知道美国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司法权如何做到不与其他两权相互干预?

Hualun:美国是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其中一权是司法。现在我们都知道美国最高法院的“九人”体系,但在二战期间,时任美国总统的罗斯福曾一度想把九人扩张到十五人,因为当时恰逢新政推行,如果能增加到十五人,他就可以加进六个与自己政治观点相同的大法官,但最后没有成功。此后,最高法院的九人体系也基本稳固下来。关于这一点,可以翻阅《九人》一书,基本阐述了从首席大法官威廉·伦奎斯特(1982年)到奥巴马上台前这段时期的最高法院。这一阶段的最高法院也非常有趣,因为美国社会本身面临战后高速发展的转型期,历经几任总统,这一代大法官可能二战前后出生,亲身体验社会巨大转变,因此也出现了一些性格有意思的人,比如戴维·苏特大法官是出了名的“隐士”大法官,办公室里面没有任何电子产品,每天中午只吃一个苹果和一盒酸奶。在当时的最高法院中,有不少这类隐士型大法官。

最高法院作为美国政治制度的一极,最重要的权力就是解释宪法的权力。当最高法院的架构稳定下来后,就成为非常强大的势力。比如,总统或国会通过一项新法案,如果社会上出现一定的力量认为法案违宪,无论是保守的还是进步的,都可以上诉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判断是否违宪。如果是在野势力,想要反对执政当局的某些政策时,这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

金斯伯格在美国民权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民权运动能够轰轰烈烈进行,当时是“沃伦法院”(Warrencourt,首席大法官是EarlWarren,1953-1969),那届大法官通过了很多重要的民权案件,有些甚至是以九比零通过,从而奠定社会基础,比如民权法案等。

同时,最高法院通过这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扩展自身的权力,以认可这些法案的合法性,比如我们在看好莱坞电影时会听到“米兰达警告”,这也是在沃伦法院通过的案件,看似只是一句话,但其成形背后可能就涉及到一起复杂案件,当时有很多这样的案子,最终就是诉诸高院的战斗。

美国司法权力非常大,比如总统下了一条行政命令,最高法院、甚至更低一级的联邦区域法院就可以作出“暂时中止进行”的决定,以阻止法案施行。当然,这也是美国司法权有效的一面。

Hualun:其实,这个矛盾一直存在。在司法界,有一个词叫“司法能动性”,有些法官判案是站在司法能动性的角度去判案的,他认为自己能够通过现有案子影响现任总统的政治事务,但有些法官不这么认为,他认为按照宪法赋予的权力,行政这一极的权力是严格归属总统的,法官只负责审理及诠释司法案件。理论上,最高法院作为三权分立的重要一环,是不应该以这种方式干预行政权的。我们可以把最高法院视为一个被动的机构,它没有办法自己下达一个指令,比如拒绝某部分人入境等;但是可以通过一个案件来作出判断。金斯伯格当时受到批评,正是因为这一点。一个被动设置的机构如果主动去批评在任总统,当然会被外界质疑是否存在偏见、干预行政。

忽左忽右:那么,对于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行为是否存在约束机制?

Hualun:其实是比较难限制的,或者说至少目前没有成型的机制。因为它已经是权力一极,而且大法官是终身制的,虽然有些州立的最高法院是允许选举的,但美国最高法院是总统任命的终身制,所以对其限制不太多。

现在最高法院面临的新问题是政治参与度如此之高,在新闻媒体中出现的次数如此之多。对于美国政界而言,也还没来得及应对这一现象。

Hualun:这位法学教授的意思应该是,在斯卡利亚之前,大法官不太愿意接受电视、报纸的采访,即便接受采访也不愿在其间谈及自己对某个案子的看法,但斯卡利亚会在采访中公开对自己不太认同的大法官的观点冷嘲热讽。在当年,电视是美国非常有统治力的一种媒介形式,斯卡利亚的这个做法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社会走向。不过,现在是互联网社交网络时代,情况又发生了变化,可能大法官们不再上电视,而是通过其他各类媒介渠道谈论自己的看法。如今总统候选人都上网络节目,人们会穿着印有大法官头像的T恤,大法官们在网络发表观点也不是不可能。

忽左忽右:现在某种程度上是最高法院大法官与公共知识分子合流了。在传统的议程设置中,大法官扮演的应该是“幕后仲裁者”形象,而今天相当于司法参与到民粹政治中来,如果这里将民粹作为一个中性词的话。

Hualun:最高法大法官为什么是终身制?这个设计是考虑到,选出的这些人的声音不会随从社会变化而变化,不需要再担心选举,不需要被民众的声音所绑架,这是终身制的好处。如果不停地参与社会讨论,结果不一定是你引导社会,当进入到公共讨论中,你的意见是否能够继续保持独立就会存在问题。我遇到过一些老一辈的法律人士,他们是非常排斥参与公共讨论,有些人比较尊重传统,他们认为自己是法律界人士,不会因为今天出了一个环保运动就会把它写进自己的案子里。

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法学院中,有的学生和教授在往这个方向走,这是新时代的一个趋势。斯卡利亚大法官参与了很多活动,经常上节目,但我们很难想象斯卡利亚会成为一个流行界的人物,给他出一首歌或出一款T恤。他确实出现在公共讨论中,但他被娱乐化的程度很低,他始终将自己的形象展示为“我是知识分子”的一面,个人私人生活很少展露在大众视野内。

忽左忽右:这和斯卡利亚站在自由派的对立面有关吗?

Hualun:也许有也许没有,这个很难讲。但我这一点恐怕跟时代有关系,现在在美国可以听到很多非常自由的声音,他们会比较主动地去抨击一些现象,捧红一些“明星”,不仅是金斯伯格,还包括像美国年轻女议员科特兹等。最关键的时代背景变化是,选出了一位民粹化倾向的总统,保守派兴起,政治思潮在往这个方向转,相对的,就会出现一个反作用力,要把这股力量拨回去。

事实上,美国的政治光谱在几十年前不是现在这样的,比如奥康纳大法官,美国最高法院第一任女性大法官,但是很多美国女性主义者并不喜欢她,很大一个原因是奥康纳是偏共和党的,她在很多案件中的态度会很暧昧。奥康纳来自美国西南部的亚利桑那州。那个年代恰恰是民主党势力比较庞大、腐败、不近人情的时候,而那时的共和党则代表了勤劳努力、平易近人的形象,这奠定了奥康纳的政治观点。

忽左忽右:这也说明了外界对美国票仓的一个刻板印象,东西海岸不同,知识分子占多的地方倾向民主党,中部、中西部地区,以农民居多,倾向共和党。您读书就在亚利桑那,深刻接触了共和党大本营的思想。

Hualun:是的,我就读的本科学校是在田纳西,基本感受到了这些情况。但我有一个相对温和的观点,我有朋友生活在纽约或加州,基本上没什么事,他们几年都不会去一趟田纳西,对这些地方的人的印象就来自纽约时报或CNN。加州和纽约在美国是比较特殊的,他们是蓝营的大本营。

作为一个留学生,在当地接触到这些真实的人,感受风土人情,就相对可以认识比较真实的情况,就像一个外国留学生到中国,他回去后会说中国不是你们想象得那样。他们并不是遇到什么事就反对,天天持枪上街,人人家里几十把步枪,他们也会每周去社区做义工,非常乐意帮助别人,见面打招呼、嘘寒问暖,有温暖的社会价值观等。

忽左忽右:奥康纳大法官作为一位女性大法官,但她并不为很多女性主义者喜欢,可以将金斯伯格和奥康纳做对比吗?

Hualun:这里可以提一点是,我所在的法学院就叫奥康纳法学院,所以我们当然会经常提到这两位女性大法官。比较有意思的一点是,我前面提到过伦奎斯特大法官,他比奥康纳和金斯伯格都要更早进最高法院,在高院工作29年,他和奥康纳都是立场偏右,两人都在菲尼克斯长大,从小认识,在斯坦福大学约会过,后来又在最高院相遇。讲到伦奎斯特,是因为Netflix的纪录片《声名狼藉的金斯伯格》中提到金斯伯格在七十年代民权运动时在最高院打女权官司“杜伦诉密苏里州案”,伦奎斯特大法官语带调侃地说,“你不会满足于将苏珊·安东尼印在硬币上”,苏珊·安东尼是早期女权运动的旗手。

当然,金斯伯格最为大家熟知的是,她曾在一次庭审辩护中引用了美国的一位废奴主义者、也是女性主义者萨拉·弗林卡尔的一句话,我只想要男人把他们的从我们的脖子上挪开。但好玩的是,这句话是萨拉讲的,但现在社交网络传播下可能很多人认为就是金斯伯格说的。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当时的最高法院大法官都是男性,他们对这些问题不是那么敏感。

金斯伯格是最高法院第二位女性大法官,和第一位奥康纳相比,两人的风格立场、价值取向有明显差异。奥康纳最大的“污点”,她是“布什诉戈尔”案中大法官5:4投票结果的最关键的第5票。2000年总统大选,佛罗里达州计票出现争议,当时民主党候选人戈尔和共和党候选人小布什之间只差几百票,由于双方仍未取得过半选举人票,因此佛罗里达州25张选举人票最终可以决定选举胜负,涉及到重新唱票问题。案子一路告到最高法院,结果最高法院以7票对2票决定重新点算选票过程违宪,5票对4票决定禁止进行任何新一轮的选票重点工作,最后小布什当选总统。

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将此案看做非常罕见的司法权干预行政权的案例。而奥康纳在其中子起到关键作用。她在任期中出了名的就是“永远是最后那一票”,因为其他人是4:4,她决定是什么就是什么。她在这起案件中作出了一个被认为“臭名昭著”的决定。这也是民主党的很多女性主义者攻击她的一个点,抨击其作弊。

所以,奥康纳最大的问题是,她一直不被外界认为是一个法律理论特别深厚的大法官。比如立场偏右的斯卡利亚大法官,他不是没有做过非常进步的判决,他作出进步判决的基础是建立在法律原教旨主义的阅读宪法的基础之上,所得出的结果。这一派的法官,观点很成体系,非常坚持自己的立场。

但奥康纳已经有点像政客了,我们先来看看这个案子,再来看看美国全社会是怎么想的,我该怎么处理才能缓和社会矛盾,然后决定怎么判。她是由共和党总统任命的大法官,但事实上没那么明显的偏向共和党,她经常是中间那一票。很经典的一个例子是,某一年最高法院经审的所有案子,她都在胜诉的那一边。

忽左忽右:这里能否解释一下大法官们的投票机制是什么样的?

有些案子是属于“测试性案子”,比如著名的堕胎案“罗诉韦德案”保证堕胎权合法化后,共和党曾尝试用很多其他案子,想要通过这些案子的判决来打倒“罗诉韦德案”,实际上高院常年要面临这类案件,党派化议题非常多,所以奥康纳可以在一年内站在所有案子的胜诉方,可见她有多么反复横跳。

这也是法学界很多人不那么欣赏她的原因,认为她不是真正坚持自己观点的人。在法律界,有坚持自己立场才可能被多次引用,比如斯卡利亚大法官被引用得很多,可能人们不认同他的观点,但他提供了一种学术上的成就,提供一种看待保守主义的方式,认可偏保守的阅读宪法的意义和价值。现在新上任的一些大法官也比较偏法律原教旨主义,某种程度上已经形成了一个学派。

金斯伯格也并不完全是现在我们网络中看到的那样。2010年前,她不是一个特别极端的大法官,也不是很左,她并不是那种外界想都不用想就知道她站在哪边的大法官。像大法官托马斯就是出了名的最右,什么都不用想,你就知道托马斯一定在最右的那一边。但金斯伯格以前不是这样的,她是一个在专业上很有自己原则的大法官。

金斯伯格的形象在最近这些年“网红化”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大变化,比如把她P为“神奇女侠”那样的形象,日渐成了一种图腾化的工具。Netflix纪录片中提到,金斯伯格小时候的家教是,妈妈告诉她要当一个淑女,但这一点其实是现在的女性主义者不认同的,教导女性要温柔迎合不是特别时代化的观点。

有一个经典案例,金斯伯格曾帮助一位失去妻子的男人争取到抚养孩子的补助金,自此之前补助金一般仅限于女性,通过这个案例金斯伯格帮助一位男性实现了平权。

但在中文讨论中,经常使用一些非常单一化的叙事来描述一个人或一件事,社交网络甚至是在推动这股风潮,真实的人已经剥离出去,只剩下一个符号,或一个所谓的政治观点。

事实上,大法官不应该是这样的。很遗憾的是,现在两派都意识到最高法院可以在美国政治中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所以都不会放弃这块阵地,当他们的触手都伸及最高法院,就很难阻止这一天的到来,最高法院成为两派激烈竞争的战场。法官要么支持这派,要么支持那派,如果都不支持,是不可能被总统提名上去的。

忽左忽右:同时还有民众的力量掺杂其中,他们也在“造神”。

Hualun:有一种观点是,如果现实情况没这么严重的话,金斯伯格可能已经退休了,不会硬撑。虽然她曾说过我会在任上一直干到干不动为止,但这句话不是站在政治立场考虑,她并不在乎是奥巴马任期还是特朗普任期。之前有传言称,她要撑到下一任民主党总统上台,但这种说法毫无根据,金斯伯格也从未承认过。她虽然在公开场合表示过自己不喜欢特朗普,但从没说过我要熬过去的原因是不喜欢这任总统会选上来的法官。这也是金斯伯格本人感到无奈的一点,社会上的诠释也不是她自己能掌握的。

忽左忽右:这本身是一个很有意义的命题,体现了美国政治最复杂的一点。极度民粹化过程中,作为自由派的一个标杆性人物,也在网络和大众流行文化的传播中,失去了她真实的一面。

Hualun:我可以举当下的一个例子,民主党人、众议院议长南希·佩洛西。佩洛西是怎么走红的呢,就是之前在特朗普发表国情咨文时,她在背后手撕特朗普演讲稿,于是被人们制作成各种各样的表情包传播。金斯伯格很特殊的是在八十多岁高龄成了一位网红,当外界把你塑造成这样的形象时,你就无意中不得不跟随它。

比如,金斯伯格和斯卡利亚是非常好的朋友,但如果我们只看流行文化打造出来的那种自由派旗手、民主党保护神的形象的话,就绝对想象不到她和最高法院中的保守主义右派大法官成为挚友。

斯卡利亚去世时,有一个梗流传很广,两人骑着一头大象,斯卡利亚坐前面,金斯伯格坐后面。当时就有女性主义者质问金斯伯格,你怎么坐后面,我们女性要走在时代的前沿,你不应该坐在男性后面。金斯伯格回答称,他比较重,坐前面比较安全。

其实到了现在这种时候,有时会很想念他们的这种友谊,老派政治人物没有这么高度政治化,不至于如此对立。之前有人对tinder(交友APP)上过一个调查,如果在个人简介中写上RBG或者AOC(科特兹议员名字缩写),可以显著提高约会成功率。这些年来,立场、站队等因素已经渗透到生活领域。像金斯伯格和斯卡利亚两人,看似一左一右,却成了生活中非常好的朋友,仿佛变得稀有;金斯伯格曾说,我只和斯卡利亚一起出来吃午饭;斯卡利亚也曾在电视上说,我特别喜欢她,除了她的法律观点。

忽左忽右:有一位黑人经济学者托马斯·索维尔,典型的右派保守主义者,曾指责美国的大学是酝酿反智的土壤。他的基础观点是,美国大学,左翼文化浓厚的教育场所,有点过度让学生介入公共事务讨论中,他从中看出了一些反智的苗头。

Hualun:有点像社会潮流轮回,总会经历一个阶段是公众对政治讨论的参与度很高,但高到一定程度就有盲目现象,社会会意识到看似人人参与、但对政治事务的认识是很片面的,就好比全民参与讨论,但全民并不知道爱荷华民众的真正需求是什么。

忽左忽右:这涉及到一个哲学命题,公共讨论是不是万灵剂?

Hualun:这需要区分是什么样的公共讨论,理想情况下的谈论肯定是比较深入的,愿意倾听别人的意见,发表一段有阐述有发展性的言论。但是像RBG这种社交网络式的政治参与,包括桑德斯、特朗普,都是口号式的方式,贴一个RBG、MAGA的标签,实际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共讨论。

Hualun:我看法可能更温和一些,美国这套机制从来没有说我准备好应对各种各样的社会运动,它永远是跟着实际情况在变化的,比如国会、州政府能不能跟上。要改变一项法律是很难的,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工夫,所以永远是滞后的。但滞后是不是坏事,就像我们前面说的,最高法院终身制是不是坏事,是一样的道理,我们知道社会会来回变化,那是不是需要在其中安插一些稳定性的因素。

当然,我们也很难想象一个保守派大法官能获得像金斯伯格这样的追捧度。金斯伯格带来的热潮,也是有原因的,比如她赢得了女性主义的喜好,而女性是占了全世界人口一半的力量,有强大的群众基础。如果你只是为某一个少数群体发声,比如为黑人群体发声,但黑人在美国总人口构成中大概也就10%。索托马约尔是美国最高法院现任大法官中的西班牙裔,她也没有成为追捧对象。

所以,想要成为金斯伯格并不容易,一个时代可能就这么一两位。而保守派要得到如此多认同就更难了,除非这个社会比较均质化的,或者说回到像六七十年代那样的状况。

忽左忽右:确实,如今舆论主流也是左翼,而保守派学者似乎藏在一些公众很难触及到的地方。

这就很微妙了,能获得美国全社会认同的女性形象是什么样的?一个时常“愤怒”的形象能否走到金斯伯格的这个位置;再者,要知道金斯伯格是拥有50年美满异性恋婚姻的女性,很符合美国主流价值观。

所以,到最后的最后,你以为只是一位民权运动者,但实际上也要在一些符合要素前打勾。

这是金斯伯格现象背后很值得玩味的事。当然,这个时代能否再出金斯伯格这样的人,也很难讲,毕竟她也代表了那个老派的年代,现在的“勾”和过去的“勾”可能又不太一样。

其实,我个人对社会转向最大的担心是,如果变革太快,确实会带来很多问题。前面重复提到伦奎斯特法官,外界一向认为他是一位偏保守的大法官,但他在任期末的一个案子中写了很长的一段话是关于女性的,他说社会上对女性有强烈刻板印象,必须要完成家庭任务,这对她们的职业发展极其不利。这背后的故事是,伦奎斯特大法官的女儿,也是法学院毕业的,他体会到自己女儿在找工作时经历的不公、成为母亲后不利于她在律所的发展。当他亲身经历这些后,伦奎斯特作为最高法院中最保守的声音,有了很大的转变。

伦奎斯特在保守派内部是有很大影响的人物,保守派可能不关心左派发出了什么声音,但当保守派内部重要人物发出这样的声音后,会起到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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