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条变化看民法典对建筑行业的深远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

中国建设报社主办

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民法典,可谓是社会生活的法律百科,包括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等各个方面,对民事活动的各个领域进行了全面规定,建设工程领域亦在调整范围之中。

民法典对建筑行业的重大典章意义

民法典是经过整理编纂而形成的中国第一部法典性质的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新中国民事立法的集大成者。它的颁布是法治建设的历史性里程碑,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着积极全面的影响,也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

可见,对于充满丰富多样交易活动的建设工程法律关系而言,通过一个章节的条文对建筑行业进行完整的规制既不现实,也不可能。比如,工程货物买卖合同、工程咨询合同、工程担保合同、工程保修合同等,分别与有关民商事单行法有关联,而民法典作为民事活动之基本立法,与各个民商事单行法形成了树干与枝叶的关系,它的颁布使得各分编的逻辑体系、法条表述更为统一,实现了形式与内容的一致,对于建筑行业的规制也更加体系化,促进建筑环境的稳定和谐,有利于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法条变化对建筑行业的影响评价分析

创立了绿色生态原则。绿色生态原则是民法典新创立的一个原则,也是我国民法典编纂的一个创举,通过各分编的18个条文将其确立成一个完整的绿色环保生态法理体系。其中,基本原则为第9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在合同编第509条第三款也有相应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此基础上出台《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而后各省市也陆续出台各种推进绿色施工的政策文件,充分体现了绿色生态原则的重要性。

建筑行业作为我国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环境污染的重点治理行业,绿色生态原则的出台必将对其带来深层次的影响,同时也将引导建筑行业的从业主体,树立全面绿色工程理念,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碧海蓝天。

新增了情事变更原则。情事变更原则在我国司法实践当中经常会被提及与应用,真正上升到法律层面则是现行的民法典第533条。了解这个原则对建筑行业的影响,要先明确合同的基础条件,即决定合同核心的权利义务因素与要件,例如合同约定的项目工程现状、气候地质条件、建筑物周边环境以及其他有关的物理化学条件等。如果该等条件发生了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变化,方可具备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前提。

同时,要区分情事变更与商业风险。商业风险是指当事人在参与商业活动时,由于不确定因素而受到损失的可能性。它与情事变更的区别主要在于这种风险是否超出了正常人在订立合同时的合理预期以及是否可以被防范,如果这种风险不属于常规的市场交易风险,并非能被当事人所预见,则可以适用情事变更原则。例如,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世界背景下,许多工程合同的履行都产生了一定的困难,这就属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到的重大变化,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适用情事变更原则。

修改了合同无效时的结算规定。民法典第793条首次以大法条文的形式,明确了建设施工合同无效时的结算原则,在原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基础上作出了两点新的修改。其一是将“参照合同约定支付”修改为“折价补偿”,说明在该种情形下,该款项具有折价与补偿性质,回到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基本法律出发点,并与其他无效合同的清算保持了法理上的一致;其二是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修改为“建设工程经验收”,删除了“竣工”二字,还原了关于结算前提的法律本意,将某些未完成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等未完但需要清算的工程列入其中,延伸了法条的适用性,更多地解决了实践中容易产生的纠纷问题。

进一步重申了建设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责任。民法典第511条将原合同法中“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改为了“强制性国家标准优于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优于行业标准”的顺序。在建设工程领域,存在大量强制性的行业标准,从结构设计、施工安全、房屋质量、道路桥梁等多方面保障安全及质量。从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进行检索,仅工程建设国家标准项下就有多达1370条信息,可见质量合格是工程法律的王道规则,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是制定民法典的应有之义。

同时需要区分的一点是,民法典第802条使用的是“合理使用期限”,延续了原合同法第282条的表述,而没有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合理使用寿命”一词,表明这两个术语存在一定的差异。“合理使用期限”的含义更接近于“设计使用年限”,“合理使用寿命”还包含建筑物不能使用的终止期限问题,过了使用期限的建筑可能持续存在,并不一定寿终正寝。因此,在“合理使用期限”内,对于承包人的质量义务要求更高,尤其是在侵权责任语境下。

修改了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施工人是施工行为的实施者,比被侵权人更有举证能力,因此民法典在第1258条中对原侵权责任法第91条进行了完善,将施工致人损害的举证责任明确分配给了施工人,同时也将责任类型规定为过错推定责任,这种安排也将减少实务当中的争议,体现社会活动中各方对己方义务与责任承担的公平原则,有助于实现工程活动的社会效益。

THE END
1.民法典规范现代生活的法律基石民法典是现代国家立足于宪法之上,为了保护个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等基本人权而制定的法律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每个人都有其不容侵犯的基本利益,任何违背这些原则的手段都是非法的。它强化了对每个人的尊重和保护,为维护社会正义提供了坚实保证。 社会秩序与和谐维护者 https://www.cjan6a6c.cn/mei-ti-bao-dao/425327.html
2.民法典对我们生活的意义再者,《民法典》还完善了婚姻家庭关系相关条款,为现代家庭生活增添了一层法律保障。在当前社会背景下,不同性取向或性别认同的人们也能够通过《民法典》找到合适的婚姻选择,以此来更好地实现个人的幸福与自由。 最后,《民法典对我们生活的意义》 在于它为整个社会树立了一套统一、可预见且公正的一揽子规则,从而形成一https://www.qtleqzhor.cn/ke-pu-wen-zhang/39979.html
3.民法典的意义新时代人民权益保障与社会稳定的法律基石其次,民法典进一步完善了婚姻家庭关系相关规定,对于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在《北京市高院发布关于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利问题案件审理规则》中详细阐述了未成年人在离家出走时应享有的救助义务,以及父母或监护人应当尽力的抚养责任。这对于保护儿童权益至关重要,也体现了民法典在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方面所起到的作https://www.1lhyh3ij.cn/mei-ti-bao-dao/422472.html
4.民法典的智慧之光深刻理解民法典对个人生活的影响结语: 民法典对我们生活的意义是什么? 总结来说,民法典对我们每个人都有着深远且直接的影响,无论是在日常的小事还是重大事件中,都能指导我们的行为选择,使得我们的行为既符合道德规范,又符合国家法律。这是一种普遍存在于现代社会中的治理方式,也是保障每个人的合理诉求实现的手段。在这个不断变化的大世界里,只要https://www.qmso18vkw.cn/jun-lei-zi-xun/429260.html
5.民法典的重要性守护人权与社会秩序的基石民法典是现代国家法律体系中最为核心、最为基础的一部法律,它对整个社会关系的规范和维护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规定了公民间以及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个人和集体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人权保护者 民法典在保护人的合法权益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确立了一系列的人身自由、财产所有权、合同自https://www.msv8oom8y.cn/tu-pian-zi-xun/380878.html
6.法律尊严与权利保障民法典对个人自由的影响四、《民法典》对个人自由影响分析 身份认同与尊严: 在《民法典》中,对于自然人身份及相关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例如,它明确规定了自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受保护,不得侵犯其身体健康;同时,对于精神文化遗产等非物质文化资产也给予了特殊保护。这对于构建具有高度尊严感的人格意识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升个体在群体中的地https://www.3svb9bc3.cn/xue-shu-jiao-liu/327159.html
7.梁慧星《民法总论》笔记(民法总论)书评(三)以契约和所有权为基轴的体系化:普通法(四)以物权和债权为基轴的体系化1.《德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和民国时期民法典(现台湾民法典)2.债权:因契约关系而生的权利,具体就是要求契约相对方遵守其约定的权利,抽象就是要求特定的相对方为某种行为的权利。3.物权:人对物的权利。(五)债权法的体系1.发生https://book.douban.com/review/9773953/
8.民法典的意义你要知道这部法律书改变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你要知道,这部法律书改变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典,它不仅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是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首先,民法典将我们的私人权益更好地保护起来。比如说,你买了一套房子,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你有了更清晰的产权保护。在这个基https://www.f3kg3td6j.cn/gong-qiu-shi-chang/456108.html
9.民法典对我们生活的意义亲近法律民法典如何改变我们的日常首先,《民法典》强化了个人权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空间,每个人的自由都值得尊重。在《民法典》的框架下,我们可以更自信地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和游行示威等基本自由。这意味着,无论你是一个创作者还是一个普通市民,你都能享受表达自我的一切机会。 https://www.vydtlwhhp.com/jun-lei-jia-ge/104564.html
10.被误读的中国民法和梦想中的中国民法典光明日报由“市民法”到“民法”,一字之差,导致对国人对现代民法的功能和地位的认识,经历了如下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 一、早期民法被误读为调整老百姓之间琐碎细事的法律 建国初期至改革开放前,民法在观念上被认定是调整老百姓之间琐碎细事的民事纠纷的法律。甚至直到目前,对于普通老百姓乃至初次接触民法的人而言,一谈到民法https://www.gmw.cn/01gmrb/2006-07/25/content_454678.htm
11.论德国民法中的人格与人格权兼论我国民法典的应然立场《德国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中对待人的态度至少是在形式上是大不相同的。法国民法中有专门的人法编,关涉人的因素(如婚姻家庭、国籍的规定等)皆规定于此;而德国民法中则没有专门的人法编,涉及人的因素被分拆到总则、婚姻、继承等编,这种形式上的区别说明了什么?是仅有形式上的区别还是包括实质意义上的区别https://ielaw.uibe.edu.cn/fxlw/bjmfx1/13012.htm
12.民法典总则设立的必要性及基本结构尽管民法典总则的设立遭到了许多学者的非难,但德国民法典设立总则的意义和价值是绝不可低估的。我认为,从法国民法典未设总则到德国民法典设立总则,本身是法律文明的一种进步。在我国民法典制订过程中,对是否应当确立总则的问题,也有不同看法。有些学者主张我国民法典应当采用“松散式”或“汇编式”模式制订,从而无需https://www.bjac.org.cn/news/view?id=1385
13.民法典的价值和意义律师普法价值:1、在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2、象征着中国已经实现了第一阶段的奋斗目标,中华民族正大踏步地向现代化阔步前进。3、解决了中国社会发展中许多悬而https://www.110ask.com/tuwen/172287177435883861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