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至此,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有了法律保障。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九项基本权利,这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交易保障。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
第七条
【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
【获得赔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
【成立维权组织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第十三条
【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
【受尊重权及信息得到保护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第十五条
【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以上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法律给予的权利,那么在日常生活中如果自己的其他合法权益也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来维权呢?跟法小瀚一起往下看吧!
1、“12315”投诉平台
小程序:
12315服务范围:
(一)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举报;
(二)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
(四)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受理的举报。
2、中国法律服务网平台
中国法律服务网提供法律事务咨询、法律服务指引、法律法规与案例查询等多种服务。
同时各省份也有自己的官方法律服务网站,可以提供更本地化的法律咨询服务。
中国法律服务网也有小程序版,功能虽不如网页版齐全,但是也有留言咨询、即时咨询等功能,且开辟了“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非常方便。
3、“12333”人社局热线
4、“12345”政府服务热线
“12345”是指各地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门受理政务事项的投诉热线,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
12345服务热线一般用于:
1、对行政职能职责、政策规定、办事流程和其他公共服务信息的咨询;
2、对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投诉以及意见和建议;
3、对行政职权范围内非紧急类管理、服务方面提出的求助;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公共财产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5、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办事效率、行政效能方面的表扬。
5、“12338”妇女权益保护热线
6、“12305”快递投诉热线
7、“12381”工信部投诉热线
8、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
打开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在哪个省份就搜索“省份名+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即可进行网上立案,操作简单方便。
原标题:《315消费者权益日到了,这些维权渠道请牢牢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