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580401主考学校:山东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6
2
12656
4
3
00220
5
00242
7
00243
6
00245
00260
8
00264
9
05677
10
05679
11
00223
12
00263
13
00855
14
07790
15
13532
毕业总学分
70
法律事务专业(专科)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
新计划课程
旧计划课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法理学
中国法制史
宪法学
民法学
刑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0024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00261
中国法律思想史
04729
法律职业伦理
00247
婚姻家庭法(一)
外国法制史
总学分
66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专业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而设置的。
本专业人才培养水平和课程设置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层次专业要求保持基本一致,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对本专业基础理论与实践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问
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专业考试计划由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要求制定。
二、培养目标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初步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以法律思维与手段处理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具备从事基层法律事务的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1.初步掌握法理、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备对于常见法律问题的分析与解答能力;
3.具备从事基层法律工作必要的沟通及组织协调能力;
5.掌握有关民事或刑事案件处理的基本政策和流程;
6.具备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各种社会活动的团队协作能力。
四、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实行学分制。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取得该课程学分。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考试课程门数为15门,总学分为70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考生申请,经审核符合毕业要求,由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事务专业专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略。
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略。
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略。
4.民法学略。
5.民事诉讼法学略。
6.刑法学略。
7.刑事诉讼法学略。
8.中国法律思想史略。
9.法理学略。
10.宪法学略。
11.中国法制史
本课程以中国历史上刑事、民事、经济、行政、诉讼、监狱和近现代立宪等各类法律法规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重要法制活动为研究对象,通过学习各个时期、各种类型的法律制度与法制结构的主要内容、基本特征和社会作用,重点掌握其发生、发展、演变的历史源流、客观规律及经验教训,深入了解我国法制文明发展的历史脉络与本质精神,正确对待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丰富内涵,批判地继承中华民族的法学遗产,从而提高法学理论素养,完善法学知识结构,为建设现代民主法制国家服务。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对中国优秀的传统法律文化有较深入的了解,充实专业知识,完善知识结构,以促进今天法制的发展和进步。
12.外国法制史
本课程以外国法律制度的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大陆法系和欧美法系各主要国家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及其演变的基本规律,使考生了解外国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基本内容、表现形式。课程主要内容包括两大法系的历史、基本特点及主要代表性国家的宪法、民法、司法制度和诉讼制度等。本课程旨在开拓考生视野,拓展考生的专业知识,使考生了解一些重要法律制度的历史渊源及其沿革,了解世界上存在的几种主要法律文化及其各自特征,为我国当代法制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13.婚姻家庭法(一)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婚姻家庭的法律解读、婚姻家庭的立法阐释、基本原则的实践应用、亲属制度的关系架构、结婚制度的规范厘清、结婚效力的理性认知、配偶关系的义务履行、亲子关系的有序建立、离婚制度的规范援引、离婚效力的法律规制。本课程旨在使考生掌握婚姻家庭法的基本规范,养成法律思维,利用法律规范解决婚姻家庭问题,促进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与文明。
14.经济法学
15.法律职业伦理
六、其它说明
1.我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凡身体健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均可报考本专业。
2.课程使用教材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
温馨提示: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参考,考试政策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