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海市2024年度全国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号)安排,结合本市实际,现将上海市2024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务工作安排
考务事项
考试报名
2024年4月7日10:00-4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报名。
资格核查
2024年4月7日10:00-4月15日16:00
抽查复核
2024年4月16日
-4月17日
报考资格存在问题的人员将被设置为“核查不通过”,对抽查复核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应于核对确认期间联系报名点咨询,逾期视作报名不成功。
核对确认
2024年4月18日10:00-4月19日16:00
准考证打印
2024年6月12日10:00-6月14日16:00
报名成功的人员应按时下载并打印纸质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
参加考试
2024年6月15日
-6月16日
成绩公布
2024年8月中旬
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全国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证书发放
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
三个月左右
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证书”栏目查询证书办理进度。
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联系方式:
上海市计量协会培训部(徐汇区桂箐路69号27号楼6楼)
报名点代码:2916
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报名期间和核对确认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不含资格抽查复核期间),非考试地点。
二、考试设置
(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
1.一级注册计量师
考试日期
考试科目
题型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客观题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2024年6月16日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主观题
2.二级注册计量师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14:00-16:30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一级计量师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全部2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考要求
(一)报考对象
2.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条件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2.报考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3.报考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三)关于报名条件的说明
(四)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1.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2.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四、报考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在线资格核查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网上信息显示为“资格核查通过、报名完成”,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考时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专栏中本考试报考条件。
(一)注册账号
考生须提前完成用户注册。注册时应确保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输入准确,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二)信息维护
考生注册后应尽快完成信息维护(上传照片、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账号信息完整度”为100%时才可进入考试报名。
考生应下载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三)考试报名
完成账号注册、信息维护以及在线自动核验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并自行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告知承诺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五)资格核查(全部在线进行)
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系统自动核查通过的人员无需人工核查。
(六)核对确认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核查的考生,可于2024年4月18日10:00-4月19日16:00进行网上核对确认,再次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和科目务必准确)、核查通过、报名成功,并下载报名表备用。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应仔细核对准考证个人信息并阅读应试须知。准考证下载遇有问题或准考证信息有误的,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
3.参加考试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4.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须仔细阅读试卷、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规范作答。
(二)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2.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三)资格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2024年度全国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