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重要知识点梳理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的特征包括:普遍性、国家意志性、规范性、可诉性、程序性、强制性、稳定性。

二、法的要素

(一)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是指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关于人们行为或活动的命令、允许和禁止的规范。法律规则的三个要素:

1.假定条件是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包括适用条件和主体行为条件。

3.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部分,包括肯定的后果和否定的后果。

(二)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法律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的适用要求:

1.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

在有具体的法律规则可供适用时,不得直接适用法律原则。只有出现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情形,法律原则才可以作为弥补“规则漏洞”的手段发挥作用。

2.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如果某个法律规则适用于某个具体案件,没有产生极端的众不可容忍的不正义的裁判结果,法官就不得轻易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这是因为任何特定国家的法律人首先理当崇尚的是法律的确定性。在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之间,法律首先要保证的是法的安定性。

3.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

基于某一原则所提供的理由,其强度必须强到足以排除支持此规则的形式原则,尤其是确定性和权威性。而且,主张适用法律原则的一方(即主张例外规则的一方)负有举证(论证)的责任。

三、法的渊源与法的效力

(一)法的渊源

法的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可以从体现于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中得到的渊源,如宪法、法律、法规等,主要为制定法,即不同国家机关根据具体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法的非正式渊源则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等。在我国,法的正式渊源主要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民族自治法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国际条约等。

(二)法的效力

1.法对人的效力在世界各国采用过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

2.法的空间效力。一般来说,一国法以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领域(包括领土、领水、领空及本国的船舶、航空器和驻外使领馆)为限,但并不是所有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都及于全国。有些法在全国范围内生效,有些法仅在部分地区或仅对特定主体生效。

明示的废止,即通过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明文规定或者单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专门废止旧法。(通过立法活动废止)

默示的废止,即在法律适用中,出现新法与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而使旧法事实上被废止;上位法与下位法不一致的,适用上位法的规定而使下位法事实上被废止。(通过适法活动废止)

法的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四、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一)法律部门

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当代中国的部门法通常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等。

(二)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也称部门法体系,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2.法律体系与法系

法系并不是法律体系的简称,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法系是具有共同法律传统的若干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它是一种超越若干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现象的总称。当代世界主要法系有三个: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以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法律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法系。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六、法律行为、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一)法律行为

指能发生法律上效力的人们的意志行为,即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它是在社会生活中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最经常的事实。法律行为包括直接意义上的作为,也包括不作为。通常又把前者称为积极的法律行为,后者称为消极的法律行为。

(二)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三要素

1.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力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我国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机构和组织)、国家。

2.法律关系内容--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3.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种类有:物、人身、行为、智力成果。物(物权法律关系);行为(债权法律关系)--积极行为、消极行为;智力成果(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人身(人格权法律关系)

(三)法律责任

1.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

(1)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包括10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2)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3)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规定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分为:行政处分(内部制裁措施)、行政处罚两种。其中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4)违宪责任是指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了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根据主观过错在法律责任中的地位,可以把法律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公平责任是指在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无过错、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要求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不赔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实际情况,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与适当补偿的一种责任形式。

2.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根据违法行为的一般特点,我们把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概括为:主体、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五个方面。

(1)主体。法律责任主体,是指违法主体或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责任主体不完全等同于违法主体。

(2)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超越权利的界限行使权利以及侵权行为的总称,一般认为违法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

(3)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即受到的损失和伤害的事实,包括对人身、对财产、对精神(或者三方面兼有的)的损失和伤害。

THE END
1.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探索规范性文本的多维度关系摘要: 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探索规范性文本的多维度关系 一、法律法规系统概述 法律法规是国家为了确保社会秩序和公民权利,通过立法机关制定的各种规定。它们在不同层次、领域内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包括但不限于宪法、行政 法律、刑事法律以及特别保护措施等。 二、宪法及其地位 作为最高规范,它对整个国家的https://www.qmso18vkw.cn/jun-lei-zhi-shi/425370.html
2.法律法规的多样性与层次结构法律法规是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然而,这些法律法规之所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能,就在于它们的多样性和精细化管理。 首先,国家根据其政治、经济、文化等特点制定了不同的法律体系。例如,西方国家以宪法为基础构建了复杂而完善的立法体系,而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历https://www.6vjxuc8a1.cn/xing-ye-dong-tai/451303.html
3.法则纷呈剖析法律法规的奥秘四、正义之剑:刑事法律体系概述 刑事法律系统主要负责处理违反公共秩序或犯罪行为的问题。这涉及到罪行定义、新旧罪行区分以及相应惩罚措施。此外,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还会有一系列特殊规定,以保护他们在司法人格上的利益。 五、私订公约:民商事法律框架构建 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在合同关系还是财产纠纷上,都离不开 民商事https://www.fikyjuyw.cn/nong-ye-zi-xun/437678.html
4.知识积累佛系青年们,你知道“法系”是什么吗?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判例:指法院可以援引,并作为审理同类案件的法律依据的判决和裁定),并且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法的分类 大陆法系一般划分为公法和私法;英美法系有普通法和衡平法划分。 法典编纂 大陆法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3MzMzMjA5NA==&mid=2656446275&idx=3&sn=39c01d9ec441b698b36df580beba6006&chksm=84b22352b3c5aa44ee027649fa7e6484106f78ea769d1dee221b588f5d5d753dc5c9d39c23a1&scene=27
5.法系vs法律体系,傻傻分不清楚?法系 和 法律体系 法系 按照世界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渊源关系,历史传统和形式上的特点对法律所作的分类。主要分为:民法法系(CivilLaw System)和普通法系(Common Law System)。 民法法系的代表国家有:中国、法国、德国、日本和西班牙等拉美国家;普通法系的代表国家有: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 https://www.360doc.cn/article/57917534_1137245162.html
6.法系与法律体系的定义行业动态资讯动态知行翻译当今世界主要有两大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 系。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案例法法系、英国法系,是以 英国自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以它的普通法为基础而发 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2.法律体系 也称部门法体系,即把一国现行法律规范分为 不同的法律部门(或部门法),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 系的整体。因此,https://www.zhixingfy.com/industries/164.html
7.中国法律体系属于哪个法系1、大陆法系,也称民法法系,有一部完整的民法典是该法系国家的重要标志.但我国没有.2、大陆法系国家,只承认制定法效力,在法律上不承认判例效力.而英美法系,除立法机关有造法功能,法官也有造法功能.这点上,我们的法官个人虽然有造法权力,但法院有,法院的司法解释,效力一般要比行政法规、规章高,有时甚至超越法律.https://qb.zuoyebang.com/xfe-question/question/83a9270c0c36afb3156e8c820d166219.html
8.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三大法系和三种契机的交错 显然,现存法律体系包含着反法化(anti-legalization)、非法化(de-legalization)以及法化(legalization)这三种性质迥异的契机。如果把香港、澳门以及台湾也纳入视野,就是世界三大法系并存的格局。如何对相异的构成因素进行整合因而显得非常严峻。 http://www.socio-legal.sjtu.edu.cn/dtxw/info.aspx?itemid=510
9.2004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综合课试题及其1、 最早依法建立和维护代议制民主制度的法律是( )。 A、奴隶制法 B、封建制法 C、资本主义法 D、社会主义法 2、 一个国家全部法律部门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是( ) A、立法体系 B、法律体系 C、法学体系 D、法系 3、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的是( ) https://www.kaoyan.com/kaoyan/2004-09/03-343/
10.1999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试卷一C.法系是具有同一历史传统的国家和地区的法的总称 D.法律体系是一国之内的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其他国家的法或完整意义的国际法 44.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资本输出国政府为了鼓励本国资本向海外投资,并预防和补偿因资本输入国发生政治风险而使本国投资者遭受损失而开办的一种政府保险。下列选项哪些是这种投资保险制度的特http://www.law-lib.com/sk/sikao_view.asp?id=26318
1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课件20211102041236.ppt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课件.ppt,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课件;讲授内容;前言; 1、国家经济建立、政治建立、文化建立、社会建立以及生态文明建立,实现了有法可依。 2、今后的法制建立工作重点将转移到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和执法方面。 注意法律体系与法系的区别 ;一、中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1/1102/8127010066004030.shtm
12.行政法规属于法律体系吗律师普法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中国法律体系属于哪个法系 大陆法系,也称民法法系,有一部完整的民法典是该法系国家的重要标志。但我国没有。 大陆法系国家,只承认制定法效力,在法律上不https://www.110ask.com/tuwen/4465335023524208761.html
13.法系3) 法律体系和法官的作用不同: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基础,法律体系十分庞杂,缺乏系统分类;而大陆法系,不仅法律体系完整,而且法官的作用十分有限; 4) 司法组织对程序法的重视不同:英美法系强调程序法的重要性,实行对抗制诉讼;而大陆法系比较注重实体法,认为程序法仅仅是适用实体法的工程,一般采用纠问式诉讼程序。 https://www.jianshu.com/p/604fa849c8c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