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三部:不得限制律师阅卷次数和时间

《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从投诉机制、申诉控告机制等方面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救济机制作出规定。

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措施

1

保障律师的知情权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情况,侦查机关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情况,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告知辩护律师。

办案机关作出移送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提起公诉、延期审理、二审不开庭审理、宣告判决等重大程序性决定的,以及人民检察院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应当依法及时告知辩护律师。

2

保障律师的会见权

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在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能当时安排的,应当当时安排;不能当时安排的,看守所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情况,并保证辩护律师在四十八小时以内会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办案机关不得派员在场。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要求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对许可会见的,应当向辩护律师出具许可决定文书;因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而不许可会见的,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理由。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消失后,应当许可会见,并及时通知看守所和辩护律师。对特别重大贿赂案件在侦查终结前,侦查机关应当许可辩护律师至少会见一次犯罪嫌疑人。

3

保障律师阅卷权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的讨论记录、人民法院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讨论记录以及其他依法不能公开的材料除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为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行电子化阅卷,允许刻录、下载材料。

4

保障律师通信权

看守所应当及时传递辩护律师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往来信件。看守所可以对信件进行必要的检查,但不得截留、复制、删改信件,不得向办案机关提供信件内容,但信件内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以及涉嫌串供、毁灭证据等情形的除外。

5

保障律师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

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通知辩护律师。

辩护律师申请向正在服刑的罪犯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的,监狱和其他监管机关在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及时安排并提供合适的场所和便利。

6

依法听取律师意见

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终结前,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死刑案件期间,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办案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充分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或者提交证据材料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并制作笔录附卷。辩护律师提出的书面意见和证据材料,应当附卷。

7

保障律师庭审权利

辩护律师在开庭以前提出召开庭前会议、回避、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以及证人、鉴定人出庭等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辩护律师。

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不得随意打断或者制止律师按程序进行的发言。

律师不服法庭决定保留意见的内容应当详细记入法庭笔录,可以作为上诉理由,或者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控告。

律师申请查阅人民法院录制的庭审过程的录音、录像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8

解读

侵犯律师权利

将受处分

两院三部负责人日前就《规定》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害时有哪些救济机制?

答:权利救济是权利保障的重要内容。各级政法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建立完善救济机制,确保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为此,《规定》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分四个层次设置了救济机制。一是投诉机制,《规定》明确了律师可以就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向办案机关及其上一级机关投诉,主要由办案机关进行处理和救济。二是申诉控告机制,《规定》明确了律师向检察机关申诉控告时的处理和救济机制。三是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机制,《规定》明确了律师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申请维护执业权益时的处理和救济机制。四是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规定》明确了各部门要定期沟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情况,及时调查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突发事件。

问: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有哪些责任追究机制?

编辑:王文伟

关键词:辩护律师;律师执业;规定;律师权利;阅卷权

中国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促进司法公正,十一条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终结前,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死刑案件期间,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办案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十四条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可以向法庭申请休庭:(一)辩护律师因法定情形拒绝为被告人辩护的;

2015-09-2010:21:00

广东省检察院昨天对外发布《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意见(试行)》,通过一系列的具体措施,形成了对检察环节辩护律师会见权、知情权、辩护权、申请权等各项权利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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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有哪些权利,律师出庭权辩护权如何保障最高法发布了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这引起了诸多律师朋友的关注,那么律师出庭的哪些权利应当受到保障?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法官不应随意打断律师发言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法官不应随意打断律师发言。 https://mip.66law.cn/topic2010/lsynxql/
2.律师有什么特殊权利我们在婚姻、生活、工作中,有不能解决的法律问题,我们都会寻求律师的帮助,那么律师除了熟悉律法以外,还能有什么特殊权利可以帮助当事人取得官司的胜利呢?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1.受案权,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接受委托的权利。 这个权利是律师作为辩护人取得其他权利的前提,即没有受案权,其他权利不可能产生。也https://www.xunlv.cn/laws/1085
3.侦查阶段律师权利包括哪些专家导读 侦查阶段律师享有以下权利:1、代理权。律师的代理权分全权代理和一般代理两种。律师有权依法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控告。2、提出意见权。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侦查阶段律师权利包括哪些 侦查阶段律师享有以下权利: 1、代理权 https://m.64365.com/zs/1278836.aspx
4.七条“干货”告诉你如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核心提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规定》都从哪些方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一起来看看。 为什么要制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为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9/21/c_128248633.htm
5.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28条意见来了!(附全文)法院建立律师参与诉讼专门通道,为律师提供“一码通”服务;对律师递交的投诉、举报材料,法院要及时调查,依法处理……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联合制定《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发挥律师作用促进公正司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制度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https://www.fljg.com/news/436291.html
6.历史沿革五、市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 主任:王斌(分管维权工作副会长) 副主任:李建国(市司法局律管科科长)、戴选涛(市律协维权委主任) 成员:唐琳君、田俊、黄杨、朱婷婷、李杨、李兵、何志允、陈晓菲、翁均涛、高涛、陶文锋、 黄琦鑫、戴振锋(市律协维权委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六、投诉受理查处中心 主任:沈继光(分管纪http://www.zhlawyers.cn/index.php?m=home&c=Lists&a=index&tid=1
7.俄罗斯联邦司法制度:俄罗斯律师除《俄罗斯律师法》和俄罗斯联邦司法部等主管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性文件,作为享有很高自主权的俄罗斯联邦联邦律师协会和各俄罗斯联邦主体律师协会也制定了许多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对律师和律师执业机构的活动进行全面的管理。 二、俄罗斯律师的权利 《俄罗斯律师法》第6条明确规定了律师的执业权利,其中包括: 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2652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