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培训后,中心安排青年法援律师开展法律咨询接待,以及办理民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等。为确保法律援助质量,中心为每位法援律师提供归档目录清单、案卷格式要求,明确了重大案情及时汇报制度,以及青年律师首案旁听制度,强调了中心“谁受理、谁指派、谁跟踪”的质量监管制度,初步构建了全方位的法律援助质量管理体系。
会上,中心副主任奚俭锋为青年律师准备了法律援助宣传册。他从法律援助受理范围、经济困难标准及认定到管辖权界定等,全面地解析了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通过岗前培训、个案指导、司法实践、交流座谈等,青年法律援助律师队伍逐渐走向成熟。正如古人所言,“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只有不断吸取先进经验,强化实践能力,才能在法律援助的道路上走得更稳、更远。法律援助业务培训、质量监管、经验交流等,不仅旨在于提高援助律师的专业素质,也为今后法律援助工作良好的发展态势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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