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综合素质第二章核心考点(1)

教育法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教育法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教育行为规范体系及其实施所形成的教育法律关系和教育法律秩序的总和。广义的教育法既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也包括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的命令、决定、条例、规定、办法、指示和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狭义的教育法则专指由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制定的教育法律,在我国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教育法律。

2.教育法的体系

所谓教育法的体系,是指不同形式的教育法律、法规按照一定的原则有机结合的、协调统一的法律规范体系。教育法律的体系分为纵向结构和横向结构。

1.纵向结构

教育法律体系的纵向结构是指由不同层级的教育法律文件组成的等级、效力有序的纵向体系。由于制定机关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不同,上下层次的教育法规之间具有从属关系。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纵向结构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为《宪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利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它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其他一切法律法规制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我国教育法的基本指导思想、教育立法的基本原则和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

(2)教育基本法律

教育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对整个教育起宏观调控作用,或称为“教育宪法”“教育母法”。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律为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教育单行法律

教育单行法律是根据宪法和教育基本法确立的原则制定的,用于调整某类教育或教育的某一具体部分的教育法规。我国先后已经制定并公布实施的教育单行法有六部:简称为《学位条例》《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

(4)教育行政法规

教育行政法规是行政法规的形式之一,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关于教育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教育法律,高于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教育规章。它们内容广泛、数量众多,在实际工作中起主要作用。教育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有三种:条例、规定、办法或细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教师资格条例》等。

(5)地方性教育法规

地方性教育法规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专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制定地方性教育法规,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地方性教育法规只在该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其名称通常有条例、办法、规定、规则、实施细则等。如《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河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等。

(6)教育规章

教育规章是中央和地方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有的称为教育行政规章,包括部门教育规章和地方政府教育规章。

地方政府教育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教育规章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其效力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政府教育规章是整个教育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横向结构

教育法律体系的横向结构是指依据教育法规所调整的教育社会关系的特点或教育关系构成要素的不同,划分出若干处于同一层级的部门教育法,形成法规调整的横向体系。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横向结构主要包含教育基本法、基础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成人教育或社会教育法、学位法,教师法、教育投入法或教育财政法等几个部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选)#JIAOSHIBANG#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

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3第三章国家机构

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三节国务院

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第一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THE END
1.法律法规的多样性与层次结构法律法规的多样性与层次结构 法律法规是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然而,这些法律法规之所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能,就在于它们的多样性和精细化管理。 首先,国家根据其政治、经济、文化等特点制定了不同的法律体系。例如,西方国家以宪法为基础构建了复杂而完善的立法https://www.6vjxuc8a1.cn/xing-ye-dong-tai/451303.html
2.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探索规范性文本的多维度关系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探索规范性文本的多维度关系 一、法律法规系统概述 法律法规是国家为了确保社会秩序和公民权利,通过立法机关制定的各种规定。它们在不同层次、领域内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包括但不限于宪法、行政 法律、刑事法律以及特别保护措施等。 二、宪法及https://www.qmso18vkw.cn/jun-lei-zhi-shi/425370.html
3.法律法规法律法规全解析:从宪法到行政规定,覆盖所有的规范体系 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这些法律法规可以分为几个主要类别,每个类别都有其特定的作用和范围。 首先,从顶层结构来看,我们有宪法。宪法是最高的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机构以及基本权https://www.erdqcvtxm.cn/jun-lei-wen-hua/399887.html
4.我国的特种设备法规规范体系的基本结构有哪些层次构成?爱问知识人特种设备法规规范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行政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等五个层次构成。(1)法律。https://iask.sina.com.cn/b/6j1ry8neys3.html
5.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主要由以下法律法规组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单选题】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地方性法规,高于部门规章。( ) A. 正确 B. 错误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多选题】行政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 A. 部门规章 B. 国际条约 C. 法律解释 D. 自治条例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多选题】依据我国特别行政区基https://www.shuashuati.com/ti/eef95108cdcc4af58e6822854bf4c861.html?fm=bdbds0b81456f38da06a8dcf64d87e6814259
6.法规制定范文7篇(全文)第六条 交通运输法规应当备而不繁,结构合理,逻辑严密,条文清晰,用语准确,文字简练,具有可操作性。 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规章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第七条 交通运输法规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为章、节、条、款、项、目。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https://www.99xueshu.com/w/ikey0qfrxh5j.html
7.全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股票频道(4)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3、预案停止条件 (1)在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2)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 则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单一会计年度,https://stock.stockstar.com/notice/JC2015030300000045_3.shtml
8.潍坊社工,社工协会,社工潍坊市社会工作协会1.定义:社会政策是国家以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安全,改善社会环境,增进社会福祉为目的,以国家的立法与行政为手段,促进社会各阶层均衡发展的施政方针,基本原则与具体的行动路线。它是国家公共政策的一部分,是一系列法律、法规、措施、办法、方法、条例等的总称。 http://www.wfsgxh.org/html/0505/n46804960.shtml
9.宋才发发表《论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涵及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明晰中央和地方立法的位阶及判断标准,构建规范高效可行的法律体系形式结构,构建政府职权法定的行政法律规范体系。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路径是:建设与宪法相适应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体系,建设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审判http://www.fzwcxbw.com/qlys/vip_doc/28139378.html
10.05年10月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总结(一)十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结构):①宪法;②行政法;③民法和婚姻家庭法;④经济法;⑤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⑥军事法;⑦环境法;⑧刑法;⑨诉讼程序法。 十三、法律的特征: l、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规范性就是它的首要性,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 http://www.dadeedu.com/html/dade_8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