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特邀局法律顾问,浙江律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金华市法治委员会委员王笑圭律师赴我局开展法律知识学习会,局党委委员、财政监督局局长任学主持会议。
会议分两个议程:一是王律师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点修订条文;二是任局长解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重点内容。
会上,王律师从“深度、力度、温度、程序、监督”五个方面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修订情况。深度方面,明确了“该谁管”、明晰了“怎么管”。力度方面,指出处罚定义、种类、方式、期限等方面的变化,特别点明了财政执法过程中或将遇到的“一事不二罚”、“违法竞合”的处罚原则。温度方面,特别强调了“首违不罚”的适用性及“文明执法”的重要性。程序方面,着重点明了听证制度完善、非法证据排除、非现场执法透明、回避制度执行的重要性。监督方面,明确了监督方式,突出了社会监督的影响力。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重要变更情况后,任局长就财政部门常用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执法主体、违法主体及其违法行为、执法机关的调查检查、处理处罚处分决定的下达等方面做了简要介绍,强调执法的公正性、规范性、严谨性。
此次法律知识学习会,讲解生动形象、重点突出、实用性强,充实了财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增强了大家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意识,进一步推动了财政监管职能的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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