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审核认定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颁发范围
2020年在太原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司法部审核认定的人员。
二、网上预约
2021年4月17日8:00至4月18日18:00
(二)预约方式
三、现场领取
4月19日至4月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二)领取地点
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二层C32司法局窗口(即前期现场资格申报办公地点)
(三)携带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资格申请受理单原件、黑色签字笔。
0351-2366309
四、防控要求
五、注意事项
(一)按照司法部通知要求,本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申领人本人持受理单、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前来领取,不得代领。
(二)因疫情影响,请领证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做好入口处实名登记、出示健康码、红外线体温检测等工作。在窗口领证时,请领证人员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自觉相互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有序办理业务。
(五)证书颁发时已进行首次备案(请注意检查是否有工作人员签章),根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今后,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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