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先哲孟德斯鸠如是说,恰如其分地表达了民法以人为本的价值情怀。从摇篮到坟墓,一个人一辈子无不处在民法的调整和庇护之下。
2017年3月15日,《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审议通过。从民法通则到民法总则虽然仅一字之差,却是中国从民事单行法时代到民法典时代跨越的一大步,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落其实者思其树,饮其流者怀其源。”民法总则能够如此迅速地通过,其背后是无数前辈先贤筚路蓝缕,呕心沥血的努力。
一、民法大家
以上尊称皆为民法学界公认,其中“民法四先生”称号源于四位德高望重的教授共同制定了《民法通则》,故而有此雅称。
二、民法学家
三、民法各领域翘楚
四、部分民法学者简介
笔者精心甄选了若干名具有代表意义的民法学者略作介绍,他们或为民法学界泰斗,或为当今民法学界中流砥柱,多年来为民法学研究与《民法典》的顺利颁行殚精竭虑,功勋卓著,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01
佟柔
佟先生在民法学研究上作出的重大贡献可以总结为:两个重要学术观点,一项重要立法工作。两个重要学术观点,一个是点击商品经济,触摸民法跳动的脉搏;第二个是领衔与经济法之间的精彩论战。一项重要立法工作就是在1984、1985、1986年参加了民法通则的起草。
座下四大弟子闻名遐迩,分别是王利明、张新宝、刘春田、杨立新。
学历
本科:东北大学
硕士:中国人民大学
江湖地位
国内法学界,尤其民法学界,公认佟柔教授是新中国民法的开创者、民法理论的奠基人。日本法学家誉其为“中国民法之父”,美国法学家称他是“Mr.Chinesecivillaw”(中国民法先生)。
02
王泽鉴
师承德国著名法学家卡尔·拉伦茨教授。精通德语、日语、英语等多国语言,曾先后在德、英、美、澳等国从事教学及研究工作,出版民法债编、民法物权等法学专著近二十册。其中《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八册堪称经典,在民法学界向有“天龙八部”之雅称。
此外,先生著作之转引率高居华人法学界第一位,对中国法学研究水准之提升、研究方法之启发与法学人才之培育等,均可谓贡献至伟,堪称全球华人中民法第一人。“黄种人里民法学得最好的人”,老钟如是说,不无道理。
本科:国立台湾大学
硕士:国立台湾大学
博士:慕尼黑大学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客座教授。
曾担任台湾司法院大法官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教授、系主任、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比较法学会理事长、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委员、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教授,并在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政经学院,澳洲墨尔本大学从事研究工作。
03
王家福
师承著名民法学家奥·沙·约菲教授,被称为“中国法学界的一面旗帜”。直接参与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审议和通过,见证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治国方略入宪的历史时刻。2012年,荣膺“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弟子梁慧星。
本科: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圣彼得堡大学
博士:圣彼得堡大学
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终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曾任八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审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经济法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顾问。
04
江平
与佟柔、王家福、魏振瀛等三位教授共同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民事法律《民法通则》,合称为“民法四先生”。多年来不遗余力地奔走呼喊,扮演着法治“布道者”的角色,被称为“中国法学界良心”。座下高徒龙卫球、刘智慧、李永军等七位,有“全真七子”雅称。
本科:燕京大学
硕士:莫斯科大学
博士:莫斯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五位终身教授之一,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副会长,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05
梁慧星
本科:西南政法大学
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
06
王利明
师从著名民法学者佟柔先生,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获第一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中国民商法律网创始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知名弟子有程啸和王轶。
本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博士: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人民大学校党委常委、“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