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明确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等目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指明了方向。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证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有法可依,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前提和基础,是中国发展进步的重要制度保障。
完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形成高效立法工作格局
完善党领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立法活动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立法工作是国家重要政治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是立法工作不偏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政治保障。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从而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实践证明,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各协调小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发挥统揽协调作用,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起到了重要作用。
>>2023年3月5日,立法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维护宪法核心地位,加强法律体系统一权威
持续加强宪法全面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全面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结合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去阐释、理解和运用宪法。完善公职人员的宪法学习教育制度,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住学校、社区等重点阵地,提高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我国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不断强化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为法律体系的统一权威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
不断完善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合宪性审查制度是新时代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统一性权威性的重要制度。十三届全国人大设立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其重要职责就包括“推进合宪性审查”。2018年以来,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等法律草案时,都进行了合宪性审查。《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进一步明确要求,要“建立健全涉及宪法问题的事先审查和咨询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法律体系统一性的另一重要制度。2023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除了明确法律案起草和审议过程中、备案审查工作中的合宪性审查要求,还完善了主动审查制度,将专项审查、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等制度化。除此之外,健全保障宪法实施的制度体系、加强宪法解释工作、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等,都有力强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