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罗德·J.伯尔曼认为,每次革命就在于它从根本上改变了旧的法律制度的本质与结构,最终产生了一种新的法律体系,这种新法律确立了一种新的正义标准及其运作机制,体现了革命为之奋斗的许多主要目标,也为革命提供了合法性支持。{2}(P23-26)也就是说,革命不仅是对既有法秩序的打破,亦促成了新的法秩序的建构,反之,革命需要合法性支持和制度性供给,因此,法律与革命之间存在着必然的逻辑。本文正是循此理路,以法律与革命的关系为视角,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的价值进行探讨,以期增进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与革命的深度理解,并为中国当下的法治建设提供历史资源和法理思考。
一、体现了革命的理想目标,彰显了革命的正义性
革命的理想和目标,体现了革命的性质、目的以及新的普遍价值和信仰,同时,革命亦需具正义性,以有利于民众对革命的认识和认同。苏维埃革命正是通过法律的形式,体现了革命的理想目标,彰显了革命的正义性,进而实行社会动员,争取民众最广泛的支持。
(一)体现了革命的理想目标
人人都渴望自由、平等、安全、尊重、富裕、幸福,这是人性使然,是人类共同的理想和追求。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一部人类从野蛮走向文明、从束缚走向自由、从等级走向平等、从贫穷走向富裕的历史,梅因将之总结为“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3}(P112)。自由、平等、安全、尊重、富裕、幸福,亦【参考文献】{1}何友良.苏区制度、社会和民众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2}(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M].贺卫方,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3}(英)梅因.古代法[M].沈景一,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文件选编[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4.
{5}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6}(美)塞缪尔·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王冠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7}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3~1934年[Z].北京:中央档案馆,南昌:江西省档案馆,1987.
{8}梁柏台.今年选举的初步总结[N].红色中华,1934-01-01.
{9}黄道炫.张力与限界:中央苏区的革命(1933—1934)[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10}(美)约尔·米格代尔.农民、政治与革命——第三世界政治与社会变革的压力[M].李玉琪,袁宁,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
{11}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册[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3.
{12}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13}王观澜.中央苏区的土地斗争和经济情况[A].陈毅,肖华.回忆中央苏区[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1.
{14}(民国)南康县志[Z].1936年铅印本.
{15}觉哉.边区政府的组织与建设[N].新中华报,1937-06-23.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7}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3.
{18}赣南行署文教处.赣南苏区民歌[M].赣州:赣南人民出版社,1959.
{19}张思曾.一个“匪区”农况变迁之描述[N].益世报,1934-11-24.
{20}俞荣根.道统与法统[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21}侯欣一.从司法为民到人民司法——陕甘宁边区大众化司法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
{22}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法制,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A].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M].北京:法律出版社,1986.
{23}刘良.何叔衡董必武在瑞金肃贪[J].湘潮,2008,(3).
{24}(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许明龙,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25}宋才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法治保障及其路径[J].东方法学,2020,(5).
{26}关于四个月节省运动的总结报告[N].红色中华,1934-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