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人员学历条件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根据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22条的规定,报名人员学历条件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据了解,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法学类”专业的学科代码是0301,具体是指以下7个专业:一是法学,二是知识产权,三是监狱学,四是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五是国际经贸规则,六是司法警察学,七是社区矫正。
需要注意的是,在2018年4月28日之后取得学籍的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受所学专业的限制,但毕业时应获得学士学位。全日制非法学类专业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果符合下列三种情况,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一是,如果本人现户籍或者原户籍在放宽地区,并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今年就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二是,如果本人在以后取得了法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者法律硕士,以及法学类专业的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三是,如果本人本科毕业以后,从事了三年以上的法律工作,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黑龙江省新增11个政策放宽地区
司法部决定,今年在全国部分地方继续实施放宽政策,并对享受放宽政策的地方进行适当调整,期限是5年,从2021年开始到2025年结束。
据了解,“放宽政策”是指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应试人员,在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标准等方面适当放宽,对其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实行分别管理。
根据司法部最新享受放宽政策地方的范围,我省原享受这一政策的地方仍然继续保留,并在此基础上,新增了11个地方,即:鸡西市的恒山区、滴道区、密山市、虎林市和鸡东县;七台河市的新兴区和勃利县;双鸭山市的四方台区、集贤县、友谊县和宝清县。
截至目前,黑龙江省享受放宽政策的地方已达67个县(市、区),除了牡丹江市,其他12个地市均有县(市、区)享受放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