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岐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4.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5.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二、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应当进行哪些保护?
1.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
2.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3.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4.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三、友情提示各位家长们,开学季,防骗教育不能掉以轻心,增强防范意识,给孩子上好防骗“必修课”
1.冒充学校工作人员诈骗。遇到自称是本校老师的陌生人进宿舍时,一定要提高警惕。
2.冒充学生家长进行诈骗。对于认识没有多久就寻求帮助或可以提供帮助的“学生家长”,一定要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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