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制名人名言大全中国经典的法治名人名言

1.立宪利于国,利于君,利于民。清、郑观应

2.法出于仪、威于义。苏轼《王振大理少卿》

3.法令明具,而用之至密,举天下惟法之知。苏轼《策别第八》

4.以至详之法晓天下,使天下明知其所避。苏轼

5.法立于上则欲成于下。苏辙

6.立法设禁而无刑以待之,则令而不行。苏辙

7.圣人之立法,本以公天下。宋、陈亮

8.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三国演义》

9.法无古今,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耳。张居正

10.善制法者,为匠人之用矩,不善制法者,如陶人之用型。(明、庄元臣)

1.宥过无大,刑故无小。《尚书、大禹谟》

2.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尚书、大禹谟》

3.有事不避难,有罪不避刑。《国语、晋语七》

4.私情行而公法毁。《管子、八观》

5.禁胜于身,则令行于民;上不行法则民不从彼。《管子、法法》。

6.为人上者释法而行私,则人臣者援私以为公。《管子、君臣上》

7.省刑之要在禁文巧。《管子、牧民》

8.法令至行,公正无私。《战国策、秦策》

9.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论语、为政》

11.赏厚而刑,刑重而威,必不失疏远,不违亲切。《商君书》]

12.不以私害法,则治。《商君书、修权》

13.法平则吏无奸。《商君书、勒令》

14.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

15.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韩非子、饰邪》

16.诛禁不当,反受其央。《马王堆汉墓帛书、国次》

17.诛不避贵,赏不遗贱。举事不私,听狱不阿。《晏子春秋、内篇》

18.用赏贵信,用刑贵正。《鬼谷子、符言》

19.赏不避仇仇,诛不择骨肉。

20.诛恶不避亲爱,举善不避仇仇。

1.功同赏异则劳臣疑,罪钧刑殊则百姓惑,信赏必罚,综核名实。《汉书》

2.政令必行,宪禁必从。曲木恶直绳,重罚恶明证。汉、王符《潜夫论、考绩》

3.宁正以逆众意执法而违私志。三国、桓范《政要论、为君难》

5.所以能制胜于天下者,用法明也。诸葛亮《论斩马谡》

6.喜不可从有罪,怒不可杀无辜。诸葛亮《便宜十六策、喜怒》

7.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三国志、诸葛亮传》

8.爵不可以无功取,刑不可以贵势无。《三国志》

9.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惟行而不返。王勃《上刘右相书》

10.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刘禹锡《天论》

11.可行必守,有弊必除。(刘禹锡)

12.法施于人,虽小必慎。号令不虚出,赏罚不滥行。欧阳修《准诏言事上书》

13.欲著其罪于后世,在乎不没其实。欧阳修《魏梁解》

14.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欧阳修《纵恶论》

15.按善恶见闻之实,断是非去取之疑。王安石《范镇加修撰》

16.历法禁,自大更始,则小臣不犯矣。苏轼《策别第六》

17.法行于贱而屈于贵,天下将不服。苏辙《上皇帝书》

18.不可假公法以报私仇,不可假公法以报私德。明、薛宣

19.法不殉情。《三国演义》

20.言出为箭,执法如山。清、李绿园《歧路灯》

21.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清、夏敬渠《野叟曝言》

22.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清、史襄哉《中华谚海》

24.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25.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德沃金

26.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27.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28.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29.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马基雅弗利

30.立法之业,益为政治上第一关键,觇国家之盛衰强弱者,皆于此焉。清、梁启超《饮冰室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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