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谁愿意去法院呢,但有时候还真不得不去。今天二掌柜请一位资深律师给咱们大家伙说道说道,真要去法院找律师打官司,大概怎样一个流程。
诉讼案件操作流程简介
一、收案流程
1、接待当事人咨询(具体方式和注意事项见附注);
2、若当事人需要委托,即可办理委托手续;
(1)利益冲突审查;
(3)制作代理证(由事务所盖章,提交联在开庭时交法院,存根联留卷宗用于归档);
5、从此刻起,应开始记录案件流程。
二、立案流程
2、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份数:N+1,N为被告的个数);
(2)必要的起诉证据材料(原告的身份证明/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与案件有关的证明材料、被告的有关身份证明,如工商登记卡片);
3、立案庭的法官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则受理;
4、缴纳案件受理费;
5、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
若不符合立案条件或法官拒绝立案,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解决。
三、公告流程
1、向案件审理法官提交《公告送达申请书》,领取《公告函》;
2、持《公告函》原件到当地法制报社登报公告(公告内容是按照法院《公告函》上载明的内容进行刊登,《公告函》应复印备份);
3、登报后,到报社领取两份载有公告的报纸,一份送给法院,一份存档。
四、开庭流程
1、庭前准备
(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2)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
2、法庭调查(正式开庭)
(1)介绍法官及书记员情况,宣读当事人法庭上的权利与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听清及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
A、原告陈述与被告答辩;
B、原被告双方举证与质证(若本诉被告提起反诉,则紧接着进行反诉的法庭调查:即由反诉原告陈述和反诉被告答辩,反诉原、被告举证质证,但需避免重复举证质证);
C、提问阶段(包括原被告互问互答、法官向原被告提问,若到了辩论阶段需补充提问,法官应申明恢复到法庭调查阶段)。
3、法庭辩论
(1)主审法官根据调查结果总结争议焦点,并询问当事人是否对其总结的争议焦点有异议或补充;
(2)第一轮辩论;
(3)第二轮辩论或者补充辩论。
4、组织调解
(1)主审法官先征询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2)若双方同意调解,则由各方提出调解方案;
(3)调解成功则确认最终调解内容;
(4)一方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则终结调解程序。
5、最后陈述
五、请求法院调解的流程(针对被告方,如医疗机构)
前提:原被告已经达成和解,希望由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将双方的和解内容进行确认,以避免一方反悔。
2、备好有关材料:委托材料、立案材料、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和解协议》;
3、到立案庭立案,缴纳案件受理费;
4、由负责调解的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制作《民事调解书》,一般情况下,双方能当场签收。
若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身份证明材料通常有: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负责人身份证明。
六、代办退费的流程
因撤诉或调解结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故原告可退回一半的案件受理费,退费流程大致如下:
2、到主审法官处领取《退费单》;
3、持上述材料到该法院的财务室领取需退回的费用;
4、将退回到费用交付给当事人,并要求其出具收条或收据。
不同的法院在办理退费手续时会稍有区别,但基本流程是一致的。
七、办理上诉的流程
1、持上诉状、一审裁判文书到上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缴纳上诉费用,领取缴费收据;
3、由一审法院将案件的卷宗材料和上诉材料移交给二审法院。
八、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
1、办理委托手续,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和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2、到管辖法院的立案庭领取《法律文书生效确认书》,并找案件的主审法官签字确认;
4、一般情况下,立案后两周左右,案件可分配到具体的执行法官,在法院内勤可以查询到案件的执行法官;
6、执行款项被法院追回后,找执行法官办理退款手续,法院扣划执行费后,即可领取执行款(通常是转帐支票)。
执行案件能否顺利完成,关键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有足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否则,整个执行过程将非常艰难和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