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议每一个考生在阅读辅导书的时候要准备一支黄色的荧光笔,遇到自己不明白、暂时无法理解的知识点,也就是我所说的重点、难点、疑点、考点用荧光笔标注下来。之所以使用黄色的荧光笔一个是它可以使辅导用书印刷字体更加突出、清晰、醒目,另外黄色的荧光笔很容易褪色,这样迫使考生反复的去标注这些知识点,可以加深考生的印象。
第一阶段:如何阅读、理解辅导用书?
一、通读过程中着重知识点的理解和部门法框架体系的疏理
二、聆听授课录音是提高阅读学习效率的关键
阅读的目的(这里所谈的阅读是通读),是把辅导用书读薄,为以后的理解、记忆和知识点的运用打下基础,我们现在的辅导书由于编者照顾到部门法写作的习惯和体列,有许多内容是编写中起启程转折作用和照顾教材的完整性,对考生这部分内容没有阅读价值,但怎么把这部分内容筛选下来考生不知道、也无从下手,最好的方法就是聆听《150小时名家名师随堂录音》。
至于今年辅导书新增加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的内容(说增加不准确,应该说全面的修改)。考生通过自己阅读不但非常吃力而且理解的不准确。许多法律的知识点用文字很难或无法表达的精确。这一点我们不能说是写书老师的文字工笔问题,而是基于这两点形成的,1、中国文字语言先天的缺陷所致。2、老师写的就是教材,是老师在授课当中使用,也是听老师授课供考生使用。公司法和证券法考生一定要听老师授课录音,听他们语意的准确表达。就这两个新立法而言,今年考生投入和产出比会是最高的。
三、民法、刑法、刑诉、民诉、行政法、商法要给予充分重视
四、不建议考生做读书笔记
就三册辅导用书而言,书籍的印刷都是上留天下留地,空白的地方足以记录下来老师讲解当中的重点、难点和特别的提示。如果一个考生在额外的自己做一套读书笔记增加了考生备考的负担,而且辛辛苦苦记录下来所写的内容90%以上辅导书都有,不读不忍心,读了反而有一种鸡肋的感觉。最好的方法是记录在辅导书上,两厢对照互补性很强,记录的内容针对性也很强。
至于有的考生列一些表格,这个工作很费时,实际上授课老师在讲授部门法当中都提供自己通过几年修改完善的表格,当然,不是每一个部门法都有必要去列这种表格,表格便于知识点的归纳总结,考生准确的列出表格有相当的难度,国际经济法学起来非常的难,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帆老师所列的表格非常的独到,有针对性。拿着她所列的表格考生听上两天课程就足以达到司法考试层面的应试要求。
五、阅读结合历年真题中容易的题目
刚开始阅读辅导书的考生最大特点,是通过阅读寻找自己不明白的内容,而不可能带着问题、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去阅读。因为通读教材的考生都是抱着熟悉一下部门法的体系和知识点的想法。而大家要想加深印象去阅读、理解、把握辅导用书的核心内容适当的做一些历年真题中容易的题目,为以后针对性应试能力提高、题感的形成打下基础。大家都知道历年来司法考试当中的题目有相当一部分是很基础性的,也就是我说的给考生成绩打底的题目。这样的题目在阅读过程当中去做可以帮助考生熟悉司法考试题目难易分布的状况、规律,也提高了学习的兴趣和阅读的成就感。考生对司法考试历年真题不感兴趣就仿佛运动员惧怕比赛一样;如果阅读过程中对历年真题里容易的题目都不去做,就仿佛运动员不愿意参加训练一样。
考生绝大多数把阅读辅导用书当成一个备考状况的指标,经常听到考生谈及自己备考状态时说:“辅导用书我还没有读完”。这样的考生实在是不明白: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读完辅导用书的比没有读完辅导用书的人数多得多,没有读完辅导用书而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也大有人在。当然在这里我不是提倡不读完辅导用书。相当一部分考生阅读完辅导用书只是给自己一个安慰,一个内心的交代,在没有通过司法考试时,不至于因为没有读完辅导用书而无法解脱、释怀。而能否通过司法考试取决于辅导用书的科学、合理的使用以及历年真题的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