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门)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各专委会的职能作用,提高我市律师业务素质及专业化水平,积极拓展律师业务领域,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促进律师事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四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暨专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并报市律师行业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对各专委会组成人员予以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专业委员会(7个)

1.法律顾问与非诉专业委员会

分管会长:秦书法

主任:帅涛

副主任:马红兵袁卓升

委员:左政乾帅昊包维宁李怡翰曹龙张恒祥张娜胡世银胡晓燕(9人)

联络处:甘肃君科律师事务所

2.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

主任:秦书法

副主任:麻刚苟存科

委员:王斌刘向辉范世宁田建宏杨静秦舒曼高洋姚婷婷李芳韩宽云(10人)联络处:甘肃陇域律师事务所

3.民事专业委员会

分管会长:李灏

主任:蓝光明

副主任:惠鹏涛李星星

委员:王敏王波宁任佰亮刘玲吴迪林巧芬常建龙黄金双郭丽娟曹雯(10人)

联络处:甘肃拓原律师事务所

4.行政与劳动专业委员会

分管会长:马成祯

主任:路秀芳

副主任:南建平李超

委员:任佳欣李发发张晋赵霞霞张家玺郭彦峰(6人)

联络处:甘肃欣阳律师事务所

5.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张磊

副主任:白宗礼张红波

委员:马步刚石玮江少榆李含杰杨亚栋杨志恒赵文广高亚强高振峰(9人)

联络处:甘肃锦晟律师事务所

6.公司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主任:尚鹏飞

副主任:陈震昔正强

委员:毛仲荣左文盼田维华张双遇魏世力(5人)

联络处:甘肃北斗律师事务所

7.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

分管会长:闫琳

主任:荔雅琦

副主任:李永盛李姿霖

委员:王莹莹边莉莉李金莲杨媛媛张洁杨娜(泰丰)杨强强陈思涵冯蕊董晓静温晓燕(11人)

联络处:甘肃泰丰律师事务所

(二)专门委员会(5个)

1.发展暨促进专门委员会

分管会长:吕民国

主任:魏小峰

副主任:马红兵刘自祥

委员:李含杰闫鑫赵文广袁治业胡晓燕杨静(6人)

2.法律援助与公益专门委员会

主任:刘廷锋

副主任:李永盛董鹏宇

委员:马步刚齐文华李敏张恒祥周建峰杨瑞娟黄艳丽(7人)

3.青年律师专门委员会

主任:吴向阳

副主任:黄金双赵霞霞

委员:王敏王博王大海左政乾田建宏刘向辉孙浩吴迪郉林斌李姿霖杨强强秦舒曼段小鹏苟孝飞曹龙(15人)

4.女律师专门委员会

分管会长:李灏

主任:郭丽娟

副主任:张娜曹雯

委员:王丹王龑丽白静李芳杨文娟郑彧张洁黄欢曹育宁(9人)

5.实习考核专门委员会

主任:吕民国

副主任:麻刚毛健森

委员:帅涛陈震范世宁张磊蓝光明(5人)

(三)两个中心

1.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

主任:袁涛

副主任:张红波高洋

委员:王兴平许浩琪李星星罗红刚张娜李金莲韩振洋(7人)

2.投诉受理查处中心

主任:陈震

副主任:张磊江少榆

委员:白宗礼杨娜(凌东)杨静柴志鑫胡世银(5人)

(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

委员:马成祯刘福东秦书法麻刚苟存科(5人)

二、专业(门)委员会的职责

各专业(门)委员会应当加强自我管理、自律自强,充分调动和发挥委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有计划、有组织、有实效地开展各项专业活动,为拓展律师业务领域,提高律师行业素质,促进律师专业化分工,实现行业的整体优化服务。

三、工作要求

1.各专业(门)的主任应制定本专业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

2.各专业(门)委员会每年应至少组织两次业务活动,至少一次活动面向全体会员邀请非委员参加,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做出工作总结。

四、专业(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资格撤换、取消

1.各专业(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不按要求开展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的,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进行调整;

2.各专业(门)委员无故不参加本专业委员会组织的活动或在一个工作年度内累计二次不参加本委员会活动的应取消委员资格;

3.各专业(门)会成员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到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或停止执业的,自动取消其任职资格。

THE END
1.王月辉专业人员列表自2007年开始在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至今,2010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有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法律服务,担任上海市浦东新区总工会法律援助律师,东方调解中心调解员。擅长处理婚姻家庭法律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合同纠纷、劳动及工伤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刑事辩护。执业https://www.hanshenglaw.cn/CN/0502/51f671b8f1073baf.aspx
2.菏泽市法律援助资深律师人员名单公告为深入开展“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切实发挥资深律师的示范带头作用,保障社会弱势群体获得法律援助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实施方案》(鲁司【2012】48号)的要求,我们将全市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合伙人以及执业十年以上的律师(简称资深律师)人员名单予以公布http://epaper.hezeribao.com/shtml/hzrb/20120803/287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