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是如何报道刘学州事件的?

2022年1月24日,“河北邢台寻亲男孩”刘学州在三亚海边吞服大量抗抑郁药,被发现后送往医院,急救至凌晨4时许抢救无效死亡。

刘学州的故事从媒体平台开始,随着事情的发展一度成为媒体的热点,也终将在媒体中被淡忘。我们尽可能地尝试着,在“刘学州”的热度逐渐消散之时,把关于这一事件的零碎声音收集起来,还原事件与媒体交织的过程。

那么,媒体是如何介入到刘学州的寻亲风波中的?有哪些媒体提供了可靠的事实?我们可以从这起事件中学到哪些采写的方法?又对今后的媒体报道有哪些反思?

为此,我们约访了参与报道的记者并对刘学州事件进行了深度的复盘。

一、事件梳理

1.事件生发

2021年12月6日,刘学州在网上发布寻亲视频。视频中,他自称来自河北邢台,2004年到2006年之间出生。由于父母是未婚时生下他,在他三个月大时,养父母从山西大同一家饭店将他买来。可以说,刘学州作为当事人是直接通过新媒体进入公众视野的。随后,刘学州在微博、抖音不断跟进自己的寻亲过程、心路历程。

对于记者来说,由于当事人有公开的社交平台,这条新闻线索是可以通过微博、抖音等平台获得。在前期寻亲的过程中,河北本地的媒体也帮助了刘学州扩散寻亲信息,但是媒体的介入程度并不深。作为一条寻亲求助信息,一开始其公共价值还未凸显。

直到刘学州被“二次遗弃”之后,这个新闻产生了巨大的转折,充满了戏剧性和矛盾性,也充满了疑问:亲生父母为何拉黑刘学州?至此,媒体开始大量跟进,探讨背后的原因。此事件也暴露出关于拐卖、遗弃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比如,有很多媒体都开始从法律方面探讨亲生父母遗弃是否构成犯罪。

“梅花数据mohodata”《“刘学州”热榜舆情观察报告(2022/01/17~2022/01/25)》

2.传播路径

阶段一:寻亲

关键词:未成年人,拐卖,寻亲

阶段二:二次遗弃

关键词:未成年人,二次遗弃,生父母买卖

当天,刘学州的微博放出了红星新闻和新京报的报道截图,回应自己生父母对自己的指责。

这一阶段刘学州开始遭受大量网暴。同时,这也为新京报之后成为众矢之的埋下了伏笔。但在刘被二次遗弃这一阶段,主要的原创报道是由包括红星新闻、澎湃新闻、新京报在内的全国性媒体所完成的。

阶段三:自杀去世

关键词:未成年人,自杀

阶段四:追踪和反思

关键词:网络暴力,媒体伦理,生父母买卖,未成年人抚养责任……

当事人受访媒体统计表

3.关键节点和报道

1)刘学州被二次遗弃后

①红星新闻的报道

正如上文所说,1月18日,红星新闻发布最早一篇原创报道《"弃儿"刘学州称认亲后被生母拉黑生父:他希望我们现在就为他买房……》(后删除)。这篇稿件的意义在于第一次让亲生父母在公众面前发声,也是唯一采访到刘学州生父的稿件。

在这之前,都是刘学州自己在微博发声和接受媒体采访。刘学州的父亲丁先生不仅讲述了抛弃刘学州的原因、和他相认的过程,还补充了刘和他们闹矛盾的关键原因是要求买房(尽管这一说法并不一定准确)。同时,稿件也采访到了刘学州本人描述自己的境况。

但从这篇稿件的标题来看,显然突出了买房这一事实点。但文中没有体现证实这一点的证据(聊天记录、语音等),也没有问刘对这一点的回应。1月19日,红星新闻刊发采访到刘学州本人的报道:《刘学州回应“逼亲生父母买房”:没有逼他们,只是想要一个可落脚的地方》,在该文中,刘学州对“买房”一事进行解释。但是此时刘学州已遭受网络暴力,而后期红星新闻也受到了大量的指责和质疑。

②新京报视频报道

随后,新京报的视频报道《男孩寻亲成功后被生母“拉黑”,生母回应》刊发,这也是最早采访到刘学州的生母的报道。但正因为视频中只出现了生母一方的声音,指责刘学州要求买房的行为,很多人认为,这篇报道进一步导致了刘学州被网暴,也使得新京报在刘死后处于众矢之的。关于这篇报道存在的伦理问题,我们将在最后另辟一章详细说明。

总而言之,这两篇报道成为了刘学州事件的关键转折点。自此,亲生父母的叙述进入公共视角,网友们发现原来事情不像刘学州本人在微博所说的那样,他开始受到谩骂和网络暴力。这或许是媒体无法预料的结果,但客观上导致了刘受到伤害。

2)刘学州自杀后

①封面新闻的报道

在这之后到三亚警方通报之前,所有媒体的报道几乎都引用了这一条信息。在这之前,封面新闻曾报道过刘学州寻亲的新闻。可以预见的是,封面新闻对这一新闻保持了追踪,并和其家人及时取得了联系,在大家都迫切需要得知事情进展的时候,最先获得了信息。

②南风窗的报道

1月24日19:12分,南风窗刊登深度报道《寻亲少年刘学州离开了》,是最早系统性梳理刘学州故事始末的深度报道。报道分为寻亲、二次抛弃、离世三个部分,以刘学州的微博、抖音及其他媒体报道的事实为依据,还原了刘学州的故事。尽管全篇并没有记者自采的内容,但其资料搜集全面,发布具有时效性,成为了最完整客观叙述刘学州事件的报道之一。

报道中具有很多细节,比如“四张照片中,刘学州的生父笑得开心,刘学州只有一张在笑。他们俩站在一起,能看到眉眼间的相似”。这一照片的细节,是记者翻阅刘学州的微博得到的,而“只有一张在笑”这个动作或许能够还原刘学州当时矛盾的心境,也为之后与亲生父母反目成仇埋下了某种伏笔。

4.媒体切入角度总结

从一起单纯的寻亲新闻到刘学州被“二次遗弃”的戏剧性转折,再到刘学州遭受网暴后自杀,关于刘学州的报道呈现出指数级增长,讨论的方向也从寻亲故事转向拐卖、遗弃、自杀、网络暴力等社会问题和媒体伦理。

纵观整个刘学州事件,媒体切入角度有以下几个:

1)事实层面:追溯刘学州被弃养的原因背景;刘学州被二次遗弃的原因;刘学州的近况;亲生父母的情况;亲生父母对刘学州的态度;刘学州提出的要求等等(采访刘学州的亲生父母以及家属等)

2)法律层面:法律角度评判刘学州父母是否有遗弃罪、是否涉及拐卖等(采访律师等)

3)观点层面:刘学州事件背后的网络暴力、自杀等社会问题

4)媒体伦理层面:新京报视频报道的问题、媒体的伦理道德和事实核查

二、事件采写方法论

1.新闻选题策划与准备

Q:如何确定刘学州事件的新闻价值?

Q:采访前需要收集哪些资料?

Q:如何联系到当事人?

2.采访争议性事件/特殊身份的受访者

经过对记者的采访,我们得知,在刘学州和亲生父母关系破裂的时候,媒体对于刘学州的采访也遭遇到了阻力。一方面,刘学州本人的情绪很差,不愿意配合媒体采访;另一方面,面对一些争议性话题,刘学州本人并没有积极回应。

被访记者认为,刘学州面对媒体或许也有自己的考虑;另外,由于其抑郁症的信息一直没有被公布,加上他在记者面前以及互联网上呈现出的成熟,都让记者忽视了其真实处于的弱势地位。

Q:面对未成年人,采访和报道需要注意什么?

A:记者不能先入为主地去判断受访者的强势或弱势地位,还是需要了解更多的信息。在刘学州事件中:刘学州当时在网上的信息是17岁(他自己也这么认为),加上可能由于个人经历,他自己的谈吐相对成熟,在网上也相对强势,应对记者有一套自己的逻辑,并不是会被牵着鼻子走。因此当时记者就没有特别觉得他是未成年人,这一印象让记者忽略了他当时的弱势地位。

Q:面对患有抑郁症这种特殊的受访者,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A:媒体操作会更谨慎,甚至不会发稿。在刘学州事件中,当事人患有抑郁症这个信息是后来才披露的,如果能提前知道这一信息,媒体操作会更严谨。

Q:面对刘学州这个争议性事件,更理想的操作是怎么样的?

第二,要把采访范围扩大,找当地的民政部门、教育机构,听听他们是否要处理、如何处理这种矛盾,刘学州没房子住要不要帮忙解决。

第三,甚至采访一下心理学家,问问这些从小被父母抛弃的小孩如果要回到父母身边,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亲生父母和社会需要给予哪些关怀。

3.受访者隐私保护

刘学州真实年龄为15岁,身份证登记的年龄是17岁,作为未成年人,这一事件一方面涉及大量他的个人隐私,一边也牵扯着公众关心的寻亲问题,公私领域交织中,媒体需要更为谨慎地应对。

Q:媒体报道怎么避免受访者暴露?

A:作为媒体,可以更主动地考虑到当事人信息暴露的后果,形成预判机制,从而避免当事人受到网络舆论的过度轰炸。在刘学州事件中,虽然当事人的许多隐私(无论是寻亲情况、被亲生父母拉黑、被网友质疑等)都是由他自己在社交媒体上主动披露的;在接受媒体采访之前在微博和抖音里就有一定的知名度,但是媒体还是可以更主动、预判地考虑进一步暴露的后果。

Q:公私领域的界限与公共利益怎么权衡?

A:媒体需要谨慎划分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界限。寻亲是公共事件,但是刘学州和他亲生父母的纠纷是私事,在稿子中是要界定和权衡的。作为媒体要进一步考虑“什么样的报道有公共价值?怎么把私人领域扩到公共领域讨论?”

4.新闻客观性

新闻报道强调客观性,在刘学州事件中,网友口诛笔伐的正是报道的平衡问题。那么,我们如何更进一步认识新闻多方言论的平衡问题呢?

Q:当只采访到事件一方的当事人,另一方不发声,这一报道该如何平衡?

A:在技术层面,不能机械地客观平衡(“都采到”是最简单的平衡);要更有温度,加入自己的判断与引导,做现在提倡的“解困式报道”,不单只呈现出新闻当事人各方的说辞,还要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解决当事人的困境。这是一种增强新闻报道的影响力、公信力的方式。

Q:媒体面对市场竞争,必然要追求速度,那媒体要怎么做到速度和报道完整性的平衡?

A:对于热点新闻的采访,还是需要提前了解更多当事人的信息,提前引入一些预判机制。特别涉及到未成年人,如果能够掌握更多关于刘学州本人的情况,媒体就会考虑他的状态,选择不报道。

Q:如果无法直接采访到当事人,但又需要写这一报道,要怎么办呢?

A:可以做一个全面的事件梳理,但要考虑事情复杂性和热度,越复杂、热度越大的事件,梳理就越有价值。梳理刘学州事件的难点在于辨别网络信息的真实性,这需要对多个信息进行比对,反复确认。另外,想让报道信息更丰富,可以客观描述他在社交媒体发布的照片、视频中的状态,这些是能够呈现他的心理表征的。

Q:因为新媒体的特性,网民看到的信息往往是碎片的,面对这种情况媒体有何应对方法?

A:首先,作为媒体,还是需要有清晰的指引和标注,标明已有的报道,并附上跳转链接,避免引起误会。但是处于目前的网络舆论形势下,还是很难避免碎片化信息的传播,所以记者也要做好应对舆论压力的准备。

三、媒体伦理反思

对刘学州自杀一事,除了简单地讨论系列报道中操作与规范问题外,还需明确如下问题:对于媒体受到的批评,需要有什么样的反思?作为一名媒体工作者,又该以怎样的姿态面对扑面而来的批评?

1.报道之争

围绕着刘学州事件的原创新闻并不多。

在主流媒体中,仅有新京报、红星新闻对刘学州寻亲纠纷报道相对全面,且真正做到了与刘学州身边人直接联系。然而,因刘学州在微博上对新京报1月18日所发布的视频报道《#寻亲男孩刘学州生母谈拉黑隐情#:想平静生活》,指出报道中生母扭曲事实。在刘学州死后,新京报成为网友口诛笔伐的对象。

不过针对新京报的第三点批判,如选材戏剧化、碎片化报道等问题,认为新京报实际上刻意制造反差,用刺激大众的套路报道新闻追逐热点,未免过于诛心。事实上,若是纠缠于新京报是否有意偏差报道,拿起道德大棒审判新京报,恰恰与当时网暴刘学州的行径如出一辙。

2.情理之间

从法律意义上讲,新京报、红星等媒体并不应对刘学州之死负起责任。但是,任何一个接受了“笔下有财产万千,有毁誉忠奸,有是非曲直,有人命关天”的新闻伦理教育的媒体人,在遭遇到刘学州这样的事件后,心中不免有“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内疚心理。除此之外,群氓的语言暴力更让媒体人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那些指责者可能并不清楚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更不会如真正的法官一样,认真甄别媒体在整件事件的所作所为。毕竟,网络平台上不需要颁发许可证,名曰“正义”的枪口可以随时对准任何一个人。

要求一篇在跟进事件发生的报道做到信息完整、真实也并不现实。以这一次刘学州事件为例,在事后我们能看到无数稿件复盘这起事件,从各个角度阐发思想,提出批判意见,但这一前提,都建立在事件结束,有完整的信息而言,但跟进事实报道的记者,定非全知全能。

批判新京报、红星的业界人士,指出面对像刘学州这样的抑郁患者,记者应该秉承的同理心,更加审慎呈现文本。但须知,刘学州有抑郁症的信息是在1月20号经新京报的报道才得知,由此来指责前期跟进的记者报道不谨慎,未免有“事后诸葛亮之嫌”。就媒体实践者而言,有足够的信息增量,就应该实时推进报道,否则新闻之“新”从何谈起?如果要求每一篇报道都完整客观,要等到所有事情尘埃落定,那还存在“新闻”吗?

然而,处于风暴漩涡中心的媒体人,面对当下的舆论环境,尽管有内心满腹委屈,但是能对大众倾吐吗?会不会因为自己“诉苦”举动导致工作平台背负更重的骂名?还是说,在这个后真相的时代,人们只是为了发泄情绪,根本不会在意被指责的一方究竟做了些什么?新京报这次付出的惨痛代价,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作为媒体人,一直扮演着为他人发声的角色。但是当自己成为事件中心的时候,却没有办法为自己发声,这也是当今舆论环境下我们切实存在的困境。

3.未来之路

①在心理层面,保证稿件真实客观的基础上,不要害怕来自各方面的批判。“记者这个职业本来就是要冒犯人的”,问心无愧写稿,堂堂正正做人。

②在不同选题的针对性操作上,对敏感关键词(例如本案中的未成年人、抑郁症、私领域事件、强争议性事件)保持谨慎,做好预判,必要时及时规避风险。

③对待“家事”类社会新闻报道的路径,尝试将个体的故事、私人领域的问题扩到到公共领域,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当事人的冲击,又最大限度提升公共价值,如刘学州事件中涉及到的遗弃儿童问题、社会救助问题、网络暴力问题都更值得我们去讨论。

⑤在稿件操作技术层面,针对纠纷性报道,不能仅停留在机械式平衡双方说法,而应做好事实核查,加强引导。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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