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所拟于2020-2021春季学期新开设多门选修课程,将课程信息汇总如下。
01.中国传统行政法制
授课教师简介
课程简介
02.德国公法
赵宏,教授,1977年生。任职于法学院行政法所,主要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与研究,精研领域为基本权利教义学,行政法基础范畴(行政行为、行政法律关系、主观公权利等),迄今已独立出版专著2部,译著2部,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家》、《比较法研究》等杂志发表论文50余篇。
张冬阳,讲师,1988年生,德国汉堡大学法学博士。任职于法学院行政法所,主要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研究,精研领域为德国行政法与鉴定式案例研习。迄今已出版德文专著一部,在《清华法学》、《行政法学研究》等杂志发表论文10余篇。
在现代法中德国的公法学极负代表性,精于思辨的德国人建立了一整套独立、系统的公法学理论。这些建构在德国国家学基础之上的公法一般原理,对德国的宪法与行政立法与实践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不仅如此,德国公法学如其其他法律学科一样,具有强大的辐射力量,其影响范围包括日本、我国台湾地区。我国行政法理论又是深受日本和台湾地区传统学术理论的启迪和影响。但在这种曲折的继受过程,由于无法探知理论的起源、发展脉络以及与具体制度设计之间的紧密关系,经常会出现错误解读甚至是错误演绎的现象。因此,对德国公法的系统学习首先是为了追本溯源的需要。其次,学习德国公法的另一意义也在于比较研究的需要。
对于德国公法的讲授分专题进行。基本上按照德国较为经典的国家法、行政法教科书的体例分布,同时结合比较法的一般内容。除了以公法的基本原理以及德国制定法和司法实践为基础,讲授德国国家法与行政法中的基本内容要点外,也希望透过对这些基本要点的分析,探查其背后的制度成因和体现出的价值趋向。课程内容分为国家法与行政法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由赵宏教授讲授;第二部分由张冬阳老师讲授。
03.土地行政法专题研究
蔡乐渭,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中央编译局政治学博士后,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访问学者。
授课对象
本课程主要面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亦欢迎其他专业研究生同学参加。
本课程初定共授课8周32课时,每周两章4课时,选课同学可在该方向下确定具体专题。
本课程的学习采用讨论式授课方式,教师在正式授课前将授课计划发给学生,学生须于上课前进行充分预习,并进行分组,每组至少负责一个专题,所有同学都要参加专题讨论,教师负责组织专题讨论,并进行归纳、总结。本课程考核方式为提交论文,题目在土地行政法范围之内自拟,篇幅在1万字左右。
04.软法与规制
成协中,教授,1980年生,任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主要研究领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础理论、软法、政府采购等;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清华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张力,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专业爱好是宪法学、行政法学,具体研究包括规制理论、党内法规、行为科学与法律交叉问题等,正在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婴幼儿照护等领域的行政法问题。
主要面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硕士研究生,亦欢迎其它专业的博硕士研究生同学选修。
05.美国联邦土地与自然资源法(双语)
主要面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亦欢迎环境法等其它专业的同学选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