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因序言和结语在每个宣讲中,都要宣讲但内容基本一致,所以宣讲稿第一部分“宣讲序言”和第三部分“宣讲结语”保持一致。同时,每篇宣讲稿的正文内容均不同(字数保持2500)。
第一部分:宣讲序言
1.什么是《民法典》?
《民法典》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是包含全部民事法律,编撰成册的法典。《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涉及每个公民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从家庭生活到社会生产的各个方面。共有7编和附则1260条,最大化保障大家的美好生活,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2.《民法典》的诞生历程?
新中国的民事立法,汲取了这些人类法律文明成果,并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从1950年的婚姻法颁行,到2017年的民法总则实施,跨越67年风雨,民法典的编撰也曾四次因故暂停搁置。到2016年,民法典编纂正式进入国家立法程序之前,我国已有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8部民事法律。
2017年3月,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被称为“民法典之魂”的《民法总则》颁布,它规定了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到此,中国民法典编纂进入快车道。2018年到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六次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分别审议,2020年5月民法典正式诞生并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届时,上述九部法律将同时废止。
中国民法典的颁行不仅是法治文明的杰作,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体现。民法典7编加附则、共84章、1260个条文,是按编、分编、章、节的体例结构安排的。
3.《民法典》的组成。
民法典是民法的法典化,未出台《民法典》之前,我们有《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单行法律,它们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有序运行发挥了良好的规范作用。《民法典》的出台,是将以上民事单行法律予以法典化整合,逻辑性、体系性更强,必将更有效发挥其权利保障效用。
《民法典》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民法典》实施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
感谢这些“民事单行法律”的贡献:
第二部分:宣讲正文
1.胎儿享有继承权。
【第十六条】胎儿享有继承权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示例】胎儿尚未出生,父亲因车祸不幸身亡,胎儿是否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答:胎儿有继承权。除上述规定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八周岁孩子可以“打酱油”。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示例】13岁的小刚在妈妈网购时偶尔看到付款密码,他用妈妈的手机看直播,一时冲动私自给主播打赏8万元,妈妈事后发现,能追回打赏吗?
答:要求退回打赏有法律依据。小刚属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他自己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比如他接受叔叔阿姨送的自行车,或者出去打酱油、买点生活用品,都是有效的。但是小刚打赏别人8万元,这种行为明显与他现在年纪不相适应,小刚妈妈知道后可以撤销该行为,追回打赏。
3.八岁以下的孩子不能“打酱油”。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示例】小刘7岁时,将父亲送给他的一块手表卖给了二手商店,其父母能要求退回吗?
答:父母可以要求退回。
4.见义勇为非重大过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示例】小张遇一男子正对女子施暴,小张在阻止施暴男子过程中,自己的名牌眼镜被对方打坏,如何索赔?
答:可以直接向施暴男子索赔,若施暴男子逃跑或无力赔偿,被救女子应适当补偿。
5.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后还能起诉。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示例】小芳12岁时遭到性侵,她后来学了更多法律知识,20岁时想起诉索赔,诉讼时效过了吗?
答: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诉讼时效,自受害人满18周岁起算。
6.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来了。
【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何为三权分置?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有其历史沿革和重要作用。
最早只有所有权,这是“三权分置”的第一层次。以前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只有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公有的是集体所有,大家吃大锅饭、记工分,干多干少没有区别,大家都没有积极性。在农村集体经济差不多快要崩溃的时候,安徽凤阳小岗村开始要搞这个土地承包,偷偷摸摸的,搞了以后一把农民积极性都调动起来,农民从没有地到有地,没有自主权有了自主权,把农民土地积极性调动起来了,然后整个农村就活起来了。
有了农村土地承包,就产生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这就是“三权分置”的第二层次。把农民的对土地的热情激发起来了,农村经济发展起来了,但是问题又出现了。就在我们经过了二十几年以后,就这个土地承包经过二十几年以后,农民对土地的热情逐渐的丧失了,为什么?依靠农村的土地,我自己拿土地承包经营权,我拼死拼活去干,一年有个温饱而已,但是赚不着钱,这样怎么办呢?很多农民就跑到了,特别年轻人农民都跑到城里来工作了,到城里来工作以后,他就可以能赚到现金,能够拿现金去养活家庭,然后还能有所剩余,可以把儿子女儿甚至能够送到大学去。
农民对土地没有热情,现在农村有大量的土地都荒芜,这肯定是不行的。那么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我们农村土地这个问题采取个什么办法?现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它不能够继续再激发农民对土地热情,然后去搞好农村的生产,去发展农村经济,那么这样就得想个办法,现在有人想出个办法,这不是所有权,这不是承包经营权吗?上面再来一个权,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流转,但是上边作为一个权利,这个权利它可以流转,这就说我们说的土地经营权,你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然后你还可以在上面再设置一个权利,那么这个权利可以去流转,可以去抵押,可以去租给别人用。这就是“三权分置”的第三层次,也就是我们这次《民法典》新增加的土地经营权。土地一可以流转了,你上城里去工作就上城里去工作了,把这个东西把土地经营权承包给别人,那个人一下弄了多少土地,然后就搞起来了。然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还可以跟他收费用,这个东西其实挺好的。
7.居住权入法实现物尽其用。
【第二编第十四章】居住权,是指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通过双方书面约定设立,一般包括居住的条件、要求和期限。
【示例】老高立下遗嘱,房子由儿子继承,但希望照顾他多年、无子女无房产的保姆继续居住,可以怎么做?
答:可以以遗嘱的方式为保姆设立居住权并办理登记。《民法典》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居住权的设立须注意如下事项:
第一,如果房屋按揭,设置居住权会影响抵押权人(银行)的利益,因此后续会出细则,业主为他人设置居住权,需要抵押权人同意。
第二,夫妻共有的房屋,为他人设置居住权,需要夫妻双方同意(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则)。
第三,以后谈婚论嫁时,出装修的一方,要求加名,对方可能只答应给一定期限的居住权。这居住权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结婚后夫妻之间有相互扶持义务,不设置居住权,也有能居住。因此,居住权要在解除婚姻关系后的一定的期限里有所体现,才有现实意义。
第四,离婚协议中,也可以为一方设置一定期限的居住权。
第五,居住权一定要到房管局登记才有效,没有登记就没有居住权。
第三部分:宣讲结语
民法典的颁布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又重要一成果和巨大进步,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标志性立法,必将为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在于执行。下一步,民法典的实施将是我国法治建设领域中的一件大事。不仅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遵守这部法律,在全社会普及这部法典。每位公民也都应当学法典、知法典、懂法典、守法典,自觉遵守民法典和其他法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富强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