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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
中共邯郸市委宣传部
邯郸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邯郸市教育局
邯郸市司法局
邯郸市广播电视局
邯国土资[2008]3号
关于开展全市乡(镇)村级干部
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司法局、广播电视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推进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成为基层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司法厅、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全省县乡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08]1号)要求,制定了《邯郸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请各县(市、区)及时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并将实施方案、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于2008年2月29日报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
附件:1、邯郸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2、邯郸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六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
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中共邯郸市委宣传部
邯郸市国土资源局邯郸市教育局
邯郸市司法局邯郸市广播电视局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邯郸市乡(镇)村级干部
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圳活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部、省委宣传部、国土资源厅、教育厅、司法厅、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全省县乡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08]1号)精神,搞好我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全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紧紧围绕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乡(镇)、村级干部,提高全市乡(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观念意识,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为构建和谐邯郸,建设四省交界区域经济中心作出新的贡献。
三、宣传教育培训对象
全市乡(镇)、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
四、宣传教育培训目的
(二)明确乡(镇)基层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职责,强化基层干部群众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
(三)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自觉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持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宣传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重点宣讲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尤其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重大意义。
(三)讲述发生在基层的各种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认清其危害性。
六、组织领导
此次活动从2008年2月13日开始到2008年12月31日结束,历时一年。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各县(市、区)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12月1日前报市宣传教育培训办公室,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八、宣传教育培训方式
宣传教育培训实行上级宣讲团与市级宣讲团相结合,法律法规知识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开展专题研讨讲座、试题答卷和“12.4”全国普法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集市场所文艺宣传等多种形式相接合,效果上注重联系实际、收到实效。
(一)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配合,负责教育培训乡(镇)干部;各县(市、区)负责教育培训基层村民委员会干部。
(三)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宣传活动,营造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强大社会声势,掀起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学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的热潮。
九、师资队伍
组建市、县(市、区)两级“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市级宣讲团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建,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的教育培训宣讲并承担部分具体培训宣讲任务。各县(市、区)宣讲团由各地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组建,具体承担本地的宣传教育培训任务。
十、培训教材
以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统一征订的国土资源部编写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汇编》和《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为基本教材,省国土资源厅编辑的《国土资源重要法规政策汇编》为补充教材。
十一、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要将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制定的“五五”普法规划,认真谋划本地开展这项活动的方式方法,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三)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督促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指导基层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对工作落实到位、教育培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通报表扬。
(五)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经费自行解决。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本级财政部门搞好经费保障。严禁向受训对象收取任何培训费用。
(六)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要及时创新和总结教育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将树立一批好的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并组织推广,促进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
附件2:
全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六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
一、市委、市政府六部门分管领导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娄存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连玉平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高建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张长春
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常华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孙玉川
二、市委、市政府六部门联络员
市委组织部基层处董迅
市委宣传部新闻处高宏轩
市国土资源局人事教育处鑑学利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许克亮
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李炳魁
市广播电视局宣传处高振勇
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人事教育处处长于印同志担任,副主任康艳明、刘东升、王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