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省阜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招聘公告
阜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是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属于市司法局二级机构。因工作需要,现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见习工作人员3名,综合服务岗、案件登记岗、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岗各1名。
二、岗位职责
1.综合服务岗:从事前台接待、引导业务办理等综合服务工作。
2.案件登记岗:从事法律援助案件系统平台录入、案件指派、案件办理事中监督、咨询登记系统录入等工作。
3.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岗:从事案件卷宗报送登记、审查、汇总质量评审结果、受援人满意度回访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保守工作秘密;
(四)近两年毕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一)在读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五、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文件规定签订《安徽省就业见习协议书》。对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见习期12个月,工资待遇为每月工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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