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难,立案尤其难。”这是以往老百姓抱怨最多的问题。如今,随着司法改革向深水区推进,“打官司难”的窘境逐渐改善。
5月4日是全国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的第一个工作日,李宗胜成为沈阳和平区法院首位立案者,仅用5分钟,一起涉案金额300余万元、涉及多个被告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顺利立案。“在以前,这种案件在5分钟内完成立案是不可能的。”他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
沈阳市和平区法院是辽宁省立案登记制度先行示范法院,今年3月2日开始就实行了立案登记制。该院常务副院长孙浩说,3月2日至5月20日,共计新收案件3898件,同比增长51.7%,基本消除了“立案难”。
案子进入司法程序,等通知、等开庭、等判决……在以前,打官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法院‘案多人少’是客观因素,但司法机关内部存在案件审批环节过多,也是让我们等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上海市民张先生说,司法改革后,案子判得快多了,我们也不再惧怕打官司。
改革以来,上海4家试点法院直接由合议庭评议后裁判的案件比例达到99.9%,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比例下降至0.1%。绝大多数案件不再层层上报审批,办案效率不断提高,也更能保障公正性和公信力。
冤案昭雪让我们更有安全感
“有罪推定”往往是一系列冤假错案的意识源头。2014年,上海法院共启动非法证据排除调查程序15件,其中对2件案件中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此外,法院还认真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严格举证质证认证充分发挥庭审功能细化刑事特别程序。
采访中一个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告诉记者,错案追究到人、终身追责,确实给检察官、法官上了一道“紧箍”。“当初也有人建议我们找找关系,我们也担心对方找关系,但最后坚持没找,从判决结果看,双方都是满意的,大家认为判决也是客观公正的。”他说。专家表示,权责对等,错案终身追责是防止冤假错案的关键制度。
“案结事了”不再是口号
“案结事了”是对法院工作的要求,也是不少案件当事人的期望。记者调查发现,随着司法改革的持续推进,“案结事了”正逐步得以实现。
最近一年来,这样稳妥解决问题的审案在葫芦岛市中院越来越多,源于司法改革给法官带来的职业尊荣感和责任感。同时,各方互信的增强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记者采访发现,在葫芦岛,市内所有律师都有市中院的门禁卡,进门无需通报预约。“这在以往是不敢想象的。”律师杨红霞说,“开门办案”让我们和法院之间互信不断增强。记者调查发现,其实在不少试点地方,执行难的问题都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法治环境正不断改善。
期待改革持续推进
不少受访者都表示,防止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关键是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一位律师说,对于冤假错案的追责一些地方往往公检法三家均启动错案调查追责,但要避免公检法部门“自己查自己”,应加强外部第三方监督,让这种调查更有公信力。可以借鉴由法官、律师、法学学者等组成法官遴选和惩戒委员会,解决错案追责过程中“自己人查自己人”问题,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
“以公开倒逼公正是最好的方式。”一位来法院立案的沈阳市民说,庭审公开、判决书上网等司法公开举措必须加大力度,增强透明度,吸收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处理一定要真正落实,不断加大司法反腐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