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艳律师动态李春艳律师2024-11-1416:39:132369
李春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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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办理了一件刑事案件,我接受了死者母亲的委托,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介入此案。面对犯罪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的罪名,看着死者母亲求助的目光,我感到肩上的压力很大很大。在承办案件的过程中,我感触颇深,认为律师应当有为权利而斗争,挑战权力的勇气。也就是有了这种信念,让该案柳暗花明。
江平教授讲,“律师应该有商业头脑,但律师绝不能成为商人!律师真正的全部的工作是挑战权力,这个权力包括了行政机关的权力和司法权关的权力”。因此对于律师的素质来说,既然有这个使命,就要有一种挑战权力的勇气。律师一天到晚和各个层次的人打交道,应该是更了解人民的脉博、人民的需求的人,更能担当起挑战权力的重任。所以为权利而斗争,并不在于权利本身的金钱价值是多少。在这个问题上,作为一个律师,其使命就是要为他人的权利而斗争。因为我们的当事人处理法律事务,往往是最不了解自己在法律上享有哪些权利的,那么你给他以法律援助,使他懂得自己有哪些权利,如何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如何行使保护自己权利的这种程序,这就是律师的任务。所以从我们作为律师来说,本身的任务就是为弱者、为当事人、为你的委托人进行权利的斗争。
为权利而斗争,对于律师说来本身也应该包含着是为一种信仰而斗争,要把自己的职业当作一种执著的信念来追求。”
愿律师朋友们在遇到来自权力部门的压力的时候,能够想起江平教授的这句话“律师应有挑战权力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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