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网络借贷(以下简称“网贷”)行业健康发展,引导其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三农”、创新企业和人民群众投融资需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和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规定,所有网贷机构均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向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备案不设置条件,不构成对网贷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同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备案后的网贷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并充分信息披露。
一、P2P网络借贷行为的法律有哪些分类?
根据双方当事人所处的服务阶段及借款项目不同,应将P2P网络借贷合同分为以下几类:
1、借款合同。该合同是指借贷双方在进入网贷平台后,通过自我判断确定借贷对象后在平台上签订的借款合同。网络平台作为第三方见证人则负责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划拨贷款至借款人账户,收取出借人应得利息,负责违约催收工作等。
2、居间合同。该合同是指P2P网络借贷平台开展的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与交易匹配、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而网络平台从中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关于P2P网络借贷公司所从事的中介应定性为金融信息中介还是金融信用中介,根据最新的立法动向以及各方的倾向性意见,将其界定为金融信息中介应更为适宜。
、担保合同。该合同是指借贷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担保关系,由借款人和第三方担保机构(一般由网贷平台自身或由其设立的专门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当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时,由担保人先行向出借人垫付借款人欠款,并获得出借人追索权利的合同。
4、委托理财合同。该合同是指网络借贷平台公司基于出借人的投资需求,以投资分红的名义吸收出借人资金,同时向出借人保证回报一定利率的合同。该合同内容包括投资金额、分红计划等内容。
5、债权转让合同。该合同是指出借人在资金出借后、到期前,可以将自己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出去,保证出借人在必要时对资金流动性的需求。该合同的双方是借贷平台上的人,平台并不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