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江西省一流大学整体建设高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计划)
拟招生人数32人,(2024年各专业的实际招生规模以当年国家文件批准下达数为准)。
三、学制和学习方式
(一)学制:3年。
(二)学习形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下方研究方向中带(非全日制)的即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同等学力人员(注:在网上确认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除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外都属于同等学力考生;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查看《2024年硕士生招生目录》院系“备注”栏。备注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的专业,同等学力人员不能报考,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无论何时查出,均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a.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高职高专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
c.除a、b以外的其他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已进修大学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六门主干课程(须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②已至少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符合上述条件并进入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所报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⑷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⑵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网上确认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除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外都属于同等学力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⑶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如未填写,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
⑸“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⑼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程序:
⑴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⑷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⑸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打印准考证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时进行考生身份再次确认、资格审查(应届生考生提交成绩证明;往届生考生提交毕业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业绩材料的原件)、体检、政审(调档),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复试科目为:①001009刑事诉讼法。
3.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的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即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单科未达合格线的一律不予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合格拟录取为非定向考生,若自愿提出改为由单位定向委托培养,则须于正式录取前征得录取学院同意,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一式三份),并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缴费。
5.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或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一式三份)。
八、体格检查
九、录取及其他事宜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以录取花名册(含录取登记表)上为准,在读期间一律无法变更。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被拟录取的考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在查询到拟录取结果后(最迟截止到拟录取名单公示后的一周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录取学院同意及研究生院审核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考生正式录取后不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全部为定向就业,不转入人事档案,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凡复试、体检和政审(调档)合格并通过全国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录取检查的,学校将予以正式录取,并于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学费
学费每年18000元/生,最终学费以江西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