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要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展现新作为。”中南大学党委书记易红表示,文化遗产研究院的成立是中南大学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殷殷嘱托,运用湖南历史底蕴深厚、遗产资源丰富的地域特色,传承学校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优良传统,通过跨学科合作与技术理论创新,探索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更多路径。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表示,文化是一个群体稳定的生活方式,由精神、制度、物质三个层面构成。成立文化遗产研究院对回溯历史、研究历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意义巨大。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主编陈甦认为,开展富有科学创新价值的中华民族文化遗产研究,可以析出更多更精准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品质和时代价值,使之成为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结合点与有效生长点。
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一级巡视员周久财表示,“挖掘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传播更多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成立中南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正当其势、恰逢其时。”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湖南省文物局局长姜猛表示,将加强与文化遗产研究院及各界合作,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中南大学党委副书记蒋建湘主持活动开幕式。他表示,建立文化遗产研究院,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学科交叉融合、将更好担负起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湖南使命。
构建大文化遗产保护格局
在专家学者的见证下,易红与徐显明共同为文化遗产研究院揭牌。
主旨演讲阶段,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文化室原主任朱兵表示,在维系和保存连续性的过程中,我们所从事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就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形势新时代下,理论研究、法治研究、实际工作都应当围绕着中央提出的构建大文化遗产保护格局来开展,加强统筹、加强融合、加强协调。
随着认识的深入,我们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内涵逐渐深化,范围在不断扩大。湖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游克湘说,1982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确立了历史文化名城制度,200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一步确立了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村镇制度;200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实现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的转型;2011年颁布实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从重视物质要素的文化遗产保护到重视兼有物质要素与非物质要素的文化遗产保护,将保护的内容由“有形的物”延伸到非物质“无形的文”,折射出对于文化遗产认识的不断深化和进步。
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许中缘主持主旨演讲阶段。
文化遗产作为民族历史与文化的重要载体,是连接过去与未来的桥梁。研讨会的第二个议题“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建设”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主任张晶,故宫博物院法律事务处处长佟建明,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王朝辉,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副院长徐鸣,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炼红,五位发言人分别围绕“国际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地立法问题与推进有关故宫保护条例”“在守正创新中推进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等议题深入研讨。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二处处长孙立军担任本环节主持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黄玉烨担任点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