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电子参与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民主立法立法公开智慧型参与
一、我国公众电子参与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实际图景(2005-2016年)
(一)电子参与人数规模有限且参与度较低
在107次征求意见中,有24%的草案参与人数不足100人,有44%的草案参与人数虽在100人以上但不足1000人。两者加总约有68%的法律草案参与人数不足千人。(参见表1)
表1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系统参与人数统计(2005-2016年)
对比后发现,征求意见系统各年度参与人数与同时期网民规模相比较,历年中前者所占最高比例仅为0.030%,其他年度所占比例甚微。这意味着我国有大量具备信息技术素养的潜在参与者并未通过征求意见系统充分行使立法参与权。
表2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系统参与人数趋势(2005-2016年)
表4八大法律部门法律草案电子参与征求意见概况(2005-2016年)
二、我国立法电子参与现状的形成动因
(一)公民参与动力不足且参与能力有限
(二)现有制度设计未完全契合电子参与的客观运行规律
(三)数字鸿沟日益严峻和公众信息获取媒介习惯改变带来客观挑战
(四)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系统的用户易用性和可及性较差
受该项研究的启发,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和模拟实验的形式对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系统的便捷度进行分析,以此诠释造成参与现状不佳的技术动因。基于我国网民结构的组成特点,本次调查选取386位具有一定法学背景的本科学生通过在线完成问卷中指定任务的方式,模拟一般网民使用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系统时可能遇到的技术障碍和惯常采取的行为模式。
三、提升我国立法电子参与有效性的路径
立法公众参与的电子化虽然是在技术层面展开的重要变革,但是仍然无法脱离参与环境、参与制度和参与技术共同形成的客观约束而单独发挥预期效果。作为参与基础设施的平台系统固然重要,然而能否真正提升电子参与的有效性则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供给者与使用者有效互动程度的高低。限于篇幅,本部分结合上文剖析的形成动因,拟从供给者角度出发,探讨提升我国立法电子参与有效性的可行性路径。
(一)建立电子参与法律制度和多元评估机制以增强公众参与动力
纵观世界各国电子参与的发展脉络可知,渐进性、多层次法律框架的稳定支持和多届关键决策人物的强力推动成为电子参与成功变革的核心动力。以美国为例,从电子参与初具雏形到日臻成熟和完善,层次多元的法律制度逐一颁布,不断向公众表达出政府推动变革的强烈意愿,强化公众的政治效能感。与此同时,政策制定者还通过探索有效性评估的多元化指标,向公众全面传达判断有效参与的正确理念,正向引导公众的参与态度。有鉴于此,要从根本上增强我国公众电子参与的动力,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出努力。
(二)探索契合电子参与客观运行规律的具体制度设计
通过上文可知,当下我国立法电子参与实践仅在技术和形式上发生了改变,而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未能系统遵循电子参与的内在规律。未来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逐一进行完善:
第一,整合线上与线下参与渠道。相比仅仅履行公民义务而言,公众参与的发生还需要依靠一种体现共同传统和价值观的团体归属感。这种归属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当下参与动力不足的局面。要营造这种归属感,需要立法者通过创新现有制度以协调网络赋权不均的现状。“电子参与并没有代替传统的公共参与方式。”立法者应当秉持联结和全面的视角,推动线上与线下参与渠道的组合优化和无缝衔接。目前,线下参与多采用“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的模式,以组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展开,忽略了与线上征求意见这一参与渠道的有机配合。立法机关应当在今后注重结合立法决策的阶段性特征,有机整合包含不同群体的线上与线下参与渠道,帮助参与者逐渐获得参与能力和逐步培养参与认同感。
(三)探索大数据时代的“智慧型参与”模式
技术进步首先改变了信息的传播和消费方式,进而改变了社会的组织与管理方式,开启了众多社会关键领域的深刻变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围绕这一重要指导精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及“十三五”规划等多个顶层设计文件都将探索网络化公众参与的新模式作为有效推动国家治理精细化、决策智能化、民主化的重要举措。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治理”一词强调的是改革过程中多方的充分沟通与合作、有效协调与整合、目标融贯与一致。这种理念与现代信息技术所蕴含的共享、协同、高效、流动的“多中心、网络化、开放式”理念不谋而合。因此,在大数据时代,符合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参与模式理应是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基于新型网络信息技术,运用互联网思维与互联网精神实现的具有智能化、高效化、透明化、精准化特征的“智慧型参与”模式。要推动这一模式的生长,结合我国当前的电子参与现状,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积极的探索。
四、结语
[载《法商研究》2018年第2期。编辑时隐去了注释,完整版原文请于CNKI数据库下载]
(责任编辑王虹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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