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考试院(局、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中古协〔2023〕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政策
(一)考试设置(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见附件2)。
(三)有关规则(见附件3)。
二、考区设置及报名要求
2023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我省设置武汉、省直两个考区。其中,武汉考区负责武汉市所属考生;省直考区负责全国部分省市及湖北省除武汉外的其它市州考生。
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按要求完善已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各地人事考试机构不对报考条件进行核查,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在审核业绩证明材料和办理证书时将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三、考务日程安排
2023年8月3日9:00—8月11日17:00。
报名网址: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2023年8月3日9:00—8月12日20:00。
2023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
准考证打印网址: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2023年9月23日
8:30—10:00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
11:00—12:30勘察设计通论、施工通论、监理通论
14:30—16:00古建筑(设计师)、古建筑(工程师)、监理实务
17:00—18:30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设计师)、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工程师)
2023年9月24日
8:30—10:00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设计师)、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工程师)
11:00—12:30石窟寺和石刻(设计师)、石窟寺和石刻(工程师)
14:30—16:00壁画(设计师)、壁画(工程师)
17:00—18:30保护规划(设计师)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收费标准
五、考试大纲
各科目考试大纲将由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官方网站(www.icomoschina.org.cn)发布;“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六、违纪违规处理
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执行。
七、有关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各地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网信、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指定任何培训,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附件:1.考试设置
2.报名条件
3.有关规则
4.报考注意事项
5.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2023年7月17日
附件1
考试设置
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设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责任监理师3个专业类别,所有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科目。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考试设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责任监理师3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只可选择其中1个专业类别报考,不可跨类别报考。
各专业类别考试科目设置见下表。
各专业类别考试科目设置
专业类别
公共必考科目
专业必考科目
专业选考科目
责任设计师
法律法规与
工程管理
勘察设计通论
1.古建筑(设计师)
2.石窟寺和石刻(设计师)
3.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设计师)
4.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设计师)
5.壁画(设计师)
6.保护规划(设计师)
责任工程师
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
施工通论
1.古建筑(工程师)
2.石窟寺和石刻(工程师)
3.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工程师)
4.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工程师)
5.壁画(工程师)
责任监理师
1.监理通论
2.监理实务
(无)
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相应年数。
附件2
报名条件
凡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
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申报学历(或同等学位)前后在文物保护行业的累计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12月31日。其中,全日制教育的年限不计入工作年限,非全日制教育可计入工作年限。
专业目录名称
专业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考古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力学”“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历史学类”“建筑类”“材料类”“化学类”“力学类”“土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建筑材料类”“化工技术类”等专业类所含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
“土木水利类”专业类所含专业
相近
“中国史”“测绘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林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
“地理科学类”“电气类”“测绘类”“地质类”、“林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林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
“建筑设备类”“环境保护类”“资源勘查类”“电力技术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市政工程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林业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类所含专业
“资源环境类”“石油化工类”“加工制造类”等专业类所含专业
其他
——
除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须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须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大专学历须参照《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大专以下学历须参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各学历(或同等学位)目录在查询时应对应其各自专业目录,不同学历(或同等学位)之间不得跨目录申报。
附件3
有关规则
一、考试成绩通过规则
各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的60%即为通过(或合格)。
责任设计师和责任工程师专业应试人员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及至少1个本专业专业选考科目后,责任监理师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和2个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后,须在考试通过日起5个年度内,提交考试成绩证明、人员信息证明材料、业绩审核证明材料并经审核通过,方可获得相应证书。如应试人员在2023年内考试成绩合格,可在2027年年底前申领证书。
已经取得证书或成绩合格具备申请证书资格的,增报本专业其他专业选考科目时,免试公共必考科目和本专业必考科目。
参加2015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考试,尚未获得证书的人员,其2015年度考试取得的考试科目合格成绩已过期(超过了5个年度的有效期限);其2019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取得的考试科目合格成绩仍然有效。
二、业绩认定与通过规则
需提供与申报业务范围类型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且项目级别、数量应符合《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
1.责任设计师: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完成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责任工程师: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管理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
3.责任监理师:主持监理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或者作为主要人员参与监理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
三、人员和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
1.人员信息证明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报考时所填单位与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报考单位离职证明),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及本人社保证明文件(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及对应业绩年份社保证明)。
2.业绩审核证明材料
勘察设计:包括项目合同、方案批准文件、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说明人员承担项目及工作内容)、文本扉页(此项仅要求申报主持项目时提供);
施工/监理:包括项目合同、文物主管部门验收文件、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说明人员承担项目及工作内容)、开工文件或验收文件负责人签字页(此项仅要求申报主持项目时提供)。
四、证书获取
获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责任监理师证书的条件是通过考试并通过业绩证明材料的审核。
地址: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楼(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