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锦苑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江西省成立最早的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号为360001001。
为进一步强化机构建设,更好实现社会服务功能,中心诚邀对司法鉴定事业感兴趣的有志之士加入,本次共招聘1名专职管理人员,招聘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二)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遵纪守法,为人正直,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岗位任职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三)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处于禁考期的;
(五)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考试报名
2.提交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是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及签字扫描件等。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考核
1.初试
初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80分的,取消其复试资格。
2.复试
复试为非结构化面试,主要对专业技能、沟通协调、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组织协同、公关谈判、应变策划等能力进行考察、提问。
3.总成绩计算
按照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面试总成绩相同时,根据复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
(四)录用
中心依照有关法规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